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明区新湖街道城市建设办公室关于购买危险边坡立杆警示牌的公告(实施购买前)

光明区新湖街道城市建设办公室关于购买危险边坡立杆警示牌的公告(实施购买前)

光明区新湖街道城市建设办公室关于

购买危险边坡立杆警示牌

的公告(实施购买前)

单位名称:新湖街道城市建设办公室填报日期:2023年 3月30日

根据《光明新区发展和财政局关于2018-2019年度光明新区政府采购有关事项的通知》(深光发财〔2018〕559号)中“政府购买服务项目”的相关要求,现将本项目有关情况向社会公告:

项目名称光明区新湖街道城市建设办公室关于购买危险边坡立杆警示牌

实施购买前公开的信息

服务标准和要求为贯彻落实危险边坡防治工作,切实提升光明区防治工作水平,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光明区危险边坡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危险边坡汛前准备工作的通知》(深光边坡防治字〔2023〕9号)的文件要求,现需对光明新区省立5号绿道,与东莞交接处20米边坡(385号边坡)竖立2个警示牌。

项目预算金额:1400元

其他需要公告的内容: 无

经本单位确认,上述公告信息真实、合规。

单位名称: 深圳市光明区新湖街道城市建设办

地址:光明区新湖街道圳园路268号

联系人:陈工

联系电话: 0755--********

传真:-- 电子邮箱:

公告日期:2023年3月30日

备注:

一、未纳入集中采购的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在购买服务实施前,采购人应当在深圳市政府采购网站公告项目名称、服务标准和要求、购买预算等内容,公告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但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除外;购买服务结果产生后5个工作日内,采购人应当将项目征集筛选情况、竞争及评比遴选情况、承接主体、成交金额、服务内容和承诺等信息对外公告,但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除外。

二、对公告内容如有疑问或异议,由购买主体(采购单位)负责受理并解答。

标签: 警示牌 边坡 立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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