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东医院病理诊断试剂竞争性谈判/询价公告

华东医院病理诊断试剂竞争性谈判/询价公告

日期:2023年3月30日

1.华东医院(招标人)就下列货物采购进行竞争性谈判/询价,现邀请合格投标人参与投标:

项目名称

人类BRCA1基因和BRCA2基因突变检测试剂盒(可逆末端终止测序法)

项目需求

临床靶向药用药需求检测

项目名称

肺癌5种突变基因检测试剂盒(荧光PCR法)

项目需求

结合呼吸内科开展新技术磁导航所获得的肺病灶标本检测

项目名称

免疫球蛋白基因重排检测试剂盒(毛细管电泳法)

项目需求

用于检测B细胞非霍奇金淋巴瘤的辅助诊断

项目名称

微卫星不稳定基因检测试剂盒(荧光PCR-毛细管电泳法)

项目需求

辅助诊断错配修复(MMR)基因突变的结直肠癌。

项目名称

甲状腺癌BRAF/KRAS基因突变检测试剂盒

项目需求

用于鉴别良恶性甲状腺肿瘤

2.有兴趣的合格投标人可从依据项目需求积极参与

3.合格投标人须满足下列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国家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

(2)投标产品应按《医疗器械注册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令〔2014〕第4号)的规定完成有效注册(在投标文件中应提供所有许可事项与投标产品相符的在投标截止时间仍然有效的医疗器械注册证及可能有的注册变更文件的复印件);

(3)投标人应按《医疗器械经营监督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令〔2014〕第8号)的规定完成销售投标产品的有效备案(针对第二类医疗器械,在投标文件中应提供单位名称相符的医疗器械经营备案证明文件的复印件),或取得有效的经营许可证(针对第三类医疗器械,在投标文件中应提供单位名称相符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的复印件);

(4)如投标产品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生产,则生产企业(制造商)和委托生产的委托方(适用于委托生产的情形)均应按《医疗器械生产监督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令〔2014〕第7号)的规定取得有效的生产许可证(在投标文件中应提供单位名称和生产地相符的在投标截止时间仍然有效的生产投标产品的许可证复印件);

(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网站查询结果证明,并加盖公章);

(6)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有兴趣合格投标人请将投标文件(盖公章)的电子版发送至hd_309@163.com,投标文件(盖公章)包括:公司三证、产品授权、个人授权、联系方式、产品注册证、所投项目名称、报价及优惠条件,信用资质等

5.接受投标文件(盖公章)从2023年3月30日12:00起至2023年4月7日12:00(北京时间),以医院收到邮件的时间为准。

6.医院届时通知符合要求的投标人来院进行竞争性谈判/询价,以邮件方式通知。

7.本项目中标结果将发布在“华东医院官网(http://www.huadonghospital.com)”上。

招标人:华东医院

详细地址:上海市延安西路221号

邮政编码:******

电话号码:86-21-***************

联系人:李老师、韩老师

电子信箱:hd_309@163.com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病理诊断试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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