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厅办公楼物业管理服务招标公告
文化厅办公楼物业管理服务招标公告
序号 | 岗位 | 人数 | 工作内容 | 人员素质要求 |
1 | 项目主管 | 1人 | 负责大楼的全面物业管理工作。 | 大专以上学历,50周岁以下,具有3年以上物业管理项目负责人经验,并具有物业管理经理上岗证。 |
2 | 保安领班 | 1人 | 负责大楼保安管理协调工作。 | 男性,年龄45周岁以下,具有3年以上保安管理工作经验。 |
保安人员 | 9人 | 负责大楼范围内人、车、安全的秩序维护工作。 | 男性,年龄25-40岁, 身高1.70米以上,两眼裸视视力5.0以上,具有保安员上岗证,退伍、复员、转业军人不少于3人。 | |
3 | 工程人员 | 3人 | 负责大楼各设施设备的日常维修、运行监控和值班记录工作。 | 高中毕业以上或初中级技术职称,年龄20-55岁之间,有3年以上相关工作经验,熟练掌握应聘岗位的的操作技能,具有国家颁发的相关岗位操作上岗证。 |
5 | 清洁人员 | 5人 | 负责大楼公共部位、会议室等及14、15楼部分办公室卫生清洁工作。 | 女性,年龄50周岁以下,身高1.50米以上,,五官端正,具有1年以上工作经验。 |
6 | 会务人员 | 2人 | 负责楼内各主要会议室的会务保障、中午食堂送餐服务等工作。 | 女性,中职或职高以上学历,年龄22-30周岁,身高1.60米以上,形象气质佳,具有1年以上工作经验。 |
7 | 杂工(绿化、送水等)人员 | 2人 | 负责大楼公共部位、会议室及部分办公室的绿化工作以及各办公室桶装水配送工作。 | 男性,初中以上文化程度,年龄50周岁以下,身体健康,有绿化保养经验。 |
合计 | 23人 |
(二)本项目要求配备的23人为基本人数,若因人员不足而致服务质量达不到采购人招标需求,中标人需增加相应人员,但中标价不变。
(四)本着平稳过渡的原则,并考虑到对大楼现有情况的熟悉性和人员的可靠性,对本大楼现有的物业工作人员,投标人可考虑部分接收。
(五)工作人员年龄、计划生育状况等须符合国家规定。
(六)中标人不得将本物业管理项目分包给其他单位(专业维保除外),若因中标人不具备某项专项资质确需将某项专业项目分包给其他具备相应资质单位,必须事先征得采购人同意。
(七)中标人应按劳动法规定为工作人员缴纳社会保险及其他应支付费用。
(八)为提高物业服务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和保持队伍的稳定,鼓励中标人为物业服务人员提供良好的工资福利待遇。一旦中标,中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承诺为物业服务人员提供的工资福利待遇必须在劳动合同中予以实施,且每年应有适当增长,不得变相克扣物业服务人员工资福利待遇。采购人一旦发现中标人存在克扣物业服务人员工资福利待遇行为,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或直接从每月支付给中标人的服务费中扣减克扣部分的费用。
六、中标人责任
(一)在管理服务期内由于中标人责任造成第三人、采购人和中标人工作人员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失的,由中标人承担赔偿责任。
(二)中标人工作人员在本大楼范围内发生违法、违规行为的,所造成的一切后果及损失,由中标人承担责任及负责赔偿。
(三)如采购人提出要求,中标人应及时更换不合格物业服务人员。中标人要保持本项目物业服务人员的稳定性,更换重要物业服务人员前应征求采购人意见。
(四)中标人派驻该项目主管每月必须按照《广东省文化厅办公楼物业管理服务质量考核标准及评分细则》对大楼物业管理服务质量自评,并于每月5号前将上一个月的考评情况报采购人备案。采购人对于在考评中发现的问题有监督纠正权。采购人每个季度未将结合中标人的自评情况实地考核物业管理服务质量,考核结果由采购人和中标人双方签署确认。为保证大楼物业管理服务质量,采购人每个季度对物业服务的考核结果将与本季度最后一个月支付给中标人的物业管理服务费挂钩:考核总分90分以上(含90分)为合格,不扣减物业管理服务费;考核总分90分以下(不含90分)每1分扣减当月物业服务费0.5%;考核总分低于70分(含70分)为完全不合格,采购单位有权终止合同。
(五)在物业服务期内,如果因发生盗窃、抢劫、失火等原因导致采购人财产损失或者工作人员人身损害的,除能够证明非中标人责任外,中标人应该承担法律责任及赔偿经济损失;采购人有权在当期及以后的物业管理服务费中扣除。
(六)在物业服务期内中标人应确保在服务范围内无刑事、治安案件(事件)的发生;无消防责任事故发生、无机械设备操作责任事故发生。
(七)合同期满前后一个月为物业接管过渡期,中标人在过渡接管期间不得拒绝新物业公司为有利于接管而提出的配合要求(限服务范围内),中标人同时需向采购人交付全套物业管理档案资料(含电子文档)。交接时间超过合同服务截止时间,中标人应根据需要临时延长服务期,临时延长期不得超过原合同期限5%,延长服务期间服务内容及物业管理服务费由采购人与中标人另行协商,但不得超出原合同标准。
七、供应商资格条件:
1、供应商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提供书面声明并签字或盖章)。
2、供应商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投标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副本复印件;
3、供应商须具备物业服务企业三级(或)以上资质。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八、拟定邀请供应商信息:
1、供应商名称:广州市君铂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2、供应商地址:广州市
九、拟申请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理由:
广东省文化厅办公大楼待管物业与广东港澳中心相连,消防监控系统、地下停车场、大楼周边地面清洁等目前均由港澳中心物业管理方广州市君铂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统一管理。根据《广东省物业管理条例》“物业管理区域根据物业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确定的红线图范围,结合物业的共用设施设备、社区建设等因素划定。物业的配套设施设备共用的,应当划定为一个物业管理区域;”规定,结合广东省文化厅办公大楼待管物业与广东港澳中心物业的共用设施设备以及物业的配套设施设备共用情况,广东省文化厅办公大楼待管物业与广东港澳中心被划定为了一个物业管理区域;根据《物业管理条例》中“一个物业管理区域由一个物业服务企业实施物业管理”规定,只能由目前合法管理广东港澳中心的广州市君铂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提供广东省文化厅办公大楼的物业管理服务。其他供应商无法合法合规提供该项服务。
十、专家论证意见及专家姓名、工作单位、职称
单位名称 | 广东省文化厅 | ||
项目名称 | 广东省文化厅办公楼物业管理服务项目 | ||
专家组论证意见 | 专家组一致认为根据《广东省物业管理条例》及《物业管理条例》规定,广东省文化厅办公楼物业管理服务项目申请单一来源理由成立,本项目可以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向供应商广州市君铂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购买服务。 | ||
专家信息 | 专家姓名 | 工作单位 | 职称 |
宇丽 | 暨南大学 | 教授 | |
苏敏然 | 广东广发房地产公司 | 高师 | |
周健武 | 中山大学 | 高工 |
十一、供应商登记
1、登记时间:公示期间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30(北京时间)。
2、须提交的资料包括:
1.供应商完整名称、供应商地址、项目联系人名称、联系人联系方式(含电话、传真、电子邮箱等);
2.供应商资格条件中要求提交的证明资料(1、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书面声明并签字或盖章);2、供应商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物业服务企业三级(或)以上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如非本人,须提供授权函);
3、提交地点:广州市东风东路701号广东省文化厅办公大楼
提交方式:现场送达
联系人:阳先生
电话:020-37803268
十二、联系方式
1、财政监督管理部门:广东省财政厅政府采购监管处
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广州市仓边路26号8楼
2、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采购人:广东省文化厅
采购代理机构:广东省政府采购中心
联系人:龙先生
联系电话:***-********
传真:***-********
联系地址:广州市越华路118号之一8楼
邮编:510030
广东省政府采购中心
二○一五年八月十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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