射洪市城区生活污水处理厂及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比选公告

射洪市城区生活污水处理厂及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比选公告


???????????射洪市城区生活污水处理厂及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射洪市城区生活污水处理厂及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项目名称)

招标代理机构比选公告

1. 比选条件

本比选项目为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射洪市发展和改革局(核准机关名称)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射发改发(2022) 596 号)的招标组织形式为委托招标,比选文件在射洪市发展和改革局(投资主管部门名称)的备案号(若有)为/

2. 项目概况


?2.1 项目业主: 射洪匠艺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2.2 建设地点:射洪市

?2.3 项目规模:新建射洪市城区第二生活污水处理厂,设计处理能力为***** m3/d,包含污水处理、污泥处理、设备配置及其它构(建)筑物等建设内容。配套改造第一生活污水处理厂提升泵站、污水管网、围墙防护等相关设施,不涉及提标升级(已建规模*****m3/d)。配套建设污水管网长约52公里(含第一、第二污水厂连接管网),雨水管网长约41公里,提升泵站4座等附属设施

?2.4 计划工期:1080 日历天;计划开工时间: 2023年04月

?2.5 项目总投资:*****.0 万元

?2.6 项目资金来源:自筹

?2.7 代理项目估算金额:***** 万元

3. 申请人资格要求

3.1申请人业绩要求:近三年来,申请人至少已完成1个(0-10?市政公用工程类??类似分类项目业绩。

3.2拟任本项目负责人业绩要求:近三年来,拟任项目负责人至少已完成1个(0-10)类似项目个人业绩,每个项目的中标金额应不低于第2.7款“代理招标估算金额”的100%(0-100)。

3.3 拟任本项目人员要求:拟任项目负责人1人:具有招标代理从业人员印章和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专职技术人员4人:具有招标代理从业人员印章,其中至少一人具有工程建设招标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提供职称证复印件、职称评审文件原件复印件及网站职称查询截图),以上人员须提供公司为其连续缴纳的近6个月社保证明。

3.4没有被限制申请的情形和不存在同时申请的情形。

3.5 本次比选不接受联合体申请。

3.6法律法规有特殊要求的从其规定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提供《四川省住房城乡建设行业数据共享平台》的招标代理登记证截图;且截止到比选申请文件截止时间时无不良行为,诚信分为100分;4、中选单位项目负责人需持3.3条规定资料原件进行真伪核验后方可签订招标代理合同;5、资料有1项内容不符合要求或超范围上传资料,资格审查时均不予通过。

4. 申请人参加比选

4.1 凡有意参加比选竞争、符合第3条“申请人资格要求”的,并同意本项目按固定价万元或参照原国家计委《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国家计委计价[2002]1980号)规定的收费标准下浮20%收取招标代理服务费的招标代理机构,请自2023年03月30日16时30分2023年04月04日16时30分(北京时间)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http://ggzyjy.sc.gov.cn)下载比选文件(详见操作手册)。

4.2申请人自2023年03月30日16时30分2023年04月04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http://ggzyjy.sc.gov.cn)上传比选申请文件(详见操作手册)。

4.3不收取比选服务费。

5. 随机抽取中选人

5.1比选人在上传比选申请文件截止时间后,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http://ggzyjy.sc.gov.cn)对申请人进行资格审查。

5.2比选人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http://ggzyjy.sc.gov.cn)在代理机构比选系统中,从资格审查通过的申请人名单中按规定随机抽取1个申请人作为中选人。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比选公告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http://ggzyjy.sc.gov.cn)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比 选 人:??射洪匠艺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地 址:

邮 编:??

联 系 人:?王女士

电 话:?0825-*******

传 真:

?2023年03月30日???(上网时间)

注:(1)比选人应对本比选公告不加修改地引用。比选人除在下划线空格处按规定和要求填写外,比选人不得有比选文件规定以外的任何增减或改动。

??(2)近三年,是指比选公告发布之日(含当日)起前36个月。

??(3)第3.1款、第3.2款对申请人和拟任本项目负责人的业绩要求限定为0个的,并不代表申请人没有招标代理业绩,只是申请人的业绩不作为强制性条件。第3.3款对申请人的本项目人员要求应符合项目特点。

??(4)要求“加盖申请人单位章”的,是指加盖申请人单位(法定名称)章(电子签章)。

??(5)比选文件上网后,比选人不得修改比选文件。因特殊情况确需修改的,经原批准部门同意后(若有),发布变更公告,如需终止的发布终止公告。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及配套基础设

0人觉得有用

招标
业主

-

关注我们可获得更多采购需求

关注
相关推荐
 
查看详情 免费咨询

最近搜索

热门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