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自然资源事务服务中心(锦州)2023年生产项目车辆租赁)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辽宁省自然资源事务服务中心(锦州)2023年生产项目车辆租赁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线上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04月11日 13时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辽宁省自然资源事务服务中心(锦州)2023年生产项目车辆租赁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元):271,950.00
最高限价(元):271,950
采购需求:
001包:全省测量标志管护项目车辆租赁
主要服务需求:
1.用车时间:合同签订后至2023年12月31日。
2.用车标准:车型-SUV,排量2.0以上(含2.0)。
3.数量:6-7台(最多用车不超过777天/台/次)。
4.车辆所有权归属于本公司。
5.租赁车辆应为交通管理部门认可的专业检测机构检验合格车辆,需车辆手续齐全,其中包含《机动车登记证》、《车辆购置完税证明》、《车辆合格证》、《机动车行驶证》、《使用说明书》、《三包服务卡》、《保险单》等各种材料。
6.必须购买全车保险(交强险、三者险不低于200万元、车内乘客险、车损险、盗抢险)
7.车辆使用年限小于15年(不含15年)
8.乙方按要求及时做好车辆日常维护和保养等,车辆租用期间如有损坏及维修情况,责任由乙方所承担,乙方需第一时间提供替换车辆(替换车辆需符合招标要求)。
9.服务质量:(1),按甲方要求,租车方要及时保障用车,在两小时内能保障车辆到位;(2)保证用车期间车辆如发生事故及损坏乙方应在第一时间替换新车辆,所替换车辆需符合招标文件要求车辆;(3)如出租方服务质量差,因车辆问题给甲方造成3次工作失误的,甲方可依据造成的事故情况,收取相应费用,情节严重的可以单方取消租车合同。
10.其他未具体商定的事项,按双方签订合同执行。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至2023年12月31日。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中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相关规定、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相关规定、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相关规定等。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包组编号:002
预算金额(元):233,800.00
最高限价(元):233,800
采购需求:
002包:辽宁省测绘基准体系建设和维护项目车辆租赁
主要服务需求:
1.用车时间:合同签订后至2023年12月31日。
2.用车标准:车型-SUV,排量2.0以上(含2.0)。
3.数量:9-10台(最多用车不超过668天/台/次)。
4.车辆所有权归属于本公司。
5.租赁车辆应为交通管理部门认可的专业检测机构检验合格车辆,需车辆手续齐全,其中包含《机动车登记证》、《车辆购置完税证明》、《车辆合格证》、《机动车行驶证》、《使用说明书》、《三包服务卡》、《保险单》等各种材料。
6.必须购买全车保险(交强险、三者险不低于200万元、车内乘客险、车损险、盗抢险)
7.车辆使用年限小于15年(不含15年)
8.乙方按要求及时做好车辆日常维护和保养等,车辆租用期间如有损坏及维修情况,责任由乙方所承担,乙方需第一时间提供替换车辆(替换车辆需符合招标要求)。
9.服务质量:(1),按甲方要求,租车方要及时保障用车,在两小时内能保障车辆到位;(2)保证用车期间车辆如发生事故及损坏乙方应在第一时间替换新车辆,所替换车辆需符合招标文件要求车辆;(3)如出租方服务质量差,因车辆问题给甲方造成3次工作失误的,甲方可依据造成的事故情况,收取相应费用,情节严重的可以单方取消租车合同。
10.其他未具体商定的事项,按双方签订合同执行。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至2023年12月31日。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中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相关规定、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相关规定、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相关规定等。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包组编号:003
预算金额(元):14,000.00
最高限价(元):14,000
采购需求:
003包:1:1万地形图建设与更新项目车辆租赁
主要服务需求:
1.用车时间:合同签订后至2023年12月31日。
2.用车标准:车型-SUV,排量2.0以上(含2.0)。
3.数量:1-2台(最多用车不超过40天/台/次)。
4.车辆所有权归属于本公司。
5.租赁车辆应为交通管理部门认可的专业检测机构检验合格车辆,需车辆手续齐全,其中包含《机动车登记证》、《车辆购置完税证明》、《车辆合格证》、《机动车行驶证》、《使用说明书》、《三包服务卡》、《保险单》等各种材料。
6.必须购买全车保险(交强险、三者险不低于200万元、车内乘客险、车损险、盗抢险)
7.车辆使用年限小于15年(不含15年)
8. 乙方按要求及时做好车辆日常维护和保养等,车辆租用期间如有损坏及维修情况,责任由乙方所承担,乙方需第一时间提供替换车辆(替换车辆需符合招标要求)。
9.服务质量:(1),按甲方要求,租车方要及时保障用车,在两小时内能保障车辆到位;(2)保证用车期间车辆如发生事故及损坏乙方应在第一时间替换新车辆,所替换车辆需符合招标文件要求车辆;(3)如出租方服务质量差,因车辆问题给甲方造成3次工作失误的,甲方可依据造成的事故情况,收取相应费用,情节严重的可以单方取消租车合同。
10.其他未具体商定的事项,按双方签订合同执行。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至2023年12月31日。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中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相关规定、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相关规定、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相关规定等。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3年03月30日 08时30分至2023年04月07日 17时3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线上获取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年04月11日 13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
六、开启
时间:2023年04月11日 13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承明招投标有限公司(沈阳市皇姑区黄河南大街106号丽阳商务大厦A座16层1602室)。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八、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九、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招投标,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须自行办理好CA锁,供应商除在电子评审系统上传响应文件外,应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提交可加密备份文件,并承诺备份文件与电子评审系统中上传的响应文件内容、格式一致,备系统突发故障使用。供应商仅提交备份文件或仅提交电子响应文件的,投标无效。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关于完善政府采购电子评审业务流程等有关事项的通知》辽财采函{2021}363号。2.供应商自行准备电子设备确保能够自行报价及解密。3.电子响应文件在辽宁政府采购网线上提交,加密备份文件以邮件形式于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发送至邮箱liaoningshangyu@126.com,邮件需注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供应商名称、联系人及手机号码,以收到邮件显示的时间为准,逾期发送的加密备份文件将按投标无效处理。
十、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辽宁省自然资源事务服务中心
地址: 沈阳市皇姑区昆山东路28号国大酒店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辽宁承明招投标有限公司
地址: 沈阳市皇姑区黄河南大街106号丽阳商务大厦A座16层1602室
邮箱地址: liaoningshangyu@126.com
开户行: 光大银行沈阳皇姑支行
账户名称: 辽宁承明招投标有限公司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郭先生、刘女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