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家箐磷石膏2号堆场回水隧洞3#竖井及支洞封堵工程招标公告
杨家箐磷石膏2号堆场回水隧洞3#竖井及支洞封堵工程招标公告
杨家箐磷石膏2号堆场回水隧洞3#竖井及支洞封堵工程经主管部门批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中化商务有限公司受云南天安化工有限公司的委托,就本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潜在的投标人密封投标。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形式。
一、工程概况
云南天安化工有限公司杨家箐2号磷石膏堆场,位于青龙镇杨家箐。该堆场于2016年01月投入使用,目前已堆存至第15级子坝,堆积高程1925米。根据设计文件,3#竖井井座标高1900.0米,井架高度25.5米,井架顶标高1925.5米,4#竖井井座标高1924.5米。根据生产排渣情况,待磷石膏滩面至4#竖井井座高程时,3#排洪竖井设计使用功能终结,必须对3#竖井及支洞口进行封堵,以使磷石膏固体物和大量的水不能从支洞泄出。2号堆场回水隧洞系统采用井(叠圈梁式)明洞—支洞—主隧洞方式,设排洪井4座,主隧洞一条,支洞4条,隧洞全长1532米(含支洞)。现1#、2#竖井及支洞已封堵,3#、4#竖井及支洞以上在用。本次需对3#竖井及支洞进行封堵。3#竖井井座最大内径2.8m,井架高25.5m,井架顶至井座底总高约30.6米,井座为筒状设置人孔门与浇筑的明洞和回水隧洞连通,井座上部由八根钢筋混凝土柱子均分构成,其间每约3米设置一道环梁,环梁间安装有多层叠梁,以澄清水从井座各标高以上溢流下泄,经支洞进入主洞流至回水库,目前3#竖井人孔门与回水隧洞连接处已在库区磷石膏滩面下约30多米深。
二、现场施工条件
1、从青龙镇到2号磷石膏堆场主排洪隧洞口道路情况较好,从主排洪隧洞口至3#竖井为简易盘山道路,坡大、弯急,长约2.0公里,主洞口外100米处有满足施工所需的施工用电引接点,但距3#竖井口较远,施工用水需从渣场泵房处拉运,故施工所需的水、电由投标单位自行解决。
2、2号堆场回水隧洞及3#支洞以上,根据勘察报告及竣工资料显示,隧洞穿越粉质絹云板岩层和炭质板岩,围岩等级较差,全隧洞采用钢筋砼进行全断面衬砌。其中与主洞接口处以上的3#支洞和主洞在投用,又在其原有钢筋混凝土衬砌断面上进行二次底板及侧墙加厚补强衬砌,现状3#支洞和主洞段空间狭小,通行及通风条件差;主洞段和3#支洞底板及墙壁段均有库内水流从砼隧洞壁泄水孔渗出,封堵段3#支洞底板及井座均有较厚结晶物需要清除。3#井座及支隧洞封堵作业期间需确保业主4#井座正常排水(每天不少于10小时)。
3、 3#竖井及支洞封堵是在最浅约30米的井内作业,封堵砼浇灌质量要求较高,且在竖井及支洞内封堵作业面一定会有库区内水泄落和流淌,流量不详。水中含有多种有毒成份,同时能与砼、水泥发生化学反应,生成H2S、CO等有毒气体,故施工作业工况恶劣,且竖井周边叠梁会有承压酸水渗入,施工过程稍有不慎,竖井封水叠梁会因受到振动或由内向外的撞击易向外脱出,造成大量的酸性水向竖井内注入,其施工全程安全风险极高,故施工过程中必须采取相应的防护措施。
4、井座及支隧洞封堵作业为井下施工,空气不流通,且工序较复杂,施工前应做好施工组织设计,充分考虑施工安全措施,并经安全审查合格后方可作业。
三、招标编号:0747-2361SCCYN075
四、资金来源:企业自筹,已落实。
五、招标范围
本按招标方设计图纸及技术要求完成杨家箐2号堆场排洪隧洞3#支洞及竖井的封堵施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本项目的勘测、工程施工及项目实施过程中的配合服务、工程竣工验收、移交、交付使用、工程资料归档,办理工程建设相关行政审批等服务和工程保修等内容。主要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工作内容:
1、施工临建工程
1)施工区交通工程及临时道路(包含至磷石膏滩面竖井和支洞封堵的材料及机械设备运输道路的修筑);
2)弃渣场工程,完成封堵作业面的出渣及障碍物清理,并运输至招标人指定地点堆放;
3)施工供水、供电、照明、供风、通讯工程由投标人自行解决;
4)为确保招标方现状排水系统运行保通而采取的必要临时导流措施等;
2、 永久工程
1)按招标方设计图纸及技术要求完成杨家箐2号堆场排洪隧洞3#支洞及竖井的封堵施工。
六、工程地点:云南天安化工有限公司杨家箐磷石膏堆场(安宁市青龙镇附近杨家箐)。
七、工程质量
1、符合和遵循国家现行标准和验收规范,每一道施工工序必须经招标人验收合格方能进行下一道工序的施工,且封堵后不允许有磷石膏渣水渗出封堵面。
2、建筑安装工程达到国家或行业现行的质量检验评定合格标准。工程质量一次验收合格,消防、安全、环保、职业卫生验收达标等符合国家相关最新规定及要求,一次性验收合格。
3、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施工方应按照要求编制工程竣工验收资料,并及时向甲方报审、最终提交纸质版竣工资料一式三份。
八、工期:40日历天。投标方可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填报低于本工期要求的最短工期。
九、投标人资格必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 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2) 具备矿山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
3)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书;
4)投标人近五年来(2019年至今,以签订合同时间为准)必须具有类似项目施工业绩;
5)项目经理必须具有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矿业工程)及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项目经理(2019年至今,以签订合同时间为准)具有在类似性质的工程担任项目经理的经验;
6)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十、招标控制价120万元(含税),投标人总价报价超(不含等于)过招标控制价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十一、招标工作安排
凡有意投标者,请于2023年3月30日至2023年4月6日,每日9时至17时(北京时间,下同),登录中化商务电子招投标平台(e.sinochemitc.com)通过网上方式获取招标文件。注册流程如下:
(1)注册:通过中化商务电子招投标平台(http://e.sinochemitc.com)完成注册(免费),在注册中请按照要求提供真实有效的合法信息及证件。工作人员会在一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工作(已注册单位可跳过此步骤),如时间紧急情况下可致电网站客服加急处理审核流程;
(2)购买:注册审核通过后,在【投标管理】页面找到项目,通过网上支付方式支付平台使用费。平台使用费:800元。支付成功后,可在【投标管理-文件下载】页面下载“文件获取须知”及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所有注册、缴费、发票等业务均须在中化商务电子招投标平台操作完成(平台注册过程中如遇任何问题可联系中化商务电子招投标平台技术支持联系电话:010-********)。
十二、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2023年4月19日14时00分,地点为云南省昆明市官渡区春城路219号东航投资大厦10楼1004室中化商务有限公司开标厅。
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十三、开标时间及地点
1、开标时间:2023年4月19日14时00分公开开标。
2、开标地点:云南省昆明市官渡区春城路219号东航投资大厦10楼1004室中化商务有限公司开标厅。
十四、公告发布媒体:
中化商务电子招投标平台(http://e.sinochemitc.com),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cebpubservice.com)
十五、联系方式
招标人:云南天安化工有限公司
地址:云南省昆明市安宁市草铺街道办事处
联系人:贺留荣
电话:189*****837
招标代理机构:中化商务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云南省昆明市官渡区春城路219号东航投资大厦10楼1004号
代理机构联系人:应文豪、闵祥昆
代理机构电话:135*****933
代理机构电子邮件:yingwenhao@sinochem.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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