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2023年度前期研究服务招标公告
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2023年度前期研究服务招标公告
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2023年度前期项目研究服务采购公告
为广泛凝聚社会各界智慧,进一步强化研究质量,现将我委2023年度前期项目计划面向社会公开遴选研究机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委托单位
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二、项目情况
本次面向社会公开选聘研究机构的前期项目共102个,请各申请单位仔细阅读《省发展改革委2023年度前期项目计划清单》(附件1),根据项目研究内容及完成时限要求,结合本单位研究优势认真选报。
三、申报要求
1.省内外高等院校、科研咨询机构、大型企业、行业协会、社会组织、各类智库以及其他经审查符合条件的机构或组织,可结合自身研究优势选择项目申报。项目申报单位须精心组建项目团队,确定项目负责人,并对团队成员的政治和业务素质负责。
2.项目负责人须有较高的理论素养和研究能力,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和分析解决问题能力,并具有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近三年承担过国家和省部级,特别是浙江省级层面相关课题研究的优先。项目负责人须是该项目实施全过程的真正组织者和指导者,挂名或不担负实质性研究工作的,不得作为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须参加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组织的开题评审、中期评审及成果评审有关会议,汇报项目研究有关情况和成果。
3.申报单位可根据自身研究优势和团队能力,申报一个或多个项目,一个项目负责人承担的项目原则不得超过3个。经评审确定承担单位后,项目负责人不得变更。
四、申报期限和材料要求
申报截止时间:2023年4月11日下午5:00(以收到盖章申报材料时间为准)。
提交材料要求:申请单位提交《项目申报书》及证明材料,同时发送纸质原件和pdf电子版。纸质原件须加盖单位公章,寄送1份;pdf电子版发送至钉钉账号(规范标题:项目序号+项目名称+项目负责人+联系电话)。
五、评审程序
我委将组建评审小组,根据申请单位的团队实力和工作基础,结合项目初步方案的科学性、合理性和创新性,进行综合研究评估,择优遴选项目承担单位。评审时间和要求将通过电话或钉钉告知,请保证项目负责人手机信息填报完整准确。评审结果将在委门户网站进行公告,敬请关注。
联系人:周子彦
联系电话:0571-********、151*****399
邮寄地址:杭州市文晖路42号现代置业大厦西楼18楼1804房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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