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华域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关于若羌县吾塔木乡依格孜吾斯塘村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的竞争性磋商公告

新疆华域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关于若羌县吾塔木乡依格孜吾斯塘村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的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若羌县吾塔木乡依格孜吾斯塘村基础设施建设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04月11日 10:30(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XJHYZFCG2023-006号

项目名称:若羌县吾塔木乡依格孜吾斯塘村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元):*******

最高限价(元):*******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若羌县吾塔木乡依格孜吾斯塘村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数量:1

预算金额(元):*******

单位:批

简要规格描述:1.对13座垃圾屋安装投放挡板,并对损坏部分进行维修,对150盏路灯进行维修;2.对全村破损的路面(20处)、破损人行道(200米)、损坏污水检查井(50处)进行维修;3.对辖区2.16公里机耕道垫戈壁(含碾压),(吾斯塘北路至590专线机耕道0.9公里,吐孜勒克喀什路至森林路机耕道0.66公里,吾塔木路(六巷)至森林路机耕道0.3公里。依格孜吾斯塘路至大渠机耕道0.3公里);4.安装路灯85盏(吾塔木路南侧道路43盏,吾斯塘路42盏),对户家村和吾塔木路十三巷葡萄长廊路段安装照明设施;5.对萨依勒克路(玉泉路至吐孜勒克喀什西路段)960米路段修建路肩1536平米(960*2*0.8);6.在依格孜吾斯塘村建设1座公共水冲式卫生厕所,40㎡(含上下水、照明和供暖);7.在辖区缺少垃圾屋的区域新建地埋式垃圾屋3座;在辖区缺少垃圾屋的区域新建地埋式垃圾屋3座;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45天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供应商为中小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身份证原件的扫描件或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的扫描件;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标项1】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 供应商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备所投标的经营范围的独立法人企业。
(3)具有良好的信誉,未被 “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 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 “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前10天内,网上提交网上查询加盖公章的截图彩色扫描件。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5)为充分保证完善的售后服务,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 具备市政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2 拟派项目经理具备市政工程专业二级(含二级)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3年03月29日至2023年04月06日,每天上午10:00至14:00,下午16:00至19: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

方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

售价(元):0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年04月11日 10:30(北京时间)

地点:请登录政采云客户端投标

五、响应文件开启

开启时间:2023年04月11日 10:30(北京时间)

地点:政采云平台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特别提示:
1、超过200万元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超过400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中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3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2、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20%(工程项目为3%~5%)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3%~5%作为其价格分。
3、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6%(工程项目为1%~2%)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1%~2%作为其价格分。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若羌县吾塔木乡人民政府

地 址:新疆若羌县吾塔木乡人民政府

联系方式:099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新疆华域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库尔勒市欢乐海岸3号楼16楼

联系方式:099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普花

电 话:0996-*******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基础设施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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