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恒山风景名胜区局部区块详细规划

天恒山风景名胜区局部区块详细规划

一、规划总则

为加强天恒山风景名胜区的严格保护和永续利用,根据国务院《风景名胜区条例》规定,落实《天恒山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2017-2035)》(2022年修改)确定的基础设施、旅游设施、文化设施等建设项目的选址、布局与规模,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有效保护风景资源,统筹资源保护和旅游发展之间的关系,保护生态系统的多样性和完整性,促进风景区可持续发展,特编制《天恒山风景名胜区局部区块详细规划》。

二、规划面积

1、风景名胜区范围与面积

规划以保持风景面貌的完整性,满足旅游发展需要,保持地域的连续性、独立性,有利于开发利用和统一管理为基本原则,确定风景区范围和外围保护地带范围。

(1)天恒山风景名胜区规划范围:东起江南中环路,南至规划路(天恒大街以北、天恒山南侧山脚下50-400米处,其中三砖厂处100-250米,八砖厂、一砖厂处400米,第二社会福利院红线范围以外,其余部分以山脚突出部分为基准,外延50米划定风景区南侧界限),西、北到东巨路,规划面积20.36平方公里。

(2)天恒山风景名胜区外围保护地带范围:南以天恒大街为界,西至规划哈东第一大道,东、北方向以风景区外围800米的范围内为规划控制保护地带,规划面积16.97平方公里。

2、核心景区范围与面积

风景名胜区核心景区指风景区内生态价值最高、生态环境最敏感,最需要严格保护的区域。天恒山风景名胜区的核心景区总面积 1.20 平方公里。包括三部分:

(1)北部核心景区的范围:为现状道路围合的十八垧地(林地)区域,面积0.15平方公里。

(2)西南部核心景区范围:东起哈尔滨绕城高速规划红线(其中文化休闲景区内至龙兴寺西侧围墙),西至风景区规划界限,南至规划路(三砖厂处以山脚突出部分为准),北至知青公园内山脊线,面积0.95平方公里。

(3)东部石人遗址保护范围:东起江南中环路,西至田间路,南起现状村路南220米,北至现状村路,面积0.10平方公里。

3、本次详细规划设计范围

规划区依据区位及使用功能将用地划分A、 B、 C、 D、E、 F、G、 H、 I九大片区,本次详细规划地块编码:E(E01-E09)区域占地面积72.82公顷、G(G01-G02)地块占地面积1.93公顷进行设计。

三、规划布局

布局一:对于山下的百步台阶、荷和园以及通往龙兴寺区域的步行景观系统进行整合,对山体生态修复的同时整合、提升整个区域的景观效果。

布局二:整个风景区规划两处服务区,本区块服务区位于龙兴寺旁,利用现有的天恒山管理处的现有建筑、改建建筑进行从新整合,形成山上服务区。

四、用地指标

用地指标表

大类

中类

用地名称

面积(公顷)

百分比

总计

甲类(风景游赏用地)

甲1

风景点用地

21.42

28.7%

95.90%

甲2

风景点用地

50.29

67.2%

乙类(旅游服务设施用地)

乙1

旅游服务设施用地

0.97

1.3%

1.30%

丁类(交通与工程用地)

丁2

游览道路与交通设施用地

2.07

2.8%

2.80%

总计

74.75

100.00%

100.00%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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