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邑区道路维修改造工程招标公告
昌邑区道路维修改造工程招标公告
(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招标项目编号:YJZB-SG********-62及YJZB-JL********-62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吉林市昌邑区道路维修改造工程已由吉林市人民政府办公厅以吉市政办发[2015]10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吉林市铁投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及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道路补坑、管沟恢复、罩面修复、雨污水管线清淤、清掏检查井、雨水口等,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
2.1.1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所有工程施工及监理。
2.1.2标段划分:本工程划分为二个标段:施工1个标段,监理1个标段。
2.2工程建设地点:吉林市昌邑区支路胡同维修改造,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
2.3计划开工日期为2015年9月8日,计划竣工日期为 2015年11 月30日,工期 83日历天。
2.4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现行《市政公用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施工投标申请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近三年类似工程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施工能力。
监理投标申请人须是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丙级及以上资质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有与本招标项目类似的工程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
3.2施工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或注册建造师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小型工程项目经理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监理标段投标人拟派出的项目总监须是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
3.3拟派出的项目管理人员,应无在建工程,否则按废标处理;投标单位的项目经理或注册建造师中标后需到本项目招投标监督主管部门办理备案手续。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中的施工1个标段、监理1个标段进行投标。
3.6外埠企业在我市承揽工程按吉建管[2007]17号、吉建管[2011]32号、吉建管[2014]6号文件规定执行。
3.7拒绝列入政府不良行为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年8月10日至2015年8月14日(法定节假日、公休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至11时,下午13时至16时(北京时间,下同),在吉林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吉林市青年路天江小区7号楼) 持企业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开户许可证、税务登记证(副本)、企业近三年类似业绩(合同或中标通知书)、拟派本项目部的项目经理证原件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及授权委托书或介绍信(附法人身份证复印件)、被授权人身份证上述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售价施工一标段500元,监理一标段500元,售后不退。
4.3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100元。招标人在收到单位介绍信和邮购款(含手续费)后2日内寄送。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2015年9月1日上午9时00分。地点为吉林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投标申请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应按照有关规定施工单位应提供不少于人民币贰万贰仟元的投标保证金或投标保函,监理单位应提供不少于人民币壹仟陆佰元的投标保证金或投标保函。
5.4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5.5当投标人的有效投标报价超出招标人设定的控制价时,该投标报价视为无效报价。
七、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吉林市铁投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吉林市华山路1-2号华山公寓
联 系 人:张雪
联系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 吉林省永缙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吉林省吉林市丰满区中海紫御江城1-109号
联 系 人:付景泽
联系电话:****-********
招标监督管理部门:吉林市城乡建设委员会招投标管理处
2015年8月10日
标签: 道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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