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屏镇安东康村樱桃组培繁育中心建设设计施工总承包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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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屏镇安东康村樱桃组培繁育中心建设设计施工总承包项目

招标概况

招标项目名称:中屏镇安东康村樱桃组培繁育中心建设设计施工总承包项目f33dd894-e643-4c80-a84a-283b967afb27
资金来源:国资 100.0% 自筹 % 贷款 % 外资 % f33dd894-e643-4c80-a84a-283b967afb27
建设规模:320万元f33dd894-e643-4c80-a84a-283b967afb27
公共资源交易行业分类:房屋建筑工程工程类型:设计施工总承包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方式:网上获取交易地点: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公告性质:正常公告是否对外发布:
公告发布开始时间:2023-03-30 18:00监督部门及联系方式: 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备注:招标公告中屏镇安东康村樱桃组培繁育中心建设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中屏镇安东康村樱桃组培繁育中心建设 (以下简称:本项目)已由禄劝县彝族苗族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局批准建设,招标人为中屏镇人民政府,招标代理机构为云南派薪工程管理有限公司。项目总投资320万元。资金来源为:2023年上海市对口帮扶项目资金320万元。资金已落实,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及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资格要求的潜在投标人参与投标。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项目名称:中屏镇安东康村樱桃组培繁育中心建设设计施工总承包;2.2建设规模:(一)日光温室3000平方米,通水、通电、通道路、通排水、平整土地(含土石方、挖沟、护坡)等,四周钢筋混凝土圈梁。(二)组培室500平方米(含出苗暂存室、光照培养室、无菌 接种室、灭菌室、风淋区、洗手消毒室、物料室、车间进出洗涤室、理化分析室、种植一体化远程控制室等)。2.3本项目总投资320万。2.4资金来源:2023年上海市对口帮扶项目资金320万元。2.5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2.6建设地点:中屏镇安东康村。2.7招标范围:(1)设计:完成本项目的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含概算)、施工图设计(含预算)及招标人委托的其他设计任务。完成设计全套成果资料制作、成果的评审和审查的修改调整,开展资料收集,组织施工过程中的全过程设计服务及协调工作、工程质量缺陷责任期内的设计跟踪服务等。(2)工程施工及相关工程设备采购和安装:本项目经审查合格的施工图所包含的全部工程内容至工程验收合格后项目移交。2.8建设年限:2023年4月 — 2023年9月。2.9质量要求:(1)设计质量:工程设计满足国家现行法律、法规、规范和云南省相关规定通过图纸审查。(2)施工质量:工程施工符合设计要求,满足国家、省、市现行的质量验收标准,一次性验收合格。2.10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3.投标人资格要求3.1 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国境内合法注册的企业,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单位,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的各方均须具有)。3.2 投标人须同时具备国家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以下资质:(1)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丙级及以上资质;(2)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3.3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单位不得超过2家,联合体各方须签订联合体协议,明确联合体牵头人。3.4 按照《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动态监管暂行办法》施工单位应提供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在有效期内。3.5 财务要求:投标人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具有近三年(2019-2021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及报表(包括:利润表、现金流量表、资产负债表) ,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的各方均须提供。投标人成立时间不足三年的,按实际成立年限提供。3.6 业绩要求:(1)设计业绩:投标人2019年1月1日以来承担过建筑面积1000平方米(含)以上或者投资金额200万元(含)以上的类似建筑工程设计业绩。(需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原件扫描件,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2)施工业绩:投标人2019年1月1日以来承担过建筑面积1000平方米(含)以上或投资额200万元(含)以上的建筑工程施工业绩。(需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原件扫描件,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3)设计施工(EPC)总承包业绩:投标人2019年1月1日以来承担过建筑面积1000平方米(含)以上或投资额200万元(含)以上的设计施工(EPC)总承包业绩。(需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原件扫描件,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备注:投标人至少具备1个设计类似业绩及1个施工类似业绩,或具备1个总承包类似业绩。3.7 项目人员:(1)项目总负责人(兼设计负责人)要求:具备工程师或以上职称;拟派本项目总负责人(兼设计负责人)应为投标人本单位人员。(2)施工负责人要求: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贰级国家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建筑工程专业),并取得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应为投标人本单位人员,且不得担任其他在建项目的施工负责人、项目经理,必须常驻施工现场。3.8信誉要求:(1)本项目对失信被执行人,按照《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执行。由招标人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查询投标人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提供给评标委员会。对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投标人处理方法和评标标准:执行《昆明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昆明市严重失信主体公共资源交易领域惩戒实施细则的通知》(昆政规【2019】2号文)规定及《昆明市政务服务管理局关于规范失信行为的行政处罚信息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失信联合惩戒运用的通知》昆政务通【2020】9号等相关规定。(2)第一中标候选人的行贿犯罪档案信息查询,招标人等可以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相关信息。4.招标文件的获取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3月31日9时00分至2023年4月7日17时30分 ,登录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系统-昆明市网(网址:http://ggzy.yn.gov.cn/#/homePage),凭企业数字证书(CA)在网上获取招标文件及其它招标资料(含电子招标文件,格式为*.BZBJ);未办理企业数字证书(CA)的企业需要按照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认证的要求,办理企业数字证书(CA),并在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系统-昆明市网完成注册通过后,便可获取招标文件,此为获取招标文件的唯一途径。5.投标文件的递交5.1 投标文件上传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以网上公告时间为准。5.2 网上上传:网上上传网址为 http://ggzy.yn.gov.cn/#/homePage,投标人须在 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所有投标文件的上传。投标人根据拟要投标的项目,按照网上投标系统 要求上传全部投标文件,投标文件上传后须自行检查投标文件的完整性并进行确认签名后, 方完成全部投标文件网上上传操作。投标人可自行打印“上传投标文件回执”。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投标文件传输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5.3其他要求:根据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系统(http://ggzy.yn.gov.cn/#/homePage)发布的《昆明市政务关于全面启用智能开标系 统的通知》,本项目采用智能解密、开标,投标人无需到开标现场进行解密、开标。无须再递交投标文件(电子光盘)、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若法定代表人出席例外)。任何因忽视或误解而导致投标文件未上传或已上传但未按规定的操作流程及时间要求进行解密的,由投标人自行负责。注:本项目为远程开标,无需到达现场。6.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ggzy.yn.gov.cn/)上发布。7.联系方式招标人:中屏镇人民政府地址:禄劝县中屏镇中政路1号联系人:胡毅明 联系电话:189*****381招标代理机构:云南派薪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公司地址:盘龙区鼓楼街道办事处潘龙江售票厅二楼联系人:陈伟丽联系电话:136*****525

招标人与招标代理

建设单位: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中屏镇人民政府经办人:胡明毅
办公电话:189*****381
招标代理机构:云南派薪工程管理有限公司经办人:陈伟丽
办公电话:136*****525移动电话:136*****525

详细公告内容

标段编号:GC530*****230**********
标段名称:中屏镇安东康村樱桃组培繁育中心建设设计施工总承包项目
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2023-04-07 17:30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3-04-21 10:00
开标地点:禄劝开标室1
开标方式:网上智能开标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网上递交
标段合同估算价:320 万元
本次招标内容:(一)日光温室3000平方米,通水、通电、通道路、通排水、平整土地(含土石方、挖沟、护坡)等,四周钢筋混凝土圈梁。(二)组培室500平方米(含出苗暂存室、光照培养室、无菌 接种室、灭菌室、风淋区、洗手消毒室、物料室、车间进出洗涤室、理化分析室、种植一体化远程控制室等)。
项目现场的具体位置和周边环境:具体以招标人实际委托为准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要求: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国境内合法注册的企业,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单位,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的各方均须具有)。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单位不得超过2家,联合体各方须签订联合体协议,明确联合体牵头人。
资质要求:(1)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丙级及以上资质;(2)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项目负责人资格:(1)项目总负责人(兼设计负责人)要求:具备工程师或以上职称;拟派本项目总负责人(兼设计负责人)应为投标人本单位人员。(2)施工负责人要求: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贰级国家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建筑工程专业),并取得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应为投标人本单位人员,且不得担任其他在建项目的施工负责人、项目经理,必须常驻施工现场。
业绩要求:(1)设计业绩:投标人2019年1月1日以来承担过建筑面积1000平方米(含)以上或者投资金额200万元(含)以上的类似建筑工程设计业绩。(需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原件扫描件,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2)施工业绩:投标人2019年1月1日以来承担过建筑面积1000平方米(含)以上或投资额200万元(含)以上的建筑工程施工业绩。(需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原件扫描件,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3)设计施工(EPC)总承包业绩:投标人2019年1月1日以来承担过建筑面积1000平方米(含)以上或投资额200万元(含)以上的设计施工(EPC)总承包业绩。(需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原件扫描件,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备注:投标人至少具备1个设计类似业绩及1个施工类似业绩,或具备1个总承包类似业绩。
其他:1.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单位不得超过2家,联合体各方须签订联合体协议,明确联合体牵头人。2. 按照《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动态监管暂行办法》施工单位应提供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在有效期内。3. 财务要求:投标人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具有近三年(2019-2021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及报表(包括:利润表、现金流量表、资产负债表) ,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的各方均须提供。投标人成立时间不足三年的,按实际成立年限提供。
是否缴纳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银行转账,保函,保证保险
投标保证金金额:0.3 万元
投标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2023-04-21 10:00

附件信息

附件:
序号文件名创建时间
1招标公告.docx2023-03-30 16:26:01

温馨提示:

  1. 1、招标人对招标公告、招标文件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
  2. 2、投标人办理以下手续后方可投标,有关服务指南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

    (1)企业需在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进行注册;

    (2)办理企业机构数字证书和法定代表人、造价师(如有商务标)的个人数字证书;

    (3)投标人(或联合体代表)需携带用于加密的数字证书在开标会上进行解密。

  3. 3、凡有意参加投标者,需在公告规定时间,进入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凭企业数字证书(USBKEY)登录【我要投标】,获取电子招标文件及其它招标资料。
  4. 4、缴纳投标保证金。

    投标人(或联合体代表)须按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保证金账户,通过企业基本账户(须与企业进行注册时填报的账户信息一致)转账缴纳投标保证金,并在转账完成后,使用投标人(或联合体代表)机构数字证书登录投标系统,进入“确认投标保证金”菜单,查看保证金缴纳情况并进行确认,最后打印保证金缴纳回执。上述操作须在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前全部完成,请投标人充分考虑转账到款的延时,提早缴纳,以免耽误投标工作。

  5. 5、递交投标文件。

    (1)递交投标文件时,需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用投标人(或联合体代表)企业机构数字证书登录【我要投标】上传电子投标文件,具体操作见平台中系统帮助;

    (2)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所有投标文件的上传,网上确认电子签名,并打印“上传投标文件回执”,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签名确认的,视为未递交;

  6. 6、重新招标(重新公告)的工程,需要重新递交投标文件。

标签: 建设设计施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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