嫩江市商务粮食局2000000.00询价采购公告

嫩江市商务粮食局2000000.00询价采购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HLJGCYC230*****202********
项目名称:*******.00
采购方式:询价采购
预算金额(元):*******.0000
最高限价(元):*******.0000
采购成本价(元):*******.0000
需求详情:

嫩江市商务粮食局前卫粮库破产重整全过程服务嫩江市前卫粮库责任有限公司系国有独资公司,公司资不抵债且无法清偿到期债务,现需通过破产重整程序清理债务、处置资产、安置员工。现为依法妥善处理前卫粮库遗留问题,现聘请服务处理破产相关事宜。一、破产重整服务全部内容。(一)接管公司的财产、印章和账簿、文书等资料;(二)调查公司财产状况,制作财产状况报告,做好破产企业评估工作;(三)主持拍卖流程;(四)按破产清算组审议决定公司的日常开支和其他必要开支;(五)决定继续或者停止公司的营业;(六)代表公司参加诉讼、仲裁或者其他法律程序;(七)协助破产清算组管理和处分公司的财产;(八)编制公司预重整工作计划草案; (九)协助破产清算组招募人;(十)组织召开债权人会议,与现有租赁户洽谈解除合约;(十一)提请破产重整立案;(十二)根据法院的指定,完成破产重整法定程序;(十三)洽谈破产企业职工买断、分流等工作。二、合同履行期限:一年。三、申报资格1、已编入省级法院管理人名册的一级管理人(含外省、自治区、直辖市),已经参加执业责任;具备一级管理人资格的中介机构的分支机构,以总所(总公司)名义申报,分支机构具备的资质、业绩视为总所(总公司)资质、业绩。2、不得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二十四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企业破产案件指定管理人的规定》第九条、第二十三条、第二十四条规定的不得或不宜担任管理人的情形;3、承办破产清算(含重整)案件20件以上;4、愿意承担破产案件立案后担任破产管理人(含成员)可能无报酬的风险。四、预算金额:200万人民币。

服务周期:365天
供应商数量:供应商不足3家流标
服务地址:黑龙江省黑河市嫩江市嫩江市前卫粮库
报名开始时间:2023-03-30 12:36
报名结束时间:2023-04-06 00:00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且已在本系统注册的供应商。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扫描件加盖公章);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6由供应商自行提供承诺说明,加盖公章);
三、凡对本次采购提出疑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单位:嫩江市商务粮食局
联系人:张玉涛
联系电话:151*****636
联系座机:0456-*******
四、参与项目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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