盘锦精细化工产业开发区有毒有害气体环境风险预警体系三方运维服务
盘锦精细化工产业开发区有毒有害气体环境风险预警体系三方运维服务
项目概况
(盘锦精细化工产业开发区有毒有害气体环境风险预警体系三方运维服务)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盘锦市兴隆台区泰山路西裕祥融城小区5#楼6层)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04月06日14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LHZC(JX)2023-002
项目名称:盘锦精细化工产业开发区有毒有害气体环境风险预警体系三方运维服务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人民币******.00元
最高限价:人民币******.00元
采购需求:现开发区有毒有害气体环境风险预警体系三方运维到期,聘请第三方运维机构维持系统正常运行。(详见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签订合同之日起一年。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1.对于中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的相关规定;2.对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相关规定等。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3年03月24日至2023年03月31日,每天上午08:30至11:30,下午13:00至16: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辽宁辽河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
方式:现场领取
售价:人民币 500 元/本,售后不退。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年04月06日14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盘锦市兴隆台区泰山路西裕祥融城小区5#楼6层。
五、开启
时间:2023年04月06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盘锦市兴隆台区泰山路西裕祥融城小区5#楼6层。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八、其他补充事宜
购买采购文件时须携带以下材料: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主体证明文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自然人身份证明仅限在自然人作为响应主体时使用);2、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原件(自然人作为响应主体时不需提供);3、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自然人本人购买采购文件的无需提供)。
九、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盘锦凯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 盘锦市双台子区双盛街道
联系方式:042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辽宁辽河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
地址: 盘锦市兴隆台区泰山路西裕祥融城小区5#601
联系方式:0427-*******
邮箱地址:
开户行: 盘锦银行开发区支行
账户名称: 辽宁辽河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
账号:6600 8013 0900 0130 3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郑志强
电 话:04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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