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原市民营区执法记录仪购置谈判公告
太原市民营区执法记录仪购置谈判公告
太原市民营区执法记录仪购置谈判公告 太原市民营区政府采购中心受区管委会委托,对所需执法记录仪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欢迎承认并履行招标文件各项规定且符合投标人资格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1、项目名称:执法记录仪购置 2、招标内容:执法记录仪12台,且投标报价不得高于30000元。 3、招标编号:JZ-2015-15 4、投标人资格: (1)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在国内注册、生产招标所需货物的厂家或商家,并具有技术支持和售后服务能力的厂家; (2)有良好信誉和业绩,依法纳税,三年内没有违法、违规等不良记录; (3)投标时需带以下资料: a:有效的营业执照原件和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b:有效的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和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c:有效的税务登记证原件和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5、发售招标文件截止时间:2015年8月10日—2015年8月14日。 6、招标文件领取地点:太原市民营区政府采购中心 7、投标时间:2015年8月20日下午15:00时 8、投标截止时间暨开标时间:2015年8月20日下午15:00时 9、按照财政部《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办法》(财库[2007]119号)有关规定,本招标文件涉及的所有采购内容除特别标注为“进口产品”外,均必须采购国产产品,即非“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本招标文件涉及的所有采购内容各项技术标准应当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 10、投标人对采购需求有关事项有疑问的,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疑问事项以书面形式传至技术咨询人员同时,传真至太原市民营区政府采购中心。 11、招标文件的修改、补充内容将通过山西省政府采购网公布,请投标人关注。修改、补充内容作为本次招标的组成部分。投标人有义务在招标活动期间浏览山西省政府采购网,招标人在相关网站上公布的与本次招标项目有关的信息视为已送达各投标人。 12、凡投标人的产品达到或优于本次招标设备功能、性能及要求的均可参加投标。 13、投标、开标地点:太原市民营区政务大楼五楼会议室 14、联系单位:太原市民营区政府采购中心 招标程序咨询人:赵女士0351----******* 太原市民营区政府采购中心 2015年8月10日 |
标签: 记录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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