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环境保护集团有限公司A-01-宿迁公司等四项第一经营责任人经济责任审计服务(二次公告)采购公告
中国环境保护集团有限公司A-01-宿迁公司等四项第一经营责任人经济责任审计服务(二次公告)采购公告
中国环境保护集团有限公司A-01-宿迁公司等四项第一经营责任人经济责任审计服务(二次公告)询比公告
中国环境保护集团有限公司根据采购工作安排,就下述项目组织询比采购,现诚邀符合资格要求的潜在供应商参加本项目询比工作。
一、标段(包)名称:中国环境保护集团有限公司A-01-宿迁公司等四项第一经营责任人经济责任审计服务(二次公告) |
二、标段(包)编号:202*****020155*****1001 |
三、采购方式:询比采购 |
四、采购人(采购组织人):中国环境保护集团有限公司 |
五、代理机构: 无 |
六、项目概况: |
(一)资金来源:自筹 |
(二)项目概况:/ |
七、服务内容: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事业单位主要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规定》、中国节能环保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司)《经济责任审计管理办法》以及中国环保的相关制度,对中国环保所属的宿迁公司原董事长兼总经理胡越、舒城公司原董事长兼总经理王伟、肥西公司原总经理王斌、咸宁公司原副总经理(主持工作)陈洪海经济责任审计工作。对上述四家被审计企业招投标与采购、合同管理、基建管理、生产经营、成本控制与财务管理情况、执行国家法律法规情况及资产质量状况、重大经营活动和经营决策情况、内部控制监督情况、安全生产费提取及使用情况、企业的资金管理情况及财务会计信息质量等进行审计并发表审计意见,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和采购人工作要求分别出具经济责任审计报告。其中,企业的安全生产费提取及使用情况(须形成底稿)、内部控制监督情况、资金管理情况及财务会计信息质量(审计期间为2022年度)须根据采购人工作要求分别单独出具报告。对中节能(山东)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中节能(安康)环保能源有限公司、中节能(商洛)环保能源有限公司、中节能(天水)环保能源有限公司、成都中节能再生能源有限公司、中节能(贞丰)环保能源有限公司、中节能(龙南)环保能源有限公司、中节能(丽江)环保能源有限公司、中节能萍乡环保能源有限公司以及中节能抚州环保能源有限公司开展2022年度资金情况审计。对中节能(沣西)生态环保有限公司开展2022年度财务会计信息质量审计及2022年度资金情况审计。 |
八、服务主要技术要求:详见第四章供应商服务要求。 |
九、服务工期或期限要求:自合同签订生效后开始实施,至出具定稿的经济责任审计报告后终结。 |
十、服务地点要求:宿迁公司江苏省宿迁经济开发区(东区)江山大道2号、舒城公司安徽省六安市舒城县南港镇、肥西公司安徽省合肥市肥西县花岗镇蔡冲村024乡道、咸宁公司湖北省咸宁市崇阳县桂花泉镇官庄村崇阳生活垃圾填埋场南侧。 |
十一、对供应商的资格要求:(一)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二)其他资格要求:1.资质要求:供应商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能够提供询比文件中要求的服务内容,并具有相应能力的审计机构。2.财务要求:供应商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及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企业运营正常,未处于歇业、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等非正常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须提供2021年度和2022年度企业财务报表或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报告。3.业绩要求:供应商2018年1月1日(含)至今具有类似5项国有企事业单位主要领导人任中及离任经济责任审计服务业绩(提供服务合同证明,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4.信誉要求:供应商未被信用中国(http://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5.其他要求:(1)供应商须为集团公司审计机构合格供应商备选库入选单位。(2)供应商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询比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采购项目询比。(3)进场项目组的审计主要负责人应取得注册会计师执业资格证书且从事国有企事业单位主要领导人任中或离任经济责任审计等相关工作5年以上工作经验。(4)实施阶段的进场审计人员应与询比响应文件中列示的人员配备保持一致。 |
十二、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
十三、采购文件的获取: |
(一)采购文件获取时间:2023年03月30日 到 2023年04月03日23时59分 |
(二)采购文件获取方式:通过中国节能环保集团有限公司电子采购平台(https://www.ebidding.cecep.cn/)选择本项目进行报名,完成平台服务费缴纳后,直接下载采购文件。 |
十四、响应文件的递交方式:供应商须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通过中国节能环保集团有限公司电子采购平台(https://www.ebidding.cecep.cn)响应文件递交菜单完成线上报价并递交响应文件。 |
十五、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一)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04月04日 09时30分 |
十六、响应保证金: |
投标保证金免收。 |
十七、平台操作说明: |
(1)凡是拟参与中国节能环保集团有限公司电子采购平台采购活动的供应商需先在中国节能环保集团有限公司电子采购平台(http://www.ebidding.cecep.cn/)上完成注册审核后,方可办理在线报名、缴纳平台服务费后获取采购文件。 |
(2) 电子采购平台技术服务热线:********** |
十八、公告发布媒介: |
本公告通过中国节能环保集团有限公司电子采购平台(https://www.ebidding.cecep.cn/)对外发布 |
十九、联系方式: |
采购人:中国环境保护集团有限公司 | |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直门北大街42号节能大厦15层 | |
联系人:马健丽 | |
电话:151*****357 | |
邮箱:**********@qq.co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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