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颍县经济技术开发区产业发展规划环境影响评价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临颍县经济技术开发区产业发展规划环境影响评价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临颍县经济技术开发区产业发展规划环境影响评价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临颍县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3年04月13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 |||||||||||||||
一、项目基本情况 | |||||||||||||||
1、项目编号:临采磋商采购-2023-4 | |||||||||||||||
2、项目名称:临颍县经济技术开发区产业发展规划环境影响评价项目 | |||||||||||||||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 |||||||||||||||
4、预算金额:450,000.00元 | |||||||||||||||
最高限价:******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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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 |||||||||||||||
5.1采购范围:负责临颍县经济技术开发区产业发展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编制服务工作(详见磋商文件) 5.2服务质量:符合国家现行有关规范、规程、标准等; 5.3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90日历天完成环评报告编制工作 | |||||||||||||||
6、合同履行期限:见采购需求5.3 | |||||||||||||||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 |||||||||||||||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 |||||||||||||||
9、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是 | |||||||||||||||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 |||||||||||||||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 |||||||||||||||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 |||||||||||||||
项目执行支持中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政策,优先采购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和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内的产品等政府采购政策。 | |||||||||||||||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 |||||||||||||||
3.1根据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 号)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该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故供应商须为中小企业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即提供服务的人员均是供应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订立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供应商为中小企业的须按响应文件中规定的格式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加盖供应商公章,供应商为监狱企业的须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须按响应文件中规定的格式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加盖供应商公章。 3.2项目负责人要求:供应商拟派项目负责人需具备国家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证书。 3.3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符合中小微企业相关要求的供应商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注:以下材料供应商无需在响应文件中提供,只需按照规定提供信用承诺函,信用承诺函格式详见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中附件3,供应商在成交后,应将上述要求由信用承诺函替代的证明材料提交采购人、代理机构核验,经核验无误后,由采购人、代理机构发出成交通知书):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者2021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声明函);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a. 近六个月(近六个月指2022年08月至至今)内其中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b. 近六个月(近六个月指2022年08月至至今)内其中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注: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声明函);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 “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供应商的相关主体信用记录,供应商未被列入严重失信企业名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 |||||||||||||||
三、获取采购文件 | |||||||||||||||
1.时间:2023年03月31日 至 2023年04月07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2.地点:临颍县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 | |||||||||||||||
3.方式:(1)投标企业报名成功后,凭CA数字证书登录临颍县电子招标投标交易系统,并下载电子招标文件。若因自身原因错过文件下载时间或未按规定下载电子招标文件的(若未下载招标文件将不能制作及上传电子投标文件),其投标将被拒绝,造成的损失由投标企业自行承担。 (2)获取招标文件后,投标企业在中心网站“资料下载”处“投标文件制作系统下载”下载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使用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制作电子投标文件。 | |||||||||||||||
4.售价:0元 | |||||||||||||||
四、响应文件提交 | |||||||||||||||
1.截止时间:2023年04月13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 |||||||||||||||
2.地点:临颍县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 | |||||||||||||||
五、响应文件开启 | |||||||||||||||
1.时间:2023年04月13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 |||||||||||||||
2.地点:临颍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河南省临颍县颍川大道中段行政服务中心二楼)。(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响应人无须到现场) | |||||||||||||||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及招标公告期限 | |||||||||||||||
本次招标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漯河市政府采购网》、《临颍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招标公告期限为三个工作日。 | |||||||||||||||
七、其他补充事宜 | |||||||||||||||
1、各供应商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临颍县电子招标投标交易系统(http://www.lyxggzyjyzx.com:7002/ggzy/)上传加密的电子磋商响应文件(*.file)。上传时必须得到电脑“上传成功”的确认回复后方为上传成功。请各供应商在上传前务必认真检查上传电子磋商响应文件是否完整、正确。 2、“企业注册和CA数字证书认证办理”请参考临颍县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下载中心的相关说明。 3、代理费用的收取 收取方式:由成交单位支付,通过单位基本账户以转账方式支付,不接受现金结算。 收取标准:根据发改价格【2015】299号文收取费用。 收取金额:6750元 | |||||||||||||||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照以下方式联系 | |||||||||||||||
1. 采购人信息 | |||||||||||||||
名称:临颍县产业集聚区建设管理委员会 | |||||||||||||||
地址:临颍县经一路与纬一路交叉口荷塘南侧 | |||||||||||||||
联系人:史先生 | |||||||||||||||
联系方式:0395-******* |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 |||||||||||||||
名称:河南嘉泰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 |||||||||||||||
地址:漯河市汉江路与太白山路交汇处西北角商务中心区1号楼12层 | |||||||||||||||
联系人:魏女士 | |||||||||||||||
联系方式:185*****774 | |||||||||||||||
3.项目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魏女士 | |||||||||||||||
联系方式:185*****77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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