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道绿化景观工程监理招标公告
大道绿化景观工程监理招标公告
贵溪市白鹤湖大道绿化景观工程监理
招标公告
赣建贵监招字[2015]第05号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贵溪市白鹤湖大道绿化景观工程监理已由 贵溪市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 以贵发改字【2015】308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 贵溪市林业局 ,建设资金来源政府投资。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慨况与招标范围:
(1)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2)本项目投资:约5000万元;
(3)绿化面积:约73.9万平方米;
(4)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内的所有工作内容的监理服务(以招标人提供的施工图和工程量清单为准);
(5)工程建设地点为:贵溪市白鹤湖大道两侧;
(6)工期:112日历天。
3.投标人资格要求:
参加投标的投标人必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并具备市政公用工程监理甲级及其以上资质,拟派本工程的监理人员不得少于4人:其中总监理工程师一名(必须为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专业监理工程师二名(均为市政专业,且应持有省级及以上监理工程师证书,);其它一名监理人员必须具有监理员或以上资格。
4.招标文件的获取:
(1)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鹰潭市下载(请点击附件下载);
(2)招标资料费800元,开标前各投标单位向招标人提交。
5.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5年9月1日9时00分,地点:贵溪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投标人开标时必须提供证件参加资格后审:
开标时须提交下列有效证件、证书原件:
(1)监理资质证书、营业执照。
(2) 项目总监理工程师的注册证书、专业监理工程师的注册证书、其它监理人员岗位证书或注册证书。
(3)投标保证金进账单凭证。
(4)投标企业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原件或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
(5)法定代表人证书及本人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人本人身份证)。
(6)外埠来赣监理单位还应持有江西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的进赣投标备案通知手续材料原件。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本公告同时在江西省招标投标网和鹰潭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贵溪市林业局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中山建设监理咨询有限公司鹰潭分公司
地 址:贵溪市冶金大道4号 地 址:鹰潭市湖西路40-16号
邮 编: 335400 邮 编: 335000
联系人: 吴先生 联系人: 王先生
电 话:138*****538 电 话: ****-*******
2015 年8月10日
附件:白鹤湖监理招标文件8.10.doc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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