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情见附件(注:以下内容为附件图片识别,个别文字可能不准确,请以附件为准)2023年利通区扁担沟镇渔光湖村肉牛养殖园区以工代赈项目施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2023年利通区扁担沟镇渔光湖村肉牛养殖园区以工代赈项目已由吴忠市利通区发展和改革局以吴利发改审发20236号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吴忠市利通区扁担沟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100%,资金来源:申请中央自治区资金及区财政配套解决。项目已具备
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中正国信宁夏工程咨询服务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项目占地20.64亩,设计肉牛存栏530头。新建建牛棚3座,建筑面积2480.32平方米,结构为封闭式轻钢结构,高度5米新建
草料棚675平方米,管理用房217.94平方米,青贮池408平方米,堆粪场108平方米场地平整土方填方6690.4立方米,挖方6686.2立方米,混凝
土道路硬化1898平方米,面包砖场地铺装315.34平方米,砌筑围墙430米,新建大门2座,消毒池2座,地磅100吨1座,安装装卸台1座,太阳
能路灯15盏,配套实施室外给排水和电力工程等。
注:具体建设内容请各投标人以下载后招标文件及工程量清单内规定的所有内容为准。
2.2建设地点:利通区扁担沟镇扶贫肉牛养殖基地南侧。
2.3计划工期:90日历天,拟计划开工日期:2023年05月01日拟计划竣工日期:2023年07月31日。
2.4招标范围:招标文件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内规定的所有内容。
2.5标段划分:不划分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且同时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
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含二级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外省企业须具备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
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3通过信用中国网站查询投标人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并限制失信被执行人参与此次投标。
3.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的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4.招标文件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03月30日至2023年04月07日北京时间,下同,登录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以下简
称电子交易平台免费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
4.2招电子交易平台实行 CA 数字证书安全登录管理。
5.投标文件的递交
本次招标采用不见面开标大厅系统进行网上开标,各潜在投标人无需到现场参加开标活动。
5.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3年04月20日09时0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电子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
文件。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同时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吴忠市利通区扁担沟镇人民政府
地址:吴忠市利通区扁担沟镇
邮编:751100
联系人:何金涛
电话:18995333013
招标代理机构:中正国信宁夏工程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地址:宁夏贺兰商厦大厦A座9楼
邮编:750001
联系人:梁丽云
电话:18695321312
中正国信宁夏工程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2023年03月30日
2023年利通区扁担沟镇渔光湖村肉牛养殖园区以工代赈项目施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2023年利通区扁担沟镇渔光湖村肉牛养殖园区以工代赈项目已由吴忠市利通区发展和改革局以吴利发改审发20236号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吴忠市利通区扁担沟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100%,资金来源:申请中央自治区资金及区财政配套解决。项目已具备
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中正国信宁夏工程咨询服务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项目占地20.64亩,设计肉牛存栏530头。新建建牛棚3座,建筑面积2480.32平方米,结构为封闭式轻钢结构,高度5米新建
草料棚675平方米,管理用房217.94平方米,青贮池408平方米,堆粪场108平方米场地平整土方填方6690.4立方米,挖方6686.2立方米,混凝
土道路硬化1898平方米,面包砖场地铺装315.34平方米,砌筑围墙430米,新建大门2座,消毒池2座,地磅100吨1座,安装装卸台1座,太阳
能路灯15盏,配套实施室外给排水和电力工程等。
注:具体建设内容请各投标人以下载后招标文件及工程量清单内规定的所有内容为准。
2.2建设地点:利通区扁担沟镇扶贫肉牛养殖基地南侧。
2.3计划工期:90日历天,拟计划开工日期:2023年05月01日拟计划竣工日期:2023年07月31日。
2.4招标范围:招标文件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内规定的所有内容。
2.5标段划分:不划分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且同时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
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含二级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外省企业须具备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
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3通过信用中国网站查询投标人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并限制失信被执行人参与此次投标。
3.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的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4.招标文件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03月30日至2023年04月07日北京时间,下同,登录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以下简
称电子交易平台免费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
4.2招电子交易平台实行 CA 数字证书安全登录管理。
5.投标文件的递交
本次招标采用不见面开标大厅系统进行网上开标,各潜在投标人无需到现场参加开标活动。
5.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3年04月20日09时0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电子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
文件。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同时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吴忠市利通区扁担沟镇人民政府
地址:吴忠市利通区扁担沟镇
邮编:751100
联系人:何金涛
电话:18995333013
招标代理机构:中正国信宁夏工程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地址:宁夏贺兰商厦大厦A座9楼
邮编:750001
联系人:梁丽云
电话:18695321312
中正国信宁夏工程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2023年03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