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中国电信宁夏公司BHXQ大数据中心机电EPC配套(一期)建设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2023年中国电信宁夏公司BHXQ大数据中心机电EPC配套(一期)建设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名称: | 2023年中国电信宁夏公司BHXQ大数据中心机电EPC配套(一期)建设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 创建时间日期: | 2023-03-30 17:35:34 | |
招标文件发售起始时间: | 2023-03-30 09:00:00 | 招标文件发售截止时间: | 2023-04-04 18:00:00 | |
终止: | 否 | |||
2023年中国电信宁夏公司BHXQ大数据中心机电EPC配套(一期)建设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为2023年中国电信宁夏公司BHXQ大数据中心机电EPC配套(一期)建设项目、招标编号:JSZB-2023-***** ,招标人为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宁夏分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江苏中博通信有限公司。项目资金由招标人自筹,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可前来投标。 1. 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1.1 项目概况及招标内容 本期新建银川BHXQ大数据中心5号数据库机房102号模块,可交付机架数180架,单机架功耗6kW,购置安装数据机楼的供配电系统设备、动力环境监控系统设备、柴油发电设备、消防设备、空调及通风设备(包括甲供集团集采设备安装),配套土建改造、建设防雷接地、综合布线、通信信息系统、安全防范及其他附属设施等施工及相关设备材料采购。 1.2建设规模:本项目预估金额2694.206万元(不含税),该建设规模为预估规模,具体以实际建设为准。 1.3建设地点: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境内。 1.4质量标准要求: (1)项目建设所涉及的各类材料(设施、设备)物资均须符合国家有关制造验收的合格标准。 (2)工程质量要求:验收合格,符合国家、地方、行业、最终客户及中国电信相关质量标准及合同相关约定。 (3)根据工信部在2017 年发布的《关于加强“十三五”信息通信业节能减排工作指导意见》:本次项目年平均能耗效率(PUE)必须达到1.2 以下。 1.5免费保修期:项目整体自终验合格之日起,项目免费保修期不低于2年,其中IT整机机房设备部分和空调群控系统为4年,且设备部分保修期内的服务须提供制造商技术支持(集团集采设备按集采框架协议执行)。 1.6计划工期:设计工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5日内完成项目设计。 施工工期:于2023年8月15日之前完成项目初验并交付招标人。 1.7服务期限:本项目服务期限为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年。 1.8承包方式:包工包料(部分设备材料由招标人提供,具体详见技术规范书) 1.9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1.10★本项目设置最高投标限价,①乙供设备及材料按不同类型设置不含税单价作为最高投标限价;②工程施工部分(含甲供集团集采设备安装)和设计部分根据取费依据折扣报价,最高限价均为折扣90%;投标人投标报价高于以上任一项最高投标限价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1.11本项目将按照不定期更新的《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应用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的应用依据“涉及的主要评估产品品类”及相关规则确定。无涉及的评估产品品类的,针对具体产品品类的处理结果均不适用,仅适用针对供应商的处理结果。请务必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 (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ctsc-portal/ctscPortal)后在“通知-系统公告”模块查阅《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 2. 投标人资格要求2.1投标人基本资格要求 2.1.1投标人应为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合法的营业执照,须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若为联合体投标,则联合体双方须分别提供) 2.1.2投标人能够为本项目开具符合国家规定的增值税专用发票,须提供承诺书并加盖公司印章。(若为联合体投标,则联合体双方须分别提供) 2.1.3投标人须具备工程所需的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工程总承包能力。 2.1.4本项目要求投标人具备有效的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或其下属行政机构颁发的以下设计资质之一: (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负责设计的联合体成员) ①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 ②工程设计电子通信广电行业(通信工程)甲级资质; ③工程设计电子通信广电行业(有线通信专业)甲级资质; 注1:投标人须提供以上资质证书扫描件。 注2:已按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建市〔2020〕94号)规定取得新资质证书的,资质相应等级应满足上述要求,并提供新资质证书扫描件。 2.1.5本项目要求投标人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或其下属行政机构颁发的有效的通信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负责施工的联合体成员) 注1:投标人须提供以上资质证书扫描件。 注2:已按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建市〔2020〕94号)规定取得新资质证书的,资质相应等级应满足上述要求,并提供新资质证书扫描件。 2.1.6投标人须具备以下业绩之一:(若为联合体投标,专指联合体牵头人) (1)工程总承包业绩:投标人自2020年1月1日至公告发布之日,具有单项合同金额在1500万及以上的数据中心机电工程总承包业绩。 (2)施工业绩:投标人自2020年1月1日至公告发布之日,具有单项合同金额在1500万及以上的数据中心机电施工业绩。 (3)设计业绩:投标人自2020年1月1日至公告发布之日,具有单项合同金额在150万及以上的数据中心机电设计业绩。 注: (1)如为单项合同,须提供合同关键页(必须涵括合同金额、合同内容和合同签章页)复印件,时间和金额以合同为准; (2)如为框架合同,须提供框架合同关键页(必须涵括合同金额、合同内容和合同签章页),同时提供订单复印件,时间和金额以订单为准,单个订单金额须达到上述金额要求; (3)以上业绩提供的合同中工程实施范围须同时体现空调工程和供配电工程,未体现不予认定。 2.1.7本项目要求投标人同时具备以下人员要求: (1)为本项目配备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1名:具备通信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A证);(若为联合体投标,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指负责施工一方人员担任); (2)为本项目配备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1名,同时具备以下条件(若为联合体参选,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联合体双方人员均可担任) : A、须具备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专业类别:通信与广电工程专业或机电专业)同时应持有通信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或一级注册建筑师证书或注册电气工程师或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或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 B、2020年1月1日至公告发布之日,担任过数据中心机电的工程总承包经理或数据中心机电工程的施工负责人或数据中心机电工程的设计负责人或数据中心机电工程的总监理工程师。(投标人须提供合同,如合同中未体现项目经理信息,则需提供其他证明材料佐证对应业绩为项目经理业绩,否则不予认可) C、不得同时在两个或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须提供承诺书并加盖公司印章) (3)为本项目配备设计负责人1名:须具备有效的一级注册建筑师证书或注册电气工程师或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若为联合体投标,设计负责人指负责设计一方人员担任); (4)为本项目配备施工负责人1名:须具备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专业类别:通信与广电工程专业或机电专业)同时应持有通信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若为联合体投标,施工负责人指负责施工一方人员担任); (5)施工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1名:具备通信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若为联合体投标,施工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指负责施工一方人员担任); 注1:投标人须提供投入人员的以下有效证明材料:①有效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②有效的资格证书复印件;③有效期内的劳动合同或自2022年6月以来的任意连续三个月社保证明材料复印件(若投标人委托第三方单位缴纳,还须提供投标人与第三方单位签订的社保代缴协议)。 注2:上述人员资质证书涉及一级建造师的严格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 〔2021〕40号)内容执行。 2.1.8投标产品应是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或是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有正常贸易与往来的国家或地区的产品,质量必须符合国家相关标准,且应是成熟稳定的产品,满足本次采购的技术规范要求,须提供承诺书并加盖单位公章。 2.1.9本项目中高低压配电工程、建筑工程、装修工程、消防工程,投标人拟实施分包的,投标人须提供承诺函,承诺分包单位具备国家颁发的相应资质且分包单位得到招标人认可后方可实施分包,其它专业原则上不允许分包。特殊情况经甲方书面审核同意后也可分包,但分包单位必须具备相应资质。若投标人自主完成不实施分包的,也必须承诺同时具备上述分项工程的资质要求。 2.1.10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2.1.11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对联合体投标的具体要求为: (1)联合体各方必须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权利义务。 (2)联合体的各专业资质等级,根据联合体协议约定的专业分工,分别按照承担相应专业工作的资质等级最低的单位确定;如同一专业工作由两个以上联合体成员承担,则按照承担该专业工作的所有联合体成员中资质等级最低的单位确定。 (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投标。 (4)联合体组成不超过2家,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5)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应以联合体牵头人的名义提交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对联合体各方成员均具有约束力。 2.2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若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均需满足): (1) 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三年内(自2020年3月1日起)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6)在最近五年内(自2018年3月1日起)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须提供网站查询截图。 (7)在最近五年内(自2018年3月1日起)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须提供网站查询截图。 (8)被最高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为准),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须提供网站查询截图。 (9)为本招标项目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但设计施工总承包除外; (10)为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或者与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11)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12)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13)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14)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15)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16)其他按照《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及处理结果,应对投标人及其投标产品品类在本项目中执行禁止采购处理措施的。同一标包或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涉及多个产品评估品类的,投标人及其任一投标产品品类涉及相关禁止采购处理结果的,该标包或招标项目应适用相关的禁止采购处理措施; 2.3法律法规、招标文件限定的其他情形。 3. 资格审查方法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否决。 4. 招标文件的获取4.1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3年3月30日09时00分至2023年4月4日18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4.2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凡有意参与投标的潜在投标人,请按以下步骤顺序进行操作,获取招标文件: 4.3 4.2.1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ctsc-portal/ctscPortal)”后,通过“招投标-采购文件领取”模块或通过“电子采购入口”跳转中国电信电子采购系统,进入本项目进行招标文件登记申领。未在系统注册的投标人须先进行注册,注册方法详见本公告“6投标人注册”。】 4.4 招标文件费用:每套售价【3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支付要求:【中国电信电子采购系统线上或线下支付】。 5. 投标文件的递交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即投标截止时间)为:【2023年4月20日09时00分】。 5.2 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ctsc-portal/ctscPortal)后,通过“招投标-我的项目”模块或通过“电子采购入口”跳转中国电信电子采购系统,选择本项目进行投标文件递交,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通过电子采购系统完成加密电子投标文件的上传。投标人未在电子采购系统进行招标文件申领登记或电子投标文件未按照要求加密的,将无法通过电子采购系统提交电子投标文件。 5.3 本项目将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同一时间通过中国电信电子采购系统开标,招标人邀请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者其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 6. 投标人注册6.1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注册 未注册过的潜在投标人,须通过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ctsc-portal/ctscPortal)首页“立即注册”模块完成注册后,方可申领本项目集中招标文件。 6.2 CA证书办理 参与电子采购的潜在投标人须提前办理CA证书进行电子投标文件编制和投标,并确保CA证书在使用时有效。CA证书办理流程详见【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操作指引-CA办理”。 6.3技术支撑联系方式 电子采购系统技术支撑:服务热线**********,服务邮箱zb_support@chinatelecom.cn。 CA证书办理技术支撑:服务热线010-********/020-********/020-********,服务邮箱bfdzyzzy.gyl@chinaccs.cn。 7. 7. 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招标公告同时且仅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通信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信息平台(https://txzbqy.miit.gov.cn/)、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ctsc-portal/ctscPortal)上发布,其他媒介转载无效。 8. 联系及异议接收方式 8.1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宁夏分公司 地 址:宁夏银川市金凤区宁安大街66号 联 系 人:高先生 联系电话:0951-*******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中博通信有限公司 地 址:南京市虎踞北路80号 邮政编码:****** 联 系 人:冯美琦、杨阳、荣祝福、陈林 电子邮箱:fengmeiqi.jszbtx@chinaccs.cn 8.2异议接收方式 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ctsc-portal/ctscPortal)后,通过“招投标-采购异议-提出异议”模块提出。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中博通信有限公司 2023年3月3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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