儋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康和船业游艇项目配套游艇滑道及码头工程海域使用论证报告公示
儋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康和船业游艇项目配套游艇滑道及码头工程海域使用论证报告公示
标题:儋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关于康和船业游艇项目配套游艇滑道及 码头工程海域使用论证报告公示
索引号:dzzrghj001/2023-*****分 类:国土资源、能源发文机关:儋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成文日期:2023年03月30日文 号:无发布日期:2023年03月30日时效性:根据《自然资源部关于规范海域使用论证材料编制的通知》(自然资规[2021]1号)和《海南省海域使用权审批出让管理办法的通知》(琼府〔2022〕41号)的相关要求,现将康和船业游艇项目配套游艇滑道及码头工程海域使用论证的有关信息向公众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
康和船业游艇项目配套游艇滑道及码头工程
二、项目概况
本项目拟在于海南洋浦港区小铲滩作业区起步工程东侧,海南海事局洋浦海事监管基地西侧建设“康和船业游艇项目配套游艇滑道及码头工程”,该项目为满足场地生产的游艇下水,快捷地运往目的地,需建设滑道工程。同时,满足游艇停靠需要建设浮码头。
本项目拟申请总用海面积为1.4374公顷,其中透水构筑物用海面积0.5829公顷(滑道用海面积为0.3565公顷,检修平台、栈桥、浮码头用海面积为 0.2264公顷),港池、回旋水域用海面积0.8545 公顷;占用岸线长度为133.70m;申请用海期限为50年。
三、海域使用申请人
海南康和船业有限公司
四、海域使用论证机构
海南大学
五、海域使用论证报告全本
网络链接:康和船业游艇项目配套游艇滑道及码头工程海域使用论证报告表(公示稿),详见附件。
六、公众反馈意见联系方式:
公众可通过发送电子邮件、电话、信函等方式提出反馈意见。
意见接收单位:儋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联系地址:儋州市那大镇中兴大道24号街区 (邮编:******)
联系人:麦贤豪
联系电话:0898-********
Email:*********@qq.com
七、公众意见受理时间
公众可在本次信息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提出反馈意见。
标签: 康和船业游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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