轻型商用车招标公告
轻型商用车招标公告
1 基本情况
1.1项目名称:甘肃大唐国际连城发电有限责任公司轻型商用车采购项目
1.2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1.3项目地点:甘肃省兰州市永登县河桥镇
1.4计划服务期:以合同为准
1.5招标人:甘肃大唐国际连城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1.6招标代理机构:甘肃宏大投资开发集团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服务公司
1.7设备规范及数量:
1.7.1设备名称及型号:轻型商用车
1.7.2.数量:壹台
1.7.3.主要技术参数:
1.7.3.1发动机
1.7.3.1.1发动机型号:QL1O403HWR或其它同类型
燃料种类:柴油
1.7.3.1.2发动机排量2.8升
1.7.3.1.3转向形式:方向盘
1.7.3.1.4档位数:5前速
1.7.3.1.5轮胎数:6
1.7.3.1.6驾驶室准乘人数:5人(3+2)
1.7.3.1.7环保排放水平:国四
1.7.3.1.8总质量(公斤):4475(±50)
1.7.3.1.9装备质量(公斤):2400(±30)
1.7.3.1.10轴距(mm):3360
1.7.3.1.11额定载货质量(公斤):1750
1.7.3.1.12货厢尺寸(长/宽/高)3235×1790×380(±10mm)
2 投标人资格要求
合格的投标人应具有全面履行合同的能力,具体应符合下列条件:
2.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一般纳税人资格,注册资本金在50万元及以上;
2.2投标单位应具备独立法人资格。
2.3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只能由一家单位参加投标,且提供授权书;
2.4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无采取非法手段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违法、违纪不良记录;
2.5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足够的流动资金来承担本招标项目;
2.6具有类似供货业绩;
2.7 提供本企业有效期内检察机关行贿记录查询告知函或法律事务所出具的近三年经济行为受到起诉情况;
2.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联营体投标。
3 开标方式与评标基本原则
3.1 开标:采用一步法开标。
3.2 评标基本原则:公平、公正、公开。
4 资质审查方式
本次招标采用资质后审方式,为此投标人在投标时需提供有关资质原件进行备查。另投标人在购买招标文件前认真阅读投标人资格要求,并自行判断是否完全满足相关要求,否则因资质后审不合格而造成的损失自行承担。
5 报名时间:
报名截止时间:2015年08月14日17:00(北京时间)
6 招标文件的获取
6.1 获取方式:电子邮箱
6.2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通过甘肃宏大投资开发集团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服务公司获取招标文件,招标文件500元/份,售后一律不退,其他渠道获取的招标文件或在递交投标文件之前仍未交纳招标文件费用的,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6.3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3000元,以现金或电汇方式缴纳。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授予合同时转为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在合同履行完毕,且履约完好后,以电汇形式返还。未中标的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招标工作结束后,以电汇形式返还。
6.4、标书费及保证金收款单位:
收款单位:甘肃宏大投资开发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兰州市西固区古浪路78号
开户行:建行兰州公园路支行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及具体开标地点另行通知)。
7.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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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联系方式
9.1招 标 人:甘肃大唐国际连城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9.2招标代理单位:甘肃宏大投资开发集团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服务公司
地 址:兰州市西固区古浪路78号
邮政编码:730060
联 系 人:贺钰 罗宝娟 牛卉
联系电话: ****-******* ****-*******
传真号码:****-*******
二〇一五年八月十一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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