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鲁木齐城市轨道集团有限公司2023-2024年度公务用车驾驶员劳务派遣项目招标公告

乌鲁木齐城市轨道集团有限公司2023-2024年度公务用车驾驶员劳务派遣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项目招标人为乌鲁木齐城市轨道集团有限公司,项目资金来自政府拨款、企业自筹。乌鲁木齐地铁咨询有限公司受招标人的委托,对乌鲁木齐城市轨道集团有限公司2023-2024年度公务用车驾驶员劳务派遣项目进行公开招标,资格审查方式采用资格后审,欢迎有意向且合格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本招标项目概况如下:

  2.1.1项目名称:乌鲁木齐城市轨道集团有限公司2023-2024年度公务用车驾驶员劳务派遣项目。

  2.1.2项目地点:乌鲁木齐市。

  2.1.3项目概况:乌鲁木齐城市轨道集团有限公司2023-2024年度公务用车驾驶员劳务派遣项目,计划需要持有A1驾照的驾驶员6人、持有A2驾照的驾驶员8人、持有C1驾照的驾驶员2人,负责乌鲁木齐城市轨道集团有限公司及运营分公司所管辖区域内的公务及生产用车的驾驶。

  2.1.4服务期限:暂定总服务期限自2023年4月17日至2025年4月18日止(具体起止时间以招标人通知为准,本合同按年度签订,招标人有权根据年度综合考核结果,选择续签合同或终止合同)。

  2.1.5服务质量:满足国家现行规范、招标文件要求和相关工作实际需要。

  2.2招标范围:本项目包括但不限于乌鲁木齐城市轨道集团有限公司公务用车驾驶员负责城轨集团产业总部基地办公楼(鄱阳路336号)、百园路车辆基地(北京北路2588号)、燕儿窝停车场(燕儿窝路5号)、主控中心(鄱阳路336号)的公务用车驾驶工作。(具体内容详见第六章《用户需求书》)

  2.3合同段划分:1个合同段


  3.投标人资格条件

  3.1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要求: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且证书合格、有效。

  3.2资质要求:

  3.2.1投标人须具有劳动行政部门颁发的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且证书合格、有效。

  3.3业绩要求:近3年内至少具有一项类似项目业绩。类似项目业绩:指合同金额不小于40万元的驾驶员劳务派遣项目(业绩证明材料需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有效页或业主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中标通知书发出时间或业主证明中注明的时间为准)。

  3.4 人员要求:

  3.4.1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具有3年(含)以上驾驶员劳务派遣项目工作管理经验。

  3.4.2拟派的驾驶员需具持有公安机关颁发的相应等级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机动车驾驶证》并具有五年以上的驾驶经验(以取得驾驶执照时间计算)。

  3.5财务要求:具备财务独立核算能力,在银行开设基本账户,能出具增值税发票等有效票据。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6信誉要求: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状态;未被有关行政监督部门限制或取消投标资格;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质量问题;在最近三年内未被列入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未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未被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近十年企业、企业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未在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有行贿犯罪记录(含尚在处罚期内的)。

  3.7其他要求:

  3.7.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本招标项目的投标。

  3.7.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投标。

  3.7.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获取

  投标人请于2023 年3 月29 日至2023 年4 月13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10:30 时至13:30 时,下午15:30 时至19:00 时,持营业执照(须为三证合一)、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单位开票信息(盖单位公章)各一份,至新疆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头屯河区)鄱阳路336号乌鲁木齐轨道交通产业总部基地A栋10楼1006室,招标文件费用:5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提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 年4 月18 日10时30分,地点为乌鲁木齐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5层515标书送达室(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会展大道益民大厦主楼)。

  5.2逾期送达或者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投标补偿

  6.1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不 给予投标补偿。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乌鲁木齐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wlmq.gov.cn)《乌鲁木齐地铁官方网站》(http://www.urumqimtr.com)上发布。

  除此以外的其他媒介(含网站)转载或发布的招标公告,如果致使投标人投标无效,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不予承担责任。


  8.联系方式

  招标人:乌鲁木齐城市轨道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新疆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头屯河区)鄱阳路336号乌鲁木齐轨道交通产业总部基地A栋

  联系人:时运新、陈碧芸

  电话:0991-*******

  代理机构:乌鲁木齐地铁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新疆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头屯河区)鄱阳路336号乌鲁木齐轨道交通产业总部基地A栋10楼1006室

  联系人:艾克兰木·艾尼娃尔、李洁

  电 话:0991-*******186*****830

  日 期:2023年3月29日

(作者:时运新   来源:乌鲁木齐城市轨道集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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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公务用车 驾驶员 派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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