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速公路收费站ETC车道改造工程施工监理三次招标公告
高速公路收费站ETC车道改造工程施工监理三次招标公告
津蓟、津晋、京沪、津沧高速公路收费站ETC车道改造工程已由天津市交通运输委员会以《天津市交通运输委关于京沪高速武清西站ETC车道改造工程初步设计审查的意见》津交发[2015]210号、《天津市交通运输委关于津蓟高速宝坻站、津榆站、京哈站和温泉城站ETC车道改造工程初步设计审查的意见》津交发[2015]211号、《天津市交通运输委关于津晋高速公路汉港站和塘沽站ETC车道改造工程初步设计审查的意见》津交发[2015]212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天津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和天津天永高速公路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自筹100%,招标人为天津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诚邀具备相应资格条件的监理单位参与本项目的投标。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1.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天津市高速公路电子不停车收费(ETC)系统工程是京津冀联网不停车收费示范工程的一部分,包括了1个ETC结算中心、3个发行网点,市内的多有高速公路车道均可实现ETC车道不停车收费或MTC刷卡通行,联网范围包括19个路段一百余个收费站,并于2010年9月28日实现了京津冀区域成功联网运行。结算中心实现了密钥管理、电子标签/速通卡发行、天津市内和京津冀区域交易传输、清分和结算、客户服务等功能。
本项目天津市高速公路电子不停车收费系统改造,主要针对天津市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及合作公司下属的4条高速公路,共涉及9个收费站,增加8条入口MTC车道,10条MTC出口车道,13条ETC车道。(详见施工图纸和工程量清单)
本项目是在现有机电系统的基础上进行的功能升级改造,既包括新增系统的软硬件配置,又包括对现有系统硬件、软件的改造,还包括对相关土建、安全设施的新增、改造,具体包括以下方面:
1.收费车道电子不停车收费系统改造;
2.收费站电子收费系统改造;
3.电子不停车收费系统收费岛改造;
4.电子不停车收费车道土建;
5.电子不停车收费车道安全设施;
6.收费站内的相关设备完善。
本工程计划施工工期为3个月,监理服务期27个月,其中施工工期3个月,缺陷责任期24个月。
本工程设置1级监理机构。设置总监理工程师办公室1个。
主要工程内容为本项目建设施工的五控、两管、一协调的监理工作。
2.投标人资格要求
凡具有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专业甲级和公路工程专业公路机电工程专项监理资质,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具有一项高速公路交通工程机电系统和一项高速公路交通安全设施工程监理经验的监理单位均可提出参加投标。
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投标人可参加本工程的1个监理合同段投标。
具有投资参股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提出投标申请。
依据《关于在工程建设领域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的通知》高检会[2015]5号文件,投标人对投标人单位和个人(指法定代表人、总监理工程师、备选总监理工程师)进行行贿犯罪查询,经查询投标人单位和个人在2014年8月1日至2015年8月1日期间内应无行贿犯罪纪录,否则不予通过资格审查。
3.招标文件的获取
投标人持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单位介绍信和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于2015年8月10日至2015年8月14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8时30分至16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到天津市和平区南京路85号君隆广场B1座17层天津广正建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购买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1000元,逾期不售,售后不退。
4.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日期和时间为2015年8月31日9时30分,请在该截止日期和时间之前,将投标文件正本1份、副本2份递交至天津市行政许可服务中心三楼会议室(天津市河东区卫国道79号(红星路与卫国道交口顺驰立交桥旁))。
5.联系方式
招标人:
天津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天津广正建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天津市华苑产业区梓苑路5号
地 址:
天津市和平区南京路85号君隆广场B1座16层
邮政编码:
300384
邮 编:
300040
电 话:
***-********
电 话:
***-********
联 系 人:
秦先生
传 真:
***-********
联 系 人:
郝文杰
2015年8月10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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