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日喀则湘河水库工程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招标公告
西藏日喀则湘河水库工程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招标公告
西藏日喀则湘河水库工程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示 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西藏日喀则湘河水库工程 2、项目性质:新建 3、建设单位:西藏自治区重点水利建设项目管理中心 4、建设地点:西藏日喀则地区南木林县 5、投资总额:按2015年一季度价格水平计算,工程总投资168270.06万元。 6、项目建设内容: 西藏日喀则湘河水库工程位于西藏日喀则地区南木林县境内的雅鲁藏布江左岸一级支流湘河干流上。湘河水库工程是雅鲁藏布江左岸一级支流湘河干流的控制性工程。工程任务以灌溉、供水为主,兼顾发电等综合利用。 湘河水库工程为中型水利工程。湘河水利枢纽水库总库容0.9514亿m3,大坝为沥青心墙土石坝,最大坝高48m,电站装机40MW。 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1、项目方案合理性分析 工程的建设属国家《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4年本)》水利类中“城乡供水水源工程”、“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灌区改造及配套设施建设”、“牧区水利工程”、“农田水利设施建设工程(灌排渠道、涵闸、泵站建设等)”等鼓励类项目,同时属于电力类“水力发电”鼓励类项目。 本项目符合《西藏自治区湘河流域综合规划报告》、《西藏“十二五”经济社会发展的总体思路》、《西藏日喀则地区“十二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的总体思路》的具体要求。 2、环境质量现状 (1)水环境现状:根据《西藏自治区2012年水资源公报》,对湘河水质状况评价中,湘河总评价河长182km,全年期和枯水期均达到Ⅱ类水质标准。根据西藏自治区水文水资源勘测局现状监测结果,湘河流域地表水干流、支流水质现状良好,总体可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Ⅲ类水质标准。 (2)声环境和环境空气质量现状:根据现场实测结果可知,工程区环境空气和声环境质量良好,环境空气符合环境空气质量二级标准,声环境满足1类标准要求。 (3)地下水环境质量现状:地下水水质监测资料表明:湘河水库工程的坝址及坝下的地下水均达到Ⅲ类水质标准,水质状况良好。 3、主要环境影响及措施 (1)噪声和环境空气 本项目产生的大气污染物主要为TSP。施工时选用排放废气符合国家有关标准的施工机械和运输工具,使排放的废气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凿裂、钻孔以及爆破提倡湿法作业,并尽量选用带收尘设备的施工机械以降低施工产生的粉尘量。 本项目噪声主要来自设备噪声、施工噪声和交通噪声等。在选用低噪声设备,并采用吸声、消音、减震、隔声等措施后,本项目对工程周边敏感点的噪声影响较小。 (2)水环境 水库蓄水前应对库底进行清理。施工期工程砂石料加工系统生产废水全部回用,处理后的回用水SS排放浓度控制在100mg/L左右。本项目碱性废水采用间歇式自然沉淀过滤的方式去除易沉淀的砂粒。对施工营地生活污水处理采用成套生活污水处理设备处理后达标排放。 运行期库区实行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严格执行排污许可制度。工作人员的生活污水处理选用XHS型生活污水成套处理设备处理。 (3)生态环境 本项目水库淹没区和永久建设占地将损失一定的植被面积,施工期通过对影响区内的陆生动植物采取保护措施,不会对评价区景观生态系统的稳定产生显著影响。施工结束后,选择适宜的林草种对库周生态环境和景观进行恢复。 大型作业及爆破活动等要避开其活动的高峰期,裸岩地施工时要避开冬季施工。 对围堰内的鱼类及时进行捕捞、暂养或放归;下闸蓄水期间,下游出现减水情况时,应事先安排人员巡查,对搁浅的鱼类及时采取救护措施。根据引水隧洞的实际情况,使用制作简单,成本低廉的网拦防逃设施。 (4)固体废物 在枢纽施工区以及生活营地建立生活垃圾收运系统。施工期固体废弃物分类收集按照其类别尽可能做到综合利用。本工程施工期生活垃圾外运至日喀则垃圾处理处理点进行集中处理。 4、总结论 从环境保护角度论证,本项目符合产业政策和规划,本工程在施工和运行过程中产生的不利环境影响可通过采取相应的环保措施予以避免。工程水库淹没区和永久占地不涉及重大环境敏感区,只要在工程的建设和运行过程中加强管理,确保落实报告书中提出的环保措施,从环保角度分析,本项目在拟建地建设是可行的。 三、查阅环境影响报告和相关信息的方式 通过网站(http://www.ecidi.com/cate_04_2_biao5.aspId=89&Id2=-10)查询,或者联系评价单位以查询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 1、建设单位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西藏自治区重点水利建设项目管理中心 联系人:杨俊 电话:182*****887 传真:****-******* 2、承担评价工作的环评机构名称及联系方式
四、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主要是项目所在区域相关团体和个人。主要事项包括您对该项目建设与否所持的态度和原因、对本工程可能对周边环境造成影响的意见以及对本工程建设环境保护方面的意见及建议。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 (1)直接致电评价单位 (2)将意见传真至评价单位 (3)发送电子邮件至评价单位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公示发布日期起10个工作日内。 项目建设单位:西藏自治区重点水利建设项目管理中心 环境影响环评单位:中国电建集团华东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西藏自治区水利电力规划勘测设计研究院 2015 年8月5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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