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能源集团三塘湖能源公司石头梅一号露天煤矿二期(1500万吨/年)建设项目绿化工程(epc总承包)招标公告
新疆能源集团三塘湖能源公司石头梅一号露天煤矿二期(1500万吨/年)建设项目绿化工程(epc总承包)招标公告
新疆能源集团三塘湖能源公司石头梅一号露天煤矿(1500万吨/年)建设项目
绿化工程(EPC总承包)
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新疆能源集团三塘湖能源公司石头梅一号露天煤矿(1500万吨/年)建设项目绿化工程(EPC总承包)已由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新政发[2022]57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新疆哈密三塘湖能源开发建设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新疆能源集团三塘湖能源公司石头梅一号露天煤矿(1500万吨/年)建设项目绿化工程(EPC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满足资格条件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项目名称:新疆能源集团三塘湖能源公司石头梅一号露天煤矿(1500万吨/年)建设项目绿化工程(EPC总承包)
2.2建设地点:新疆哈密三塘湖矿区石头梅一号露天煤矿;
2.3建设规模:三塘湖矿区石头梅一号露天矿区G331入口节点绿化、园区入口道路两侧50M绿化、排土场区域道路两侧绿化、生态中心育苗区域绿化、行政办公楼前绿化、厂区道路两侧绿化、观景台区域道路两侧绿化、新观景台两侧50m绿化,绿化总面积******.31平方米;(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2.4 总投资额:*****.04万元
2.5招标范围:包含但不限于(1)包含本项目施工图设计(含施工图设计、施工期间的配合服务)、施工图送审并取得施工图审查合格书、施工图预算编制、施工图预算审查配合服务、竣工图编制等工作,以及设计协调服务,配合专家评审等工作。(2)工程施工范围:经业主确认的本工程设计范围内所有工程内容的施工(包工、包料、包设备、包工期、包质量、包造价控制、包安全生产、包文明施工、包劳保、包验收、包保修。包承包范围内工程验收通过、包移交、包结算、包资料整理、包施工承包管理和现场整体组织、包专业协调及配合等)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工作等。
2.6总承包计划工期:设计周期:签订合同后30日历天内向招标人交付已定稿设计文件;签订合同后45日历天内通过审图机构或相关部门的审核并取得施工审图合格书;配合施工管理直至竣工决算;施工工期:36个月(具体以合同约定为准)。
2.7标段划分: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3.2资质要求:投标人应当具备下列资质条件:
(1)设计资质要求须满足以下要求其一即可: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①工程设计综合资质;②工程设计风景园林工程专项甲级资质;
(2)施工资质要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
(3)安全生产许可证要求: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工程总承包能力。
3.3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资格要求:
投标人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当具有一级注册建造师(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执业资格,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本单位注册,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2)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
(3)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3.4企业类似业绩要求:
设计和施工单位须提供近三年类似业绩,时间为2020年1月至今,施工业绩以竣工验收报告或竣工验收意见表落款时间为准,若竣工验收报告或竣工验收意见表有多个日期的,则以业主或监理单位签署的最后日期为准,设计业绩以设计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1)施工单位至少2项7000万元(含)及以上的类似业绩[类似业绩指园林类业绩(园林绿地、园林植物、两侧绿化等);且须提供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第一部分),竣工验收报告或竣工验收意见表的原件扫描件]。
(2)设计单位至少2项类似项目设计业绩[类似项目设计业绩指总面积******平方米(含)及以上的类似业绩[类似业绩指园林类业绩(园林绿地、园林植物、两侧绿化等),提供设计合同及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合格书原件扫描件]。
3.5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类似业绩要求:
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至少1项7000万元(含)及以上的类似业绩[类似业绩指园林类业绩(园林绿地、园林植物、两侧绿化等);且须提供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第一部分)、竣工验收报告或竣工验收意见表的原件扫描件]。
3.6财务要求:近3年(指2019年度、2020年度、2021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损益表和财务报表附注。(如为联合体投标的,则联合体各方均须提供)
3.7 其他人员要求:(1)施工总承包项目负责人至少1项7000万元(含)及以上的类似业绩[类似业绩指园林类业绩(园林绿地、园林植物、两侧绿化等);且须提供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第一部分)、竣工验收报告或竣工验收意见表的原件扫描件]。
(2)设计项目负责人至少1项类似项目设计业绩[类似项目设计业绩指总面积******平方米(含)及以上的类似业绩[类似业绩指园林类业绩(园林绿地、园林植物、两侧绿化等),提供设计合同及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合格书原件扫描件]。
3.8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组成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①联合体投标成员不得超过2个;联合体应指定施工单位为牵头人,联合体各成员应按本标段招标文件提供的示范文本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其中联合体牵头人具体负责本项目招投标过程中有关手续的办理。②联合体的组成应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对联合体投标的规定,联合体各成员应共同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对联合体投标的规定。③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中参加投标。④联合体成员若为自治区外建筑企业,应按照《关于进一步推动自治区建筑市场统一开放的通知》(新建建〔2018〕10号)要求,提供有效的信息报送手续,其项目人员须为信息报送册注册人员,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工程的能力。⑤联合体协议中明确联合体成员各自承担的工作范围所对应责任和权利。
3.9 信誉要求:具有良好社会信誉和商业信誉,履约能力强。近三年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信用中国(https://www.creditchina.gov.cn)及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http://jzsc.mohurd.gov.cn/home)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失信企业黑名单。
3.10 其他要求:/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 2023年3月30日10时00分至2023年4月 5 日19 时00分;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购买招标文件需提供以下资料(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二份加盖公章,否则不予受理)至新疆乌市经开区玄武湖路477号新疆能源大厦15楼1504室现场购买招标文件:
(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及本人有效身份证明或授权代表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本人有效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或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中须含有联系人、联系方式、电子邮箱);
(2)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3)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的注册建造师证书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4.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000元,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4月19日10时30分(北京时间)
5.2递交地点:乌鲁木齐市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准噶尔街 299 号益民大厦 5 楼)
5.3递交方式:线上递交。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六、资格审查本次招标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七、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同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开标地点:同投标文件递交地点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乌鲁木齐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发布。
十、其他:/十一、联系方式招标人:新疆哈密三塘湖能源开发建设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新疆哈密三塘湖矿区石头梅一号露天煤矿
联系人: 刘屹 电话:159*****270
电子邮件:xjnyjtsth@126.com
招标代理机构:新疆德鼎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乌鲁木齐市玄武湖路477号能源大厦15楼
联系人: 李佳霓电话:181*****590
电子邮件:xjnyddzb@163.com
2023年3月29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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