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准地价更新与平衡机构选择招标公告

基准地价更新与平衡机构选择招标公告


长春市国土资源局双阳分局双阳区基准地价更新与平衡机构选择

招标公告

招标项目编号:CCDG2015Z028-CG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长春市双阳区国土资源局双阳分局双阳区基准地价更新与平衡机构选择已由主管部门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政府投资,招标人为长春市国土资源局双阳分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范围

2.1 项目概况:对长春市国土资源局双阳分局委托的工作范围内的基准地价更新与平衡服务;主要服务内容包括方案编制及资料收集、内业处理、外业核实、报告编制、数据库建设和图件表格编制;

2.2 服务有效期:自签订合同之日起三年内有效;

2.3 服务预算额:约37万元。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土地评估中介机构;

3.2 投标单位具备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A级土地评估资质,技术力量雄厚并熟知项目区范围内人文、地理、环境,掌握项目区内房地产业市场行情;

3.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 拒绝列入政府不良行为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年8月10日至2015年8月14日(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00时至11:00时,下午13:00时至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长春市双阳区建龙花园北门长春市大公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持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和单位介绍信或授权委托书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售后不退。

4.3 本项目只接受现场报名,不另邮购招标文件。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5年8月31日13时30分,地点为长春市双阳区建龙花园北门长春市大公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一楼开标室。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长春市国土资源局双阳分局

地 址:长春市双阳区 邮编:130600

联系人:夏厦

电 话:130*****111

招标代理机构:长春市大公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长春市双阳区建龙花园北门 邮编:130600

联系人:贺志钢

电 话:180*****969 传真:********2099

2015年8月10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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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市大公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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