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道344线头营至李旺段公路工程智能感知系统施工招标公告

国道344线头营至李旺段公路工程智能感知系统施工招标公告

国道344线头营至李旺段公路工程智能感知系统施工

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国道344线头营至李旺段公路工程智能感知系统施工己由宁夏回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关于国道344线头营至李旺段公路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宁发改交通审发〔2021〕82号)文件批准建设,施工图设计已由宁夏回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以《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关于国道G344线头营至李旺段公路工程智能感知系统施工图设计的批复》(宁交函〔2023〕19号)文件批准实施,项目业主为宁夏公路管理中心,建设资金为交通运输部车购税补助及宁夏回族自治区普通公路建设专项资金,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宁夏公路管理中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名称:国道344线头营至李旺段公路工程智能感知系统施工。

2.2工程地点:宁夏回族自治区境内。

2.3工程概况:本项目智能感知系统建设内容包括国道344线头营至李旺段公路智能感知设施及其传输网络、运行监测系统建设两部分:一是国道344线头营至李旺段公路的智能感知建设,包括3座桥梁的健康监测和该路段路网监测设施及其传输线路的建设;二是开发和部署宁夏国省干线公路网运行监测系统,基于政务云开展数据交换与共享,满足既有和新建智能感知设施信息的接入,并支持宁夏公路桥梁健康管理大数据平台等宁夏公路管理中心现有信息系统通过政务云平台进行数据交换。调用宁夏交通“一张图”,实现与宁夏高速公路运行监测与应急处置系统的数据交换。

2.4招标范围:设计图纸所设计的内容、工程量清单中所反映出来的实际工程量、技术规范和工程量清单计量规则中要求的计价不计量的工程量以及为完成以上工程所消耗的劳务、材料、机械、设备等所有附属工程量。

2.5计划工期:202355日至202453日,计自监理工程师下达书面开工令之日起365日历天;试运6个月。

2.6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划分为1个标段,为不见面的电子标。

项目名称

主要工程内容

国道344线头营至李旺段公路工程智能感知系统施工

)国道344线头营至李旺段公路智能感知系统建设:

工程内容:包括桥梁(隧道)健康监测系统和路网监测设施及其传输。

主要工程量:在K1982+909.1中河大桥处、K1986+028.8坪路沟桥处、K2009+967.7杜家沟桥处,共设置振动加速度传感器10套、桥梁浸水传感器3套、桥梁视频监控系统2套;在国道G344线头营至李旺段公路K1962+000治超站处、K1964+310杨郎乡处、K1969+000下穿铁路通道处、K1972+400与S311线交汇处、K1985+000学校处等位置,共设置高清摄像视频监控设备5套;在K1957+315起点处、K1980+100与G341线交汇处、K2011+416终点处等位置,共设置超高清摄像视频监控设备3套、微波车检器设备3套;在中河大桥、坪路沟桥附近设置气象检测器共2套;在K1974+400与中卫市交界处、K1980+700与固原市交界处设置F型可变情报板共2套。租用运营商网络,配备7套千兆交换机和9套百兆交换机。同时包括智能感知设施的设备基础、供电设备线路、防雷接地、杆件防腐、汇聚机箱及其他配套工程。

)运行监测系统

工程内容:包括运行监测系统以及既有和新建感知设施信息接入,现有信息系统的整合,数据资源的融合。

主要工程量:工作台、GIS专题图层、道路运行监测、运行要素监测、统计决策、设施设备监测、信息发布、应危调度、系统管理等功能。运行监测系统部署于自治区电子政务云政务外网域,满足等级保护和密评的要求。基于政务云开展数据交换与共享,在云平台上部署运行监测系统,满足智能感知设施数据汇聚、公路网运行监测需求,并且具备一定的扩展能力。支持公路现有信息系统通过政务云平台进行数据交换,将各分中心汇聚之后的数据接入政务云运行监测系统数据库,调用路网中心的1:2000电子地图,实现与宁夏高速公路运行监测与应急处置系统的数据共享与交换。

以上工程量确切数量及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和施工图设计文件。

2.7评标办法:技术评分最低标价法(双信封)。

2.8资格审查办法:资格后审。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同时具备的资格要求详见下表:

项目

资格审查条件最低要求

资格条件

1.投标人具有法人或其他组织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企业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

2.投标人具有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交通工程(公路机电工程分项)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3.投标人须具有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的施工能力。

注:投标人应进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的公路工程施工资质企业名录中,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本规定仅适用于根据《关于发布公路工程从业企业资质名录的通知》厅公路字〔2011〕114号要求,招标人应通过名录对投标人资质条件进行审核的公路施工企业)。

财务能力

1.投标人提供近3年(2019年、2020年、2021年)经审计的财务报表;

2.投标人在近3年(2019年、2020年、2021年)每一年度末的流动资产与流动负债比均不小于1。

企业业绩

投标人至少完成过1个公路信息化建设项目业绩或1个二级及以上等级公路机电工程施工(包含监控和通信系统建设)业绩。

企业信誉

(1)未被交通运输部或宁夏回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取消在宁夏回族自治区投标资格且处于有效期内(以“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宁夏回族自治区公路建设与养护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查询结果为准);

(2)未被责令停业,暂扣或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或吊销安全生产许可证;

(3)未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4)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附网站查询截图);

(5)在“信用中国”“信用交通”“信用宁夏”任一网站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附网站查询截图);

(6)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自2020年3月24日以来无行贿犯罪行为(附承诺函原件);

(7)无法律法规或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不合格情形。

主要人员

项目经理:具有公路工程或电子与智能化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并具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持有交通运输部门或建设部门颁发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证书。至少担任过1个公路信息化建设项目或1个二级及以上等级公路机电工程施工(包含监控和通信系统建设)项目的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职务(或2个项目的副经理职务)。

项目总工:具有人力和社会资源保障部门颁发的信息系统项目管理师证书,并持有交通运输部门或建设部门颁发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证书。至少担任过1个公路信息化建设项目或1个二级及以上等级公路机电工程施工(包含监控和通信系统建设)项目的项目总工(技术负责人或项目负责人或项目经理)职务(或2个项目的副总工职务或2个项目的副经理职务)。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人,应满足以下要求:\

3.3每个投标人最多可对\(具体数量)个组投标;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级交通运输管理部门评为信用等级的投标人,最多可对\(具体数量)个组投标。每个投标人允许中\个组。对投标人信用等级的认定条件为:\。一套人员班组、设备只能中一个组内的合同段。

经评标委员会评审后,当同一投标人最终综合得分第一有两个或以上数量的合同段并这几个合同段都不在同一个组时,超过允许中标的组数时,推荐中标组时按以下原则确定:\。

3.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5在“信用中国”网站和“信用宁夏”网站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3.6投标人未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变更3.5款内容:在“信用中国”“信用交通”“信用宁夏”任一网站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修正3.6款内容: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项目采用电子招标投标,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进入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在该网站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办理网上投标相关事宜,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公共资源交易系统实行CA锁认证安全登录管理,CA锁办理请关注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通知公告中CA锁办理通知,或咨询西部安全认证中心有限责任公司业务联系电话:**********,办理地点:银川市北京中路49号瑞银B座宁夏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四楼大厅,相关费用请自理。电子交易平台操作事宜,联系电话:**********、0951-*******

4.2请有意参加投标者,于公告发布时间起至202344日18时00分(节假日及法定公休日交易系统可正常运行),登录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通过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过时不候。

修正第4.1款内容:本项目采用不见面的电子招标投标,凡有意参加投标者,用CA锁登录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进行网上报名。报名成功后,不要拔锁,按系统提示在线进行网上下载采购文件;接上面步骤,系统会自动显示保证金账号及相关信息,请按系统提示及招标文件要求缴纳投标保证金。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交易平台系统实行CA锁认证安全登录管理,办理CA锁业务及平台操作事宜,请咨询西部安全认证中心有限责任公司,联系电话:**********按1号键。办理地点:银川市金凤区新昌西路65号易大紫荆花商务中心A座13层1303室 西部CA客服部,相关费用请自理。平台操作及相关业务事宜,请咨询江苏国泰新点软件有限公司,联系电话:**********、0951-*******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招标人将于下列时间和地点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并召开预备会。

现场踏勘时间:招标人不组织考察,由投标人自行考察,招标人不提供参考资料。

投标预备会议时间:不召开。

现场踏勘时间:招标人不组织考察,由投标人自行考察,招标人不提供参考资料。

投标预备会议时间:不召开。

5.2投标文件为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4-24 900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电子交易平台”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并保存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的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即为电子签收凭证时间。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予以拒收。

5.3本次招标采用“不见面开标模式”,各潜在投标人无需到开标现场参加开标活动,并请于投标截止时间前至少30分钟使用生成投标文件所用的CA锁(必须是同一把锁)登录“宁夏不见面开标大厅”进行远程在线签到并等待解密。逾期上传、未成功签到或未解密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具体开标系统操作事项详见招标文件及系统附件。

5.4后期发布相关信息(如补遗书、变更通知等)均由投标人自行查询,请随时关注网上(重点以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为主)或电子交易平台发布的信息。各投标人在开标前应及时关注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变更公告”栏、系统内“澄清和修改”栏及系统内“查看回复”栏,及时查看时间或内容上的调整,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不再以其他方式通知。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及宁夏回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网(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宁夏公路管理中心

地 址:银川市金凤区北京中路175号

邮政编码:******

联 系 人:曹先生

电 话:0951-*******

招标代理机构:宁夏众帮天成工程有限公司

地 址:银川市金凤区亲水商务中心三楼

邮政编码:******

联 系 人:董丹

电 话:0951-*******

2023-3-29

宁夏众帮天成工程有限公司 签于 2023/03/29 20:57:08
宁夏众帮天成工程有限公司 签于 2023/03/29 20:56:53
招标文件/资审文件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智能感知系统 公路工程 施工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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