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坍镇2023年农村河道疏浚工程招标公告

新坍镇2023年农村河道疏浚工程招标公告

射阳县新坍镇人民政府拟实施新坍镇2023年农村河道疏浚工程。该工程项目资金来源为县以上财政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根据工程招投标有关规定,采用公开招标方式,择优确定该项工程施工承包人。

一、工程概况

1.1工程名称:新坍镇2023年农村河道疏浚工程。

1.2工程地点:新坍镇境内。

1.3工程内容:根据射阳县2023年冬春水利实施方案,结合我镇河道淤积实际情况,为解决农村生产、生活需求,需建10条疏浚中干沟,长度*****米,总土方量******方。(具体以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和图纸为准)

1.4标段划分:本工程为一个标段。

1.5招标控制价(投标最高限价):47.43万元。

1.6资金来源:县以上财政资金,已落实。

1.7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1.8质量标准:合格。

1.9工期要求:40日历天。

1.10计划开工时间:2023年4月。

1.11招标计价方式:公开招标。

二、参加投标的主要资格条件

2.1资质条件:

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定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并取得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2项目负责人资格类别和等级:项目负责人须为投标申请人本单位的职工,拟定项目负责人具有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和水利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

2.3投标申请人须保证项目负责人及代理人均为本单位的正式职工,并确保从2022年8月开始至投标截止之日当月至少连续6个月均已在本单位缴纳养老保险,中标候选人公示前、异议(投诉)提出时相关单位需提供缴费记录证明原件给招标人核验。(例:如开标日期为2015年10月的某一天,则投标单位需保证以上人员2015年2月以后任意连续6月养老保险均在本单位缴纳);

2.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5其他要求:

2.5.1财务要求:投标人应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未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2.5.2业绩要求:无。

2.5.3信誉要求:

(1)被国家、江苏本省省级有关部门及盐城本市市级、射阳县有关部门暂停招投标或市场准入资格且在公示处罚期内的。

(2)招投标相关单位及个人在招投标活动中存在不良行为的,被行政主管部门在“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盐城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射阳政务信息网”上公布,且在公示期间,本项目的招标人拒绝其投标。

(3)投标人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信息在“信用中国”、“信用江苏”网站上被公布的,自载明的发布之日开始,直至撤销或者更正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的期间,本项目的招标人拒绝其投标,资格审查不予通过,不得被确定为中标候选人、中标人。在一次招投标活动中,资格预审申请人、投标人或者中标候选人因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导致其资格预审不通过或者被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中标人资格的,不因其之后失信信息被撤销或更正而改变已经作出的决定。

(4)投标人作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被采取依法限制参与建设工程招投标惩戒措施的,被有关部门推送在“信用中国”、“信用江苏”、“信用盐城”相关网站公示且在有效期内的,本项目的招标人拒绝其投标,资格审查不予通过,不得被确定为中标候选人、中标人。在一次招投标活动中,资格预审申请人、投标人或者中标候选人因正被列为联合惩戒对象,导致其资格预审不通过或者被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中标人资格的,不因其之后失信信息被撤销或更正而改变已经作出的决定。

(5)投标人不存在盐住建招【2020】4文规定的安全生产事故情形,且在通报暂停投标资格处罚期内。

2..6无法律、法规规定投标受限情形。

★投标申请人不得以虚假材料、证件参加本项工程的投标报名和投标。一经发现并被证实其弄虚作假行为,将报行政管理部门查处,交纳的所有保证金被扣除。

三、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

3.1投标保证金数额:9000元;

3.2投标保证金交纳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

3.3投标保证金交纳方式:现金,单独密封。

3.4履约保证金:中标价*10%,中标通知书发放之日起7日内(签订施工合同之前),以现金、履约担保或者投标人基本账户开户行出具的保函汇入招标人指定账户;

3.5履约保证金的退还: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退还至中标人基本账户。

四、工程付款方式

4.1关于付款周期的约定:根据《关于进一步做好建筑施工拖欠农民工工资治理工作的通知》(盐建建筑【2016】35号)文件精神要求,政府投资工程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四项制度”。工程款指按签订的合同价扣除《其他项目清单与计价汇总表》中发包人预留的暂列金额、专业工程暂估价及其二项税金后的工程价款。工程实施中按形象进度支付工程款。

4.2工程款(含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件与比例

(1)工程完工并经镇级和县级验收合格后,根据县财政、县水利部门拨付比例付款。上述所指的完工是指工程实体完成,工程资料同步,经监理、现场代表签字同意可交付使用的单体工程;

(2)按以上进度付款,无任何利息补偿。

注:根据行业主管部门有关规定,农民工工资实行专户管理,并从工程第一次付款开始,扣留每次付款工程款的30%发放至农民工工资个人账户,剩余付至基本账户。因此,本项工程的工程款分两部分支付,第一部分是(农民工工资部分)汇入承包人的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第二部分是(农民工工资以外的部分)汇入承包人基本账户,申请农民工工资时凭相关农民工工资支付材料申请(三账一册),并在农民工工资专户中扣留支付,如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农民工账户中仍有余款,需按照建设单位相关要求提取剩余费用。

五、本项工程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资格进行审查。

六、拟采用的评定标办法

合理低价法。招标文件设定投标最高限价,高于最高限价的投标为废标;评标基准价=A×K,A值为有效投标文件的评标价算术平均值,投标报价不得低于通过初步评审报价平均值×K。K为开标现场随机确定的0.96、0.97、0.98三个数字中的一个数字。低于通过初步评审投标报价平均值×K的投标报价不作为中标候选人(若有效投标文件≥7家时,去掉其中的一个最高价和一个最低价后取算术平均值为A值;若有效投标文件≥10家时,去掉其中的二个最高价和二个最低价后取算术平均值为A值)。

七、公告发布及投标报名

7.1、发布公告媒介:本招标公告在射阳县人民政府网通知公告上发布。

7.2、报名时间:2023年3月29日至2022年4月4日8:00-11:00,下午14:00-17:00。

7.3、报名方式:微信报名(微信号:139*****969)。

7.4、招标文件售价500.00元,售后不退。投标人必须交纳购买招标文件的费用后方能参加投标,否则不予接收投标文件。

7.5、投标报名时需提供如下材料:

(1)报名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须加盖投标人公章);

(2)单位介绍信或投标申请书(格式自拟,须加盖投标人公章);

(3)投标人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项目负责人建造师资格证书及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的复印件(需加盖投标人公章)

八、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时间:在招标文件中明确。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射阳县新坍镇人民政府

联系人:陈国华

联系电话:150*****899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顺国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 吴必巧

联系电话:139*****969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河道疏浚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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