炼铁厂3号高炉安全节能降碳环保改造工程3号高炉矿槽除尘超低排放系统等设备(重)招标公告
炼铁厂3号高炉安全节能降碳环保改造工程3号高炉矿槽除尘超低排放系统等设备(重)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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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炼铁厂3号高炉安全节能降碳环保改造工程3号高炉矿槽除尘超低排放系统等设备(重)【项目编号:TQZB-FC-2023年第(2)号(重)】,招标人为柳州钢铁股份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炼铁厂3号高炉安全节能降碳环保改造工程3号高炉矿槽除尘超低排放系统等设备(重)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范围:采购炼铁厂3号高炉安全节能降碳环保改造工程3号高炉矿槽除尘超低排放系统等设备1套:
序号 | 设备名称 | 型号 | 规格 | 数量 |
1 | 3号高炉矿槽除尘超低排放系统 | 3#KCCD | 处理风量Q=******m3/h | 1台(套) |
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供货要求。
2.2 交货地点:中标人合同设备运抵柳州钢铁股份有限公司后,先运至柳钢机工部备件中心仓库办理入库手续(可不用卸货),再转运至炼铁厂设备安装地点卸货。
2.3 交货期:签订技术协议后120天内完成所有设备部件的设计、采购、改造(含旧设备拆除,新设备制作、安装)和调试等并整体交付,其中拆除、安装和调试均为在线施工。
2.4 质保期:正常质量保证期为自合同所列货物安装验收合格投入使用之日起12个月。保修期为质量保证期结束后开始计算12个月。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有国内法人资格,注册生产或经营本次投标货物和服务,并在人员、经验、安装、资金等方面具有与本项目要求相适合的能力。
3.2 财务要求:财务管理制度健全,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3 信誉要求:①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等9部门《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规定,投标人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②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4业绩要求:2019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具有至少1项单个合同金额不低于200万同类供货及改造安装项目业绩。(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计算业绩,合同复印件须有合同金额、签署日期页并加盖公章)。
3.5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及代理商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发售时间:即2023年3月30日至2023年4月7日止,每天上午9时00分至12时00分,下午15时00分至18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
4.2购买招标文件时须提供以下有效证明文件及联系方式、邮箱:(1)主体资格证明(如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复印件);(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复印件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委托代理人须提供)。
以上证明文件要求加盖投标人公章。
4.3招标文件售价:招标文件工本费每本500元(不含投标所需其它费用) ,招标文件逾期不售,售后不退。已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不等于符合本项目的投标人资格。
4.4发售方式:将有效证明文件发送至**********@qq.com邮箱进行审核,证明文件确认后工作人员将支付招标文件费用方式及报名表格发送至报名邮箱,支付成功后会将电子版招标文件以电子邮件形式发送至投标人邮箱。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截止时间:2023年4月19日11时30分(北京时间)。
5.2投标截止地点:广西柳州市北雀路117号柳钢经销公司6楼602第一开标室。
5.3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密封,授权代表亲自送达或邮寄至投标截止地点将投标文件密封,授权代表亲自送达或邮寄(请详细阅读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2.2递交投标文件地点及方式)至投标截止地点,发送快递时请注明“TQZB-FC-2023年第(2)号(重)-投标文件”。投标人应合理估计邮寄时间以确保按时寄达,逾期送达(以签收时间为准)的纸质版文件将予以拒收。本项目不接受传真、电子邮件方式送达的投标文件,2023年4月19日11时30分为投标截止时间。
6. 公告媒介
招 标 人:柳州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天勤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地 址:广西柳州市北雀路117号 | 地址:防城港市港口区辉龙桃源居708室 |
联 系 人:莫工 | 联系人:褚工 |
电 话:0772-******* | 电 话:0770-******* |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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