嫩江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钢结构安全防护设施安装询价采购公告

嫩江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钢结构安全防护设施安装询价采购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HLJGCYB********Z202*****204
项目名称:钢结构安全防护设施安装
采购方式:询价采购
预算金额(元):******.0000
最高限价(元):*****.0000
采购成本价(元):*****.0000
需求详情:
渔政执法船坞安全防护设施技术规格详情
一、渔政船坞大门:
大门立柱两个,高度4米,规格50cm×50cm,材质为40×40铁方管,厚度2.0mm,采取水平支撑和斜支撑加固;立柱基础为C30钢筋混凝土,规格100×100×150cm;大门扇高度为2.5米,宽度6米,材质为40×40mm铁方管;大门横梁带“中国渔政”字样,材质为钛金字,规格尺寸≥80㎝×80㎝,具体样式以甲方指导设计字样为准。
二、安全防护围栏:
安全防护围栏: 总长135米,高2米,上方拉3道刺绳丝;大立柱DN50钢管,厚度3.0,每个大立柱间隔3米;小立柱国标直径16圆钢,立柱间隔不大于13cm;横栏国标60×60角铁(三道横栏);大立柱基础C30钢筋混凝土,规格50㎝×50㎝×80cm。
三、安全警示标志牌
安全警示牌一块,位于大门左侧防护围栏处镶嵌,规格为3m×1.8m,材质为厚度≥1.2㎜的不锈钢板或铝合金板,具体喷涂警示内容以甲方指导为准。
具体要求:
1、上述安全防护设施钢结构部分采取焊接工艺,包工包料,金属构件除锈,做防锈漆一遍,面漆两遍,所需钢材、喷漆及焊接工艺需符合国家相关质量标准。
2、安全防护设施三年内如出现质量问题(天灾人为破坏除外),中标方需负完全责任,并进行无偿修复。
3、报名参与供应商在线下审查阶段需配合采购方的合理审查要求,如相关资质条件、完成能力、信用等。
服务周期:15天
供应商数量:供应商不足3家流标
服务地址:黑龙江省黑河市嫩江市前进镇繁荣渡口渔政船坞
报名开始时间:2023-03-30 18:58
报名结束时间:2023-04-06 00:00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且已在本系统注册的供应商。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扫描件加盖公章);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6由供应商自行提供承诺说明,加盖公章);
三、凡对本次采购提出疑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单位:嫩江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联系人:金剑桥
联系电话:153*****345
联系座机:0456-*******
四、参与项目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行政执法 安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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