渤海钻探工程技术研究院2023-2024年度钻井液用外加剂委托加工项目(二次)
渤海钻探工程技术研究院2023-2024年度钻井液用外加剂委托加工项目(二次)
渤海钻探工程技术研究院2023-2024年度钻井液用外加剂委托加工项目(二次)招标公告
招标项目名称:渤海钻探工程技术研究院2023-2024年度钻井液用外加剂委托加工项目(二次)
招标项目编号:ORG613*****0330-000-002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已按要求履行了相关报批及备案等手续,资金已落实,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其进行公开招标,资格审查方式采用资格后审。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招标范围:为满足华北、巴彦等区块钻井液技术服务需要。招标人计划加工生产钻井液用系列外加剂(封堵剂、抑制剂、润滑剂、防塌封堵剂)。投标人需满足加工资质、加工设备、加工人员、场地等要求,负责产品的加工生产、原材料及成品的存放、成品的包装及运输,以及生产、储存、运输过程中涉及环保方面问题的解决。
本次招标预计加工工作量2120吨(钻井液用封堵剂 改性树脂类 BH-HTF,1200吨;钻井液用页岩抑制剂 聚胺 BZ-JAI,120吨;钻井液用润滑剂 白油类RH8501,300吨;钻井液用防塌封堵剂纳米乳胶类BH-NFT,500吨。),预计总加工金额为3076.87万元人民币(不含增值税),共划分4个标段。本次招标工作量不定,通过公开招标方式,每个标段选择1家服务商,具体工作量以招标人实际安排为准,主要服务内容为:
(1)提供符合技术要求的钻井液用外加剂的原材料:
A标段:钻井液用封堵剂 改性树脂类 BH-HTF(季戊四醇、十二烷基苯磺酸、硫酸二乙酯、乳化硅油、十二烷基硫酸钠、乙二醇、聚丙烯酸钠分散剂、液氮);
B标段:钻井液用页岩抑制剂 聚胺 BZ-JAI(四乙烯五胺、N,N-二甲基丙烯酰胺、乳化剂(EL-10)、二乙二醇丁醚);
C标段:钻井液用润滑剂 白油类 RH8501(15#白油、乳化剂(EL-10)、妥尔油脂肪酸、乙二醇);
D标段:钻井液用防塌封堵剂纳米乳胶类BH-NFT(环氧树脂、三乙二醇丁醚、2-丙烯酰氨基-2-甲基丙磺酸、烧碱、十二烷基硫酸钠);
(2)按提供的配方及加工工艺,加工出成品;
(3)生产出的成品必须满足产品检验标准,并出具第三方检测报告(拥有资质的第三方检测单位(CNAS或CMA认证章),并提供检测机构CMA计量认证或CNAS实验室认证证书扫描件);
(4)代加工项目投入人员不少于4人,按照招标人要求完成代加工服务;
(5)代加工项目投入相关加工及检测设备,按照招标人要求完成代加工服务。
2、服务标准:详见招标人要求
3、服务地点:甲方指定地点。
4、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止。
5、最高投标限价:详见招标文件
6、验收方式:详见招标文件
7、其它详细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三、投标人资格条件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投标人应同时满足以下资格条件:
1、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法人或非法人组织,投标人须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2、投标人需提供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证件;
提供有效的证书扫描件。
3、设备要求:
(1)加工设备及参数要求:
A标段 钻井液用封堵剂 改性树脂类 BH-HTF
序号 | 设备名称 | 数量 | 规格型号 |
1 | 聚合釜 | 2 | ≥3m3 |
2 | 反应釜 | 1 | ≥5m3 |
3 | 造粒机 | 1 | 聚丙造粒设备或等效设备 |
4 | 冲击式粉碎机 | 1 | 整机功率 ≥35KW |
5 | 沸腾干燥机 | 1 | 功率 ≥145KW 工作容量 ≥1000L |
6 | 旋振筛 | 1 | 层数≥4层 转速 ≥1500r/min |
7 | 玻璃钢储料罐 | 1 | ≥30m3 |
8 | 上料泵 | 1 | 螺杆泵或浓浆泵 转速≥900转/分 |
9 | 制氮机 | 1 | ≥600m3/h |
B标段 钻井液用页岩抑制剂 聚胺 BZ-JAI
序号 | 设备名称 | 数量 | 规格型号 |
1 | 反应釜 | 1 | 容量≥5t |
2 | 反应釜 | 1 | 容量≥3t |
3 | 水喷射式真空泵 | 2 | 流速≥12.5m3, |
4 | 叉车 | 1 | 电动载重≥3t,带桶夹 |
5 | 电子秤 | 1 | 精确到0.1kg,量程>200kg |
6 | 起重设备 | 1 | 起重≥2吨 |
7 | 自动灌装机 | 1 | 灌装机流速≥2t/h |
8 | 不锈钢计量罐 | 1 | ≥8m3 |
C标段 钻井液用润滑剂 白油类RH8501
序号 | 设备名称 | 数量 | 规格型号 |
1 | 反应釜 | 1 | 容量≥5t |
2 | 反应釜 | 1 | 容量≥3t |
3 | 水喷射式真空泵 | 2 | 流速≥12.5m3, |
4 | 叉车 | 1 | 电动载重≥3t,带桶夹 |
5 | 电子秤 | 1 | 精确到0.1kg,量程>200kg |
6 | 起重设备 | 1 | 起重≥2吨 |
7 | 自动灌装机 | 1 | 灌装机流速≥2t/h |
8 | 不锈钢计量罐 | 1 | ≥8m3 |
D标段 钻井液用防塌封堵剂纳米乳胶类BH-NFT
序号 | 设备名称 | 数量 | 规格型号 |
1 | 反应釜 | 1 | 容量≥5t |
2 | 反应釜 | 2 | 容量≥3t |
3 | 滴加泵 | 1 | G300-1E |
4 | 隔膜泵 | 1 | QBY-25 |
5 | 叉车 | 1 | 电动载重≥3t,带桶夹 |
6 | 电子秤 | 1 | 精确到0.1kg,量程>200kg |
7 | 起重设备 | 1 | 起重≥2吨 |
8 | 自动灌装机 | 1 | 灌装机流速≥2t/h |
9 | 不锈钢计量罐 | 1 | ≥8m3 |
提供设备清单、购置发票、设备铭牌及设备照片。
(2)检验设备及参数要求:
A标段钻井液用封堵剂 改性树脂类 BH-HTF
序号 | 设备名称 | 数量 | 设备参数要求 |
1 | 电子天平 | 1 | 分度值0.0001g |
2 | 标准筛 | 4 | 孔径0.18mm,0.45mm,0.6mm,0.9mm |
3 | 电热干燥箱 | 1 | 控温精度±3 ℃ |
4 | 无渗透钻井液滤失仪 | 1 | 青岛海通达产FA型或等效产品 |
5 | 高速搅拌器 | 1 | 在负载情况下转速为***** r/min±300 r/min,搅拌轴上装有单个波形叶片,叶片直径为 2.5 cm |
6 | 旋转粘度计 | 1 | ZNN-D6型或等效产品 |
7 | 秒表 | 1 | 分度值0.1 s |
8 | 钻井液密度计 | 1 | 符合GB/T *****.1的要求 |
9 | 数显生化培养箱 | 1 | 控制精度±1 ℃ |
10 | 称量瓶 | 1 | Φ60×30 mm |
B标段钻井液用页岩抑制剂 聚胺 BZ-JAI
序号 | 设备名称 | 数量 | 设备参数要求 |
1 | 电子天平 | 2 | 分度值0.01 g,0.0001 g |
2 | 高速搅拌器 | 1 | 在负载情况下转速为***** r/min±300 r/min,搅拌轴上装有单个波形叶片,叶片直径为2.5 cm |
3 | 旋转黏度计 | 1 | ZNN-D6S型或同类产品 |
4 | 离心机 | 1 | TDL-40B型或同类产品 |
5 | 烘箱 | 1 | 控温范围(0-300)℃,控温灵敏度±2 ℃; |
6 | 电子秒表 | 1 | 灵敏度0.1 s |
C标段钻井液用润滑剂 白油类RH8501
序号 | 设备名称 | 数量 | 规格型号 |
1 | 泥饼粘附系数测定仪 | 1 | NF-1或同类产品 |
2 | 地质荧光仪 | 1 | FB-01型或同类产品 |
3 | 高速搅拌器 | 1 | 在负载情况下转速为***** r/min±300 r/min,搅拌轴上装有单个波形叶片,叶片直径为 2.5 cm |
4 | 旋转黏度计 | 1 | Fann35型或等效产品,符合GB/T*****.1要求的产品 |
5 | 电子天平 | 1 | 分度值0.01 g |
6 | 密度计 | 1 | 符合GB/T*****.1要求的产品 |
D钻井液用防塌封堵剂纳米乳胶类BH-NFT
序号 | 设备名称 | 数量 | 设备参数要求 |
1 | 养护箱 | 1 | 控制精度±1 ℃ |
2 | 分析天平 | 1 | 分度值0.01g |
3 | 高速搅拌器 | 1 | 在负载情况下转速为***** r/min±300 r/min,搅拌轴上装有单个波形叶片,叶片直径为 2.5 cm |
4 | 钻井液滤失仪 | 1 | 符合GB/T *****.1的要求 |
5 | 激光粒度分布仪 | 1 | HORIBA LA-920型或等效产品,测量范围0.02-2000μm |
6 | 超声分散仪 | 1 | QXJ型或等效产品 |
7 | 数显式滚子加热炉 | 1 | XGRL-3型或等效产品,控制精度±5 ℃ |
8 | 恒温干燥箱 | 1 | 控制精度±2℃ |
9 | 页岩膨胀测定仪 | 1 | NP-01或同类产品 |
提供设备清单、购置发票、设备铭牌及设备照片。
4、人员要求:拟派人员不少于4名,其中项目负责人1名,技术员2名,化验人员1人;
提供人员清单、身份证、劳动合同、社保证明、化验人员另需提供地方政府或检测机构颁发的检验员合格证。
5、投标人提供原材料检测报告。
6、投标人接到代加工生产任务后,7天内将物资送到指定地点,如遇特殊情况,以甲方书面通知为准。提供承诺
7、投标人没有处于资不抵债、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①提供经会计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2022年度审计报告[应当至少包括审计报告、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损益表)及财务情况说明书(附注)],投标人的成立时间晚于近年财务状况的年份要求时间的,可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状况表。②还未完成2022年度审计的,提供2021年度审计报告和投标人所开户银行出具的投标截止之日近1个月内的银行资信证明;③提供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以及没有发生重大重组、诉讼等影响正常履约或带来纠纷的事项的承诺书;
8、投标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和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开标当日未被中国石油集团公司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或者被招标人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投标人未被列入渤海钻探工程公司最新年度工程技术服务及运输在用承包商考核清退情况统计表。
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和“信用中国”网站截图。此项以评标委员会评标当日在相应网站查询结果为准。
9、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四、招标文件获取
1、招标文件发售时间:有效时间2023-03-31 08:00:00 至 2023-04-05 23:59:59(北京时间)。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进入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http:// www.cnpcbidding.com)点击“招投标平台”,登录平台后进行网上购买招标文件。
2、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1000元,售后不退,购买招标文件时间以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到账时间为准。
3、第一次通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进行投标的企业请在网站自助注册后,投标人可选择远程或到指定地点办理投标U-KEY申领,详见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门户相关通知公告。
4、投标人登陆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后,选择招标项目进行购买操作,若本招标项目进行了第二次招标公告发布,第一次招标已经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还需在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再次购买。
5、购买招标文件采用网上支付的模式,系统仅支持个人网银支付。请投标人安装调试完成付款银行支付插件后,再购买招标文件。详细操作步骤参见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工具中心-投标人用户手册。
6、若通过个人账户购买,将被认为购买人已经获得了公司的授权,等同于公司购买,不接受个人名义购买。购买前请核实个人银行卡的网上支付单笔限额不少于招标文件售价,以免影响招标文件的购买。
7、潜在投标人在购买招标文件时,应确认投标人名称、通信地址、联系人、联系方式等基本信息准确无误,招投标全流程信息发布和联络以此为准。招标过程中因联络方式有误导致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8、支付成功后,潜在投标人直接从网上下载招标文件电子版。招标机构不再提供任何纸质招标文件。支付成功,即视为招标文件已经售出,文件一经售出概不退款。
9、请投标人务必仔细阅读本公告附件内容,如在严格按照投标人用户手册内容操作后,仍存在招标文件购买操作失败或其他系统问题,再与平台运营联系。
五、投标文件的提交
1、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3-04-10 09:00:00(北京时间,24小时制)。投标人应于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之前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至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如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未能成功上传投标文件,投标将被拒绝。详细操作步骤参见投标人用户手册。
2、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应完成投标保证金的递交工作。投标保证金按照标段收取,每标段2万元人民币。
投标人通过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投标保证金的操作程序如下:
第一步:投标人必须通过投标人基本帐户以电汇或企业网银方式将这笔资金转入昆仑银行账户,转账成功后,该笔资金会存入投标人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保证金钱包;
账户名:昆仑银行电子招投标保证金
账号:2690 2100 1718 5000 0010
开户行:昆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庆分行
行号:3132 6501 0019
第二步:投标人应将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钱包余额中的相应费用支付到本招标项目对应的投标标段中;
第三步:支付完成后查看投标保证金支付状态,支付成功后该标段的投标保证金购买状态为“已付款”。
第四步:进入项目主控台,点击“保证金状态查询”,查看保证金状态为“已分配”状态,即为成功递交本标段投标保证金。
3、招标项目结束后,招标中心会将投标保证金退回投标人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电子钱包内,请投标人注意查收,如需提现,详细操作步骤参见投标人用户手册。
4、投标人需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完成投标文件的编制、签名、加密、上传及验签操作,并保证投标文件的完整性,若因投标文件编制、签名、加密、上传、验签等存在问题造成的责任和损失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六、开标
1、开标时间: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
2、开标地点: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本项目开标大厅。投标人可通过中国石油电子招标交易平台本项目开标大厅观看开标仪式。
3、在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开标大厅进行电子解密期间,若因投标人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解密的,视为撤销其投标文件;因投标人之外的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解密的,视为撤回其投标文件,部分投标文件未解密的,其他投标文件的开标可以继续进行。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cebpubservice.com)和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www.cnpcbidding.com)发布。
八、联系方式
(1)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国石油集团渤海钻探工程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中国石油集团渤海钻探工程有限公司招标中心
地址: 天津市滨海新区第二大街83号中国石油天津大厦
招标机构项目联系人:郭璇
联系方式: 刘荣庆,联系电话:022-********,电子邮箱:liurongqing@cnpc.com.cn;
王松涛,联系电话:022-********,电子邮箱:wang_st@cnpc.com.cn;
郭 璇,联系电话:022-********,电子邮箱:guo_xuan@cnpc.com.cn。
本项目问题请先联系招标机构项目联系人,在联系不上的情况下可以与其他联系人进行联系,其他联系人会记录您的问题信息后反馈给项目负责人。
(2)电子招标平台运营联系方式
运营单位:中油物采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咨询电话:**********,根据语音提示直接说出“电子招标”(系统将自动转接至人工座席),如有疑问请在工作时间咨询。
九、资料费发票开具说明:
1、请投标人务必于本项目开标后30日内,将开票申请函以附件形式发送至招标机构财务人员邮箱,开票申请函和邮件的命名形式均为“投标人名称+开票申请”,未及时提交开票申请函的,招标机构有权不予开具发票;
2、财务人员收到开票申请函后,将按照投标人在电子招标平台内登记的信息进行开票,请投标人在提交开票申请函前确认本企业在电子招标平台内的信息是否正确,因投标人信息有误造成开票信息错误的,责任由投标人承担;
3、发票开具及领取存在特殊情况的,投标人应事先与财务人员进行沟通确认;
4、资料费发票采取邮寄或自取的方式,采用邮寄方式的,邮寄产生的费用由投标人自行承担。自行领取发票的,投标人应提前与财务人员联系确定自取相关事宜;
5、每年12月31日为本年度开票截止日期,过了期限不再对上一年度的费用开票,也不可以将上一年度的资料费转到下一年度进行开票;
6、财务人员联系方式:吴天琪,联系电话:022-********,邮箱:wutianqi@cnpc.com.cn。
招标公告中未尽事宜或与招标文件不符之处,以招标文件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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