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氧系统维保项目招标公告

供氧系统维保项目招标公告

供氧系统维保项目招标公告

江阴市第三人民医院就供氧系统维保项目进行院内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供应商前来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江阴市第三人民医院供氧系统维保项目

二、项目简介:为我院供氧系统提供全保服务,此项费用含税金、人工、检测、维修、维保等所有费用,服务期限三年,自合同签订期计算,控制价19万元/年。

三、参数基本要求:

1.液氧储罐上的(含管道)安全附件、仪表在校检合格期内,运行、显示正常。

2.阀门能正常开/闭,无泄露。

3.汽化器无泄露,法兰等连接处密封件保持完好。

4.空温式汽化器:进出法兰紧固件完好无泄漏;桥架:电跨桥完好,无断裂。

5.管道:标识氧气管道色带清晰,流通走向明确;焊接:管道接头焊缝无腐蚀,裂纹,气孔;管道无变形,凹陷;发生泄漏进行修补,无泄漏为合格。

6.二级调压箱:调压阀输入压力2.5Mpa,调压范围0.1~1Mpa;压力表表压0~1.6Mpa,表盘YO100,校检有效期内;管接头:无泄漏为合格。

7.氧气终端:单/双通道接头无泄漏;氧气出口密封磨损泄露进行更换。

8.液氧罐仪表、压力表、阀门、切断装置等安全附件根据特种设备要求定期检测,检测单位必须是由有资质单位承接,相关资质复印件交设备科留档,检测费用含在本次项目内。如遇上级部门新要求其他类的安全附件进行检测,费用也包含在内。

9.液氧罐的浓度报警探头、压力报警探头以及氧气房的浓度报警探头、主机等根据特种设备要求定期检测,检测单位必须是由有资质单位承接,相关资质复印件交设备科留档,检测费用含在本次项目内。如遇上级部门新要求其他类的安全附件进行检测,费用也包含在内。

10.病房氧气管道的二级调压箱每半年清洗一次,二级调压箱、氧气管道、设备带上氧气接口的零配件维修更换费用含在本次项目内。如遇上级部门要求二级调压箱内相关安全附件进行检测,费用也包含在内。

11.液氧罐的氧气管道、接口、安全附件、阀门、切断装置等零部件的更换、维修费用含在本次项目内(罐体除外)。液氧罐罐体出现泄漏,中标单位必须配合院方进行维修,维修费用由医院承担。

12.液氧罐、全院氧气管道、浓度压力报警、二级调压箱、病房氧气接口等相关设施设备每月现场维护保养,突发应急事件必须随叫随到,维保记录原件交设备科保管,作为付款依据。

四、投标人资质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应当具备的条件;

2.提供本项目的维保服务必须在供应商有效的经营许可范围内;

3.因我院无对此类专业设备自行专业维保能力,故行招标。维保使用产品若为医疗器械或特种设备(配件)等,如法律法规对获取产品有许可或授权等要求的,供应商须自行对法律法规要求的需授权或许可等取得产品的合规性负责。如使用不符合法定标准的质量不合格产品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负责并承担由此引发的一切责任。

4.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无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其他要求和说明:

1.投标单位自行承担实地实物考察,具体与院设备科联系。在合同期内中标方维保人员所有维保责任由中标方负责,与院方无关。

2.中标方的维保人员必须服从中标方统一的日常管理,包括日常的考勤、考核,服从工作安排。中标方向院方提供维保项目施工作业计划并组织施工(维修),施工期间不得影响院方的正常办公秩序,及时清理现场垃圾。

3.维保(维修)期间发生人为损坏院方的设施设备或其他物品的情况,由中标方负责修复或赔偿,并对造成的不良后果负全部责任(包括交通安全)。

4.中标方采购配件、材料必须符合国家质量标准的要求,材料、设备进场时必须附有出厂合格证,质保书等有效证件。因中标方提供配件、材料导致的质量、安全责任均由中标方承担。

5.中标方在施工过程中应文明规范作业,符合国家相关质量标准和安全防护措施要求,中标方在作业和运送过程中对安全管理和安全防护负有全部责任,中标方对维保服务全部施工(维修)范围和施工(维修)人员负安全施工(维修)责任,因发生安全事故导致的一切责任包括财产损失和人身伤害均由中标方负全责,院方概不负责。

六、投标文件信息:

投标文件一律用A4纸打印,正本一份,副本三份,须装订成册并加以密封,加盖公章。内容需包含公司许可营业证照、法规要求的维保资质、法规要求的专业维保人员证书(有效期内)、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及委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维保服务方案、常用维保工具和设备配件清单(可提供彩页等参考)、服务报价等。江浙沪地区维保服务合同或发票复印件、用户名单、国家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或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检验合格报告等内容(如有,可提供参考)。以上材料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

七、招标相关信息:

1、报名

报名时间与方式:2023年03月29日至04月04日(节假日除外)

上午8:30-11:00下午13:30-16:00

报名资料:营业证照、维保服务相应资质(如法规有规定的需提供)、身份证及法人(授权)复印件(盖章)等(报名人非法人的,需提供最近连续半年内社保缴费证明材料)。

报名地点:江阴市第三人民医院5号楼3楼采购办,联系电话:051*****3006-8535。

2、评审

评审时间:2023年04月05日上午10点

评审地点:行政楼6号楼206室

各投标人现场招标时自带水笔(建议黑色或蓝黑色)。

各投标方须按要求按时到达评审地点等候参加谈判,如未能按时参加,则视为自动放弃本次采购活动。

按竞争性谈判的方式开标,根据符合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相等且报价最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

中标单位中标后,需交壹万伍千元质保金,服务合同结束后无利息原渠道返还。

转账至医院账户:

江阴市第三人民医院

106*****040******

农行江阴夏港支行

八、交货时间:

中标单位签订合同后,如不能及时提供维保服务,医院有权终止合同。

九、付款方式:

每半年结算一次,合同半年度结束支付一半合同款。

十、倾斜政策:

1.根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的规定,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第四条所述情形的小型、微型企业参加本项目,给予10%的价格扣除。请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参加采购的小型、微型企业,应当出具《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详见《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及《国家统计局关于印发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的通知》国统字〔2011〕75号)。

2.同等条件下,对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实施政府优先采购。若提供的产品属于财政部、发展改革委所制定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以及财政部、生态环境部所制定的《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供应商应当提供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

江阴市第三人民医院

2023年03月29日

标签: 供氧 维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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