诺睿德房地产开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10KV新建工程招标公告(资格后审)招标项目编号:SYZX2015-329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诺睿德房地产开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10KV新建工程已由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政府采购办公室批准实行政府采购,建设资金为100%财政性资金,资金落实情况为已落实,招标人为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城市建设管理委员会。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招标范围:红线外10KV电源电缆线路、改造生态2号中压开关站(详见工程量清单)
2、计划工期:2015年9月4日至 2015年10月4日。
3、建设地点:长春市新城大街与飞虹路交汇。
4、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相关行业规定合格标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申请人须为具备输(送)变电工程专业承包叁级以上或电力工程总承包叁级以上资质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拟派出的项目经理须具备电力工程或机电工程专业小型项目经理或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3.2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近三年(2012、2013、2014)内完成过至少一项类似工程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拟派出的项目管理人员,应无在建工程,否则将否决其投标。
3.3 近三年财务状况良好。提供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材料
3.4不接受被政府列入取消投标资格期限内的企业或个人参加投标。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3.5入吉企业在我省承揽工程应在中标后七个工作日内办理备案。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年8月10日至2015年8月14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至11:30 时,下午13时至16时(北京时间,下同),在长春市政务中心一楼A区吉林省晟裕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窗口持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项目经理注册证或小型项目经理证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法人授权书(或单位介绍信)、被授权人身份证(以上证件为原件及复印件)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4.3 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2015年8月31日9时30 分,地点为一品吉粮国际酒店四楼会议室(长春市绿园区春城大街与皓月大路交汇处)。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投标申请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应按照有关规定提供不少于人民币贰万元的投标保证金: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城市建设管理委员会
地 址:长春市福祉大路
联系人:刘先生
电 话:****-********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省晟裕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长春市春城大街789号
联系人:范晓菲、申晓晶
电 话:****-********、********
监督部门: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政府采购办公室
2015年8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