甬莞高速公路(G1523)洞头支线配套工程_施工招标公告
甬莞高速公路(G1523)洞头支线配套工程_施工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甬莞高速公路(G1523)洞头支线配套工程已由温州市洞头区发展和改革局批准建设,项目代码为:2303-******-04-01-******。项目业主为温州市洞头城市发展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温州市洞头交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实行资格后审。
2.1项目概况
本次招标项目为主线霓屿岛段小北岙大桥的施工栈桥工程,建设地点:温州市洞头区,建设内容包括2座主栈桥及临时场地建设:第一座主栈桥起止里程为K0+010.0~K0+291.610,全长281.6m,宽9m,第二座主栈桥起止里程为K0+438.893~K0+750.0,全长311.0m,宽9m。主栈桥采用HN700×300、型钢321型贝雷架,820×10mm钢管桩。主要采用型钢栈桥、贝雷栈桥的方式,型钢栈桥按最大跨16m,贝雷梁按12m跨径布置的双向通行栈桥。汽车荷载:公路-Ⅰ级,两车道,车辆限速15km/h,临时场地约30亩。
项目概算总投资约3159万元,建筑安装工程费约2606万元。
2.2招标范围
本项目设一个标段、招标范围包括路基、路面、桥梁施工及拆除等配套工程施工。
计划工期:施工工期:180日历天;交安工程缺陷责任期为自实际交工日期(交工证书颁发之日)起计算 24 个月;
质量目标:标段工程交工验收的质量评定:合格(90 分及以上);标段工程竣工验收的质量评定:90 分及以上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或桥梁工程施工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4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的投标人应列入交通运输部网站(Http://www.moc.gov.cn)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最新公布的公路工程施工资质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与上述名录相符。
3.5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含法定代表人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的投标。
4.1本项目招标文件(含图纸)和补充(答疑、澄清)、修改文件以网上下载方式发放于“温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洞头分网(网址:http://ggzyjy-eweb.wenzhou.gov.cn/col/col**********/index.html)”。
4.2招标文件下载网址:潜在投标人通过CA锁在登录“温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洞头分网(网址:http://ggzyjy-eweb.wenzhou.gov.cn/col/col**********/index.html)”自行下载招标文件。未在温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平台新系统注册并办理CA锁的投标人,请参照《新系统企业库入库及CA证书办理流程》,到温州市政务服务管理中心办理,详见温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办事指南”网址https://ggzyjy.wenzhou.gov.cn/wzcms/jsxmjyl/2355.htm)。
4.3招标文件网上下载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
4.4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和温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洞头分网上发布。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余同)见时间安排表,本工程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的模式,所有投标文件采用电子格式由各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自行在“温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洞头分网(网址:http://ggzyjy-eweb.wenzhou.gov.cn/col/col**********/index.html)”选择“用户登录”-“选择相应报名上传文件”栏目进行上传。
5.2 逾期上传的或未按要求上传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本次招标公告在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温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洞头分网
招标人:温州市洞头交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浙江浦发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温州市洞头区海滨大道地址:洞头区新城区城南大道91弄14号
电话:0577-********电话:0577-********
传真:0577-********传真:0577-********
联系人:苏先生联系人:林志毅
2023年3月28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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