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中学校内食堂招标公告

第二中学校内食堂招标公告

遂川县第二中学校内食堂招标公告

遂川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受遂川县第二中学委托,对该学校食堂进行公开招标。
一、出租标的概况
1.招标人:遂川县第二中学
2.招标人标的基本情况:出租人有两家食堂(即第一食堂和第二食堂)进行公开招标。该食堂有一栋970平方米的厨房和一栋2000平方米的餐厅,餐厅配备了先进的电子刷卡系统和近1600个座位的不锈钢餐桌椅;餐厅内设有封闭式配餐间,水、电、扇设施齐全;厨房内设有蒸煮间、炒菜间、洗切间、蔬菜和主副食仓库等功能房,厨房内的灶、案、池、菜架以及水电设施齐备。
3.本次招标标的租赁期限为两年(2015年8月20日至2017年8月19日)。
4.经营范围:为师生提供饭菜、早点和学校来客接待用餐。
5.承租人经营过程中,出租人派出专人对承租人采购的原料、食品加工、销售过程及环境卫生等进行检查和监督。
6、其它要求:
(1)、投标人必须具有工商营业执照和餐饮服务许可证。
(2)、中标人所有从业人员必须取得健康证。
(3)、中标人不得转让给其他公司和个人承包或合伙承包,也不得变相转包。
(4)、中标人必须遵守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自行按有关规定办理相关经营手续,按有关部门核定的经营范围合法经营、照章纳税。
二、报名须知:
1、有意投标者须到遂川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报名手续,报名时须提供下列有效文件:
(1)持企业负责人或法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工商营业执照和餐饮服务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初中以上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县餐保所健康证明。
(2)投标保证金进账凭证原件及复印件。
2、报名时间:2015年 8月17日上午8:30至12:00
下午2:30至5:30止
开标时间:2015年 8月18日下午3:00
报名地点:遂川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联 系 人:欧老师 联系电话:135*****355
3.投标保证金规定:
投标保证金为伍万元(人民币),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转抵为履约保证金和第一年的承包金。未中标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在定标后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
保证金帐号:
开户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有限责任
公司遂川县支行营业部
帐户名:遂川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帐 号:****************88
4、在签订租赁合同时必须有一名遂川县第二中学正式教职工作担保人。
5.交报名费100元(不退)
6.招标人同时公开招标二家食堂和商店,投标人只能选择参与食堂或商店投标,不能同时参与食堂和商店投标。
9.开标时间:2015年8月18日下午3:00。
开标地点:遂川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遂川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15年8月10日

遂川县第二中学校内食堂招标文件

遂川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受遂川县第二中学委托,对该学校食堂进行公开招标。
一、招标标的概况
1.招标人:遂川县第二中学
2.招标人标的基本情况:招标人有两家食堂(即第一食堂和第二食堂)进行公开招标。该食堂有一栋970平方米的厨房和一栋2000平方米的餐厅,餐厅配备了先进的电子刷卡系统和近1600个座位的不锈钢餐桌椅;餐厅内设有封闭式配餐间,水、电、扇设施齐全;厨房内设有蒸煮间、炒菜间、洗切间、蔬菜和主副食仓库等功能房,厨房内的灶、案、池、菜架以及水电设施齐备。
3.本次招标标的租赁期限为两年(2015年8月20日至2017年8月19日)。
4.经营范围:为师生提供饭菜、早点和学校来客接待用餐。
5.承租人经营过程中,招标人派出专人对中标人采购的原料、食品加工、销售过程及环境卫生等进行检查和监督。
6、其它要求:
(1)、投标人必须具有工商营业执照和餐饮服务许可证。
(2)、中标人所有从业人员必须取得健康证。
(3)、中标人不得转让给其他公司和个人承包或合伙承包,也不得变相转包。
(4)、中标人必须遵守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自行按有关规定办理相关经营手续,按有关部门核定的经营范围合法经营、照章纳税。
二、报名须知:
1、投标者须到遂川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报名手续,报名时须提供下列有效文件:
(1)持企业负责人或法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工商营业执照和餐饮服务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初中以上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县餐保所健康证明。
(2)投标保证金进账凭证原件及复印件。
2、报名时间:2015年 8月17日上午8:30至12:00
下午2:30至5:30止
开标时间:2015年 8月18日下午3:00
报名地点:遂川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联 系 人:欧老师 联系电话:135*****355
3.投标保证金规定:
投标保证金为伍万元(人民币),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转抵为履约保证金和第一年的承包金。未中标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在定标后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
保证金帐号:
开户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有限责任
公司遂川县支行营业部
帐户名:遂川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帐 号:****************88
4、在签订租赁合同时必须有一名遂川县第二中学正式教职工作担保人。
5.交报名费100元(不退)
6.招标人同时公开招标二家食堂和商店,投标人只能选择参与食堂或商店投标,不能同时参与食堂和商店投标。
9.开标时间:2015年8月18日下午3:00。
开标地点:遂川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三、投标须知:
1.招标人不设标底,以所有有效投标报价平均值为标底。
2.招标人确定承包经营一个食堂的全年投标报价范围是21万元至23万元,投标人只能在21万元至23万元的范围内报价,低于21万元或高于23万元的都作废标。
3.投标书在开标会上现场填写、递交。投标报价形式为一次性报价。
4.投标书由招标人统一印制,投标书中的报价为承包一个食堂的全年报价,不以学期计算。投标书中签署的名称、姓名必须与报名时的名称、姓名相同,若有不符视为废标。
四、开标评标须知:
1.2015年8月18日下午3:00开标会准时在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召开,投标人(企业负责人或法人)持本人身份证参加投标,迟到15分钟或未参加招标会的,视为自动弃权。
2.投标书在开标会上现场填写、递交。主持人宣布填写投标书后,招标人按招标人统一印制的投标书填写,密封后递交投标书。
3.主持人宣布投标书递交时间终止后递交的投标书作为废标。
4.当场验收所有投标人的标书,确定有效标书。
5.评标时确定中标的排序办法:
(1)以所有有效标报价平均值为标底,计算出各个有效标报价与标底的相差绝对值。
(2)按相差绝对值从小到大排列。绝对值小的排在前,绝对值相同的取最高报价标排在前。在中标排序前四名中,若出现绝对值相同且报价又相同的,则采取随机抽取的办法确定其中标排序。
6.招标结果公示三天后如无异议,取排名前二名为中标者,中标价为第一名的投标报价,最终确定两位中标者。
五、租赁合同的签订:
1.招标结果公示期满后二天内,中标人必须与招标人签订租赁合同。
2.中标人与招标人签订租赁合同前,须向招标人缴交履约保证金3万元和第一年的承包金。
3.签订租赁合同和履行租赁合同人应为同一人,不准转包、分包。中标人没有缴清履约保证金的、逾期未同招标人签订租赁合同的、或有转包、分包行为的,招标人有权取消中标人的中标资格,并没收中标人的承租保证金,同时招标人将选取第三名为中标人,以此类推。
六、租赁合同的主要内容:
1.乙方承包期内,在签订承包经营合同前向甲方缴交履约保证金3万元和第一年的承包金,2016年8月20日前缴清第二年的承包金。第二年的承包金没有按时缴交则每天罚滞纳金1000元,超过一个月还未缴清,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同时,超期承包金和滞纳金由乙方照缴。甲方将从乙方的履约保证金中或从乙方的营业收入中扣除。
2.严格执行甲方制定的各项关于食堂管理制度。甲方组织人员对食堂执行制度和合同约定情况进行检查,落实食堂经营管理处罚办法(处罚办法附后)。
3.厨房餐厅的位置先抽签确定,一年期满轮换食堂位置(轮换时间:2016年8月20日)只有在双方都同意不换位置的情况下才不换,有一方提出要求换则必须换。
4.厨房用水、用电费用由乙方承担,一楼餐厅的用水用电费用由两个食堂平均分摊承担。
5.甲方只提供厨房、餐厅的现有设施和设备,其它所需的设施和设备由乙方自备。承包到期时乙方自备的设施和设备由乙方自行处理。乙方应爱护好甲方提供的设施和设备,遗失或损坏(含学生损坏),要照价赔偿,赔偿费从乙方履约保证金中或营业收入中扣除。乙方不得擅自改动甲方提供的设施和设备,如有改动视为乙方损坏甲方财产处理。
6.乙方的经营范围:为师生提供饭菜、早点和学校来客接待用餐。乙方经营的饭菜等食品,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和中国食品安全标准。乙方从采购到成品出售必须层层把关,人人把关,坚决杜绝食物中毒事件的发生。如果乙方销售不符合卫生要求的食品出现食品安全事故,则由乙方承担一切经济及法律责任,除有关部门对乙方处罚追究有关责任外,甲方有权中止与乙方签订的承包经营合同。
7.乙方必须按卫生监督部门的要求对食堂设施及用具进行定期消毒,达到卫生标准。同时,还应经常搞好环境卫生,及时清除垃圾,疏通沟道,厨房、配餐间、餐厅、餐桌等做到每天三小扫,每周搞一次大扫除。
8.乙方在经营期间,应主动接受上级主管部门、甲方管理人员的检查,及时改正工作中的不足。乙方从业人员必须文明经营,遵纪守法,不与学生争吵,严禁欺诈、打骂学生。
9.乙方必须保证经营者就是合同签订者,保证签订承包经营合同后不转包、不委托他人进行管理,不与他人合伙承包经营。如发现转包行为或与他人合伙经营,则处罚违约金伍仟元,违约金从履约保证金中扣除,甲方有权中止与乙方签订的承包经营合同。食堂之间不得联合经营,一经发现,各处罚违约金人民币伍仟元,违约金从履约金中扣除。
10.甲方来客用餐,由甲方根据乙方提供的饭菜质量和服务质量自主选择,菜价平均按16元/个计算(含汤)。
11.乙方必须自行做好防投毒、防火、防盗、用电等安全工作,乙方应禁止学生进入厨房和配餐间,消除安全隐患;乙方所有人员在使用电、气、厨具等所有设施和设备时必须严格遵守操作规程,安全第一,坚决杜绝安全事故的发生。若由于乙方的原因造成安全事故,则所有责任由乙方承担。若厨房餐厅设施和设备出现乙方不能排除的安全隐患应及时向甲方报告,否则乙方应承担由此造成后果的全部责任。
12.乙方(含从业人员)必须遵守国家法律法令,不得违法乱纪,不得违反计划生育政策,否则一切责任由乙方承担,同时甲方有权中止与乙方的承包经营合同。
13.乙方必须承担节假日值班义务,若无学生在校,学校给予一定的值班补贴。
14.食堂经营一律实行刷卡消费,严禁现金交易。禁止向学生提供一次性餐具。
15.乙方如多次违规,屡教不改,甲方有权单方中止本合同另行发包。所交承包费按实际承包时间计算,多余的退回给乙方。若乙方在承包期内要提前终止合同,须提前一个月向甲方提交书面申请,经甲方同意后方可终止协议,但乙方所交承包费不退。
17.为确保履行职责,乙方在签订承包经营合同前,必须聘请校内一名正式教职工作为乙方的担保人。乙方担保人的职责:①协助甲方督促乙方履行合同。②承担乙方经济连带责任,即当乙方违约或不遵守规定受到处罚,乙方又拒绝缴交处罚金时,甲方有权在乙方担保人的工资中直接扣除。
附1、《食堂食品卫生安全管理承诺书》
2、《食堂经营违约处罚办法》

遂川县第二中学
2015年8月10日







附件一
食堂食品卫生安全管理承诺书

遂川县第二中学全体师生:
为保证我校承包食堂的食品卫生安全,确保师生身体健康,预防各种不安全事故发生,我向全校师生郑重承诺做到以下各项要求,欢迎各级监督部门和学校广大师生监督:
1. 执行食品卫生管理制度,并经常对员工进行食品卫生安全教育。
2.凡手有破损及其它妨碍卫生的人员和无健康体检合格证的从业人员禁止上岗。所有在我经营食堂的从业人员必须养成和保持良好的卫生习惯。
3. 原材料采购保证来源正规。不采购、不验收、不加工使用、不出售来源不明、死因不明或腐败变质的食品及原料。
4.所有蔬菜做到先浸泡,再洗净,然后加工。各类食品添加剂要符合卫生要求,不使用无中文标识的定型包装食品。
5.防止待加工的食品与直接入口食品、原料与成品的交叉污染,加工食品做到炒熟煮透,冷菜要加热,食品不接触有毒物和不洁物。
6.熟食间配备专用容器、用具和空气消毒设施,有专用的冷藏设施,操作人员上岗前做到洗手消毒,并穿戴洁净工作衣帽及口罩。
7.餐饮具和盛放直接入口的食品窗口用具做到消毒清洗,做好保洁工作,使用的洗涤剂消毒剂符合卫生要求,在各操作间不使用杀虫剂和放置鼠药。
8.操作人员随时检查待加工食品的质量,发现变质或可疑食品禁止使用。
9.各操作间及仓库做好防蝇、防鼠、防尘、防潮等工作。
10.食品做到冷藏留样48小时,每份数量至少需100g。
11.如发现食物中毒或疑似病例、立即报告学校,并保护好现场。
12.全体从业人员一定做到文明经营,热情服务,遵纪守法。
承诺人:(签章)
负责人:(签字)

2015年 月 日
附件
食堂经营违约处罚办法
检查时间: 内 容 违约情况 检查
记录 检查
结果 处罚
金额 备注
动物肉类 病死的、来源不明、死因不明的。 500元/次
蔬菜类 霉腐变质,农药未洗净。 50元/次
米、面、面粉 陈化粮,变质粮、粉、面。 500元/次
油、盐、
调味品 无合格证、卫生许可证 100元/次
包装食品 无生产厂家、生产日期、商标、合格证等假冒伪劣食品 100元/次
采购登记 无采购登记 100元/次
加工方式 先切后洗,加工时不注意卫生 50元/次
加工用具 未清洗干净或无保洁措施 50元/次
卫生环境 厨房餐厅未进行一天三小扫,每周一大扫,大餐厅每周清洗一次。 100元/次
杀菌消毒 每周未进行一次环境杀菌消毒 50元/次
服务态度 恶劣,师生反映强烈 100元/次
销售行为 强买强卖、欺诈行为,乱提价,提供一次性饭盒和筷子。 50元/次
从业人员 无健康证,未穿戴工作衣帽。 50元/次
饭菜质量 出现异物,馊味 100元/次
留样 未达到要求 100元/次
整改意见 对上级或校方提出的整改意见未及时改正 300元/次

注:1、检查原则上每月安排一次,每次的具体检查日期和检查人由学校决定。工商、食品、教育、卫生等有关部门来校检查的检查结果同样按上述办法执行。
2、违约金每学期末结算一次,有罚金由学校直接在履约保证金中扣除。
3、甲方还将组织师生对食堂经营管理进行评价,结果在大餐厅公示。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食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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