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网络部2023年网络监控协维项目_比选公告

区网络部2023年网络监控协维项目_比选公告

本项目为区网络部2023年网络监控协维项目(项目编号:XZYD202*****055),采购人为中国移动通信集团西藏有限公司,采购代理机构为公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项目资金由采购人自筹,并已落实。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进行公开比选,特邀请具有提供标的物能力的潜在应答人(以下简称应答人)参加应答。
一、★项目概况及采购内容

1.1项目名称:区网络部2023年网络监控协维项目。

1.2采购规模:*******.00元(含税金额),*******.96元(不含税金额)。

1.3采购内容:2023年网络监控协维服务采购,现场服务支撑人数为16人,主要工作内容为做好7*24小时网络监控、7*24小时机房视频监控、动环系统监控、互联网电视业务监控,故障工单、专线工单、投诉工单、铁塔基站工单闭环管理、业务中断前预警调度、事件监控等,重大故障、重要故障、严重故障处理、跟进及上报工作,负责7*24垃圾短信审核、解黑。2023年监控总量41.33万个网元,新增跨省专线、省内重要专线业务监控,事件监控规则119条,故障隐患信息收集。

1.4项目周期: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

1.5中选人数量:中选人1名。

1.6采购包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包,拟选取一名中选人,份额分配100%。

1.7最高限价:各应答人报价不得高于限价*******.00元(含税金额),*******.96元(不含税金额)。应答人报价高于最高限价的,其应答将被否决。

包段 产品名称 产品单位 需求数量
包1 通信网络技术支持服务 2.000
二、★资格要求

2.1营业执照:应答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成立,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为非法人组织,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注:应答人名称与营业执照或登记证等证明材料一致。

2.2纳税资格:应答人须为一般纳税人或具有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能力,须提供证明材料(例如:税务事项通知书或国家税务总局查询截图或以往开过的增值税专票等相关证明材料;如提供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登记表,须同时提供其他证明材料,否则不予认可)。

2.3业绩要求:应答人提供(近三年)自2020年3月1日至递交应答文件截止之日止(时效以合同签署日期为准)签订的类似项目业绩合同至少一份。若为单项合同,须提供合同关键页复印件(含合同名称、合同金额、合同签订日期、双方签字盖章页、合同标的等);若为框架合同,须提供合同关键页复印件(含合同名称、合同上限金额、合同签订日期、双方签字盖章页、合同标的等内容),并须提供对应的结算单据或订单等。

备注:1.应答人应提供清晰的证明文件,提供不全或提供不清晰视为无效业绩,业绩合同原件备查;2.应答人须提供与上述合同或框架结算单据/订单对应的发票扫描件或网上发票认证系统查询截屏(发票主体与合同双方名称必须一致,若不一致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业绩金额以发票的金额或者网上发票系统查询截屏金额为准。

2.4供应商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经营异常名录、失信被执行人、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或税收违法”记录名单;供应商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信息”中无记录,在“行政处罚信息”中不存在影响本次项目履约能力的行政处罚记录。

注:需做书面承诺,未承诺视为资格条件不符合。(评审委员会将通过信用中国及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结果进行审核)。

2.5其他说明事项:(需单独提供承诺书)

(1)应答人不得存在以下情况:被责令停业的;被暂停或取消投标/应答资格的;财产被接管或冻结,影响正常经营的;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中选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安全及事故责任、质量问题、犯罪行为的;被纳入西藏移动禁止合作负面行为清单中。

(2)应答人之间存在下列互为关联关系的情形之一的,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应答:单位负责人(包括法人代表、控股股东)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母公司与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控股的不同子公司或总公司与分公司)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采购包或未划分采购包的同一项目应答。

(3)各应答人必须保证上述材料的真实性,采购人保留核查的权力,对于弄虚作假的行为,各应答人将承担由此而引起的各种后果和责任。

(4)不接受联合体应答。

(5)本项目不允许分包、转包。

(6)应答人承诺遵守中国移动西藏公司供应商负面行为管理实施细则。???????????????????????????????????????????????????????????? ??????????????????????????????????????????

备注:以上6项需做书面承诺,未承诺视为资格条件不符合。

2.6其他要求: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必须符合的要求(提供承诺函)。

备注:1.上述资格证明材料中要求提供相关复印件/扫描件的,应清晰并方便辨认,若不清晰难以辨认的,均不予认可,将导致应答被否决。

2.采购人根据中国移动电子采购与招投标系统大数据平台对应答文件的围标串标分析结果,如围标串标分析结果中体现出应答人有违反应答人须知前附表中备注1中《附件一:采购项目串通投标(应答)行为认定规则》的,评审委员会将直接按照应答人须知前附表中备注1中《采购项目串通投标(应答)行为认定措施表》进行处理。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比选文件
3.1 本项目实行网上发售电子版采购文件,不再出售纸质采购文件。采购文件售卖时间为2023年03月30日20时30分至2023年04月04日18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凡有意参与的潜在供应商,请登录中国移动采购与招标网(http://b2b.*****.cn,下同)进行购买采购文件(已在该系统注册过的投标人请登录系统购买采购文件,未在该系统注册的投标人请先进行系统注册而后购买采购文件)。
3.2 采购文件每套售价零元(¥0元),售后不退。支付要求:无。
注意: 无论采购文件是否收费,供应商请务必在 采购文件售卖截止时间前 登录中国移动采购与招标网,进入“招投标操作”界面,选择比选项目进行采购文件购买操作;否则将无法正常应答。
3.3 中国移动采购与招标网首页提供操作手册,供应商可以下载并根据操作手册提示进行信息注册、CA证书办理、下载采购文件及应答。
供应商针对系统操作的咨询,可拨打中国移动采购与招标网技术支持联系电话,详见系统首页“技术服务”专区。
3.4 供应商必须在应答截止时间之前办理CA证书,并使用CA证书进行加密后才能应答;否则将无法正常应答。CA证书具体办理流程参见中国移动采购与招标网首页下方下载专区“CA证书办理及安装”说明。
四、应答文件的递交
4.1 本项目不接受纸质应答文件的递交(应答保函、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除外<如有>)。
4.2 电子应答文件通过中国移动电子采购与招标投标系统递交,应答截止时间为2023年04月07日11时00分。
4.3 本项目将于上述应答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在中国移动电子采购与招标投标系统进行唱价,应答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的代理人可在拉萨市金珠中路84号移动公司通服楼2楼开标室准时参加。
4.4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时,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予接收其应答文件:
4.4.1 逾期递交或者未递交中国移动电子采购与招标投标系统的应答人;
4.4.2 未按照本公告要求获得本项目采购文件的应答人。
4.5 电子应答文件递交异常的处理规则:应答人的电子应答文件出现递交异常时,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需与系统支撑团队确认,若为系统故障原因造成的,则应推迟该项目的应答截止时间(具体时间另行通知)直至该应答人完成电子应答文件递交;若非系统故障原因造成的,由该应答人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五、电子采购应答规则
5.1 供应商须在应答截止时间前完成在系统上递交电子应答文件。
5.2 当所有应答人的应答文件唱价解密异常时,则推迟唱价,直至应答文件可正常解密。当个别供应商电子应答文件唱价解密异常时,由系统确认非系统原因造成的,由应答人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5.3 供应商的电子应答文件是经过CA证书加密后上传提交的,任何单位或个人均无法在应答截止时间(即唱价时间,下同)之前查看或篡改,不存在泄密风险。
5.4 供应商在应答截止时间之前可以多次提交或撤回电子应答文件,提交新应答文件前需撤回前一次提交的电子应答文件,并且前一次提交的电子应答文件系统将彻底删除。
5.5 供应商可以登录系统查看电子应答文件上传提交结果,了解和确认电子应答文件提交状态。
5.6 系统提供递交电子应答文件的渠道:
系统仅支持通过辅助投标工具进行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比选公告仅在“中国移动采购与招标网” *****.cn/">(http://b2b.*****.cn)上发布,比选公告将明确对供应商的资格要求、发售采购文件的日期和地点、应答、开启应答等事宜。
七、联系方式

采购人:中国移动通信集团西藏有限公司

联系人:莫先生

电话:198*****911

电子邮件:198*****911@139.com

?

采购代理机构:公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广州市天河区中山大道西89号A栋9层908-913房(西藏办事处地址:西藏自治区拉萨市城关区北京中路8号环球大厦4楼)

联系人:王天宇、次仁卓玛、龚涛

电话:176*****999178*****050(工作时间:09:30-13:00,15:30-18:30)

电子邮件:176*****999@139.com(全天可接受邮件)

应答人认为本次公开采购活动违反纪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有权向采购人监督部门投诉。投诉有请署名。

投诉处理信息:

第一级处理人:莫先生,电话:198*****911,邮箱:198*****911@139.com;

第二级处理人:于先生,电话:150*****761,邮箱:150*****761@139.com;

第三级处理人:胡先生,电话:139*****273,邮箱:139*****273@139.com;

备注:1、投诉时请严格按照第一级处理人、第二级处理人、第三级处理人的顺序进行投诉,严禁越级投诉;

2、质疑及投诉应当递交书面投诉书并署名,包括投标人名称和联系方式。如属于捏造事实或恶意投诉的,一经发现,将严肃处理。如提出的异议投诉,经查实后属于无理或者无效,一年内发生两次的移动公司将对该单位通报批评;超过2次的将对该单位拉入供应商黑名单处理,2年内不得再参与移动公司的投标/应答(依据:《中国移动西藏公司供应商管理办法》)。

3、投诉电话只接受投诉,不接受业务咨询。

异议渠道:*****.cn/PublicObjectiononline/?projectId=210000000042525&projectType=1&actionType=3&actionId=4bdbfb8d6d1d489e9dd727481c4daad8">点击进入异议页面

(此链接仅用于潜在应答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采购文件存在影响采购公平性、公正性问题的异议;不接受业务咨询)

八、免责声明
我公司发布本次项目采购信息的官方媒介包括:中国移动采购与招标网*****.cn/">(http://b2b.*****.cn)。除上述外,我公司不在其他任何网站、论坛等媒介上发布任何采购信息,其他任何媒介上转载的、以我公司为采购主体的采购信息均为非法转载,均为无效。
九、附加项

9.1请供应商在“比选文件售卖截止时间”前及时完成报名工作,并保证给采购人预留合理时间完成报名审核和比选文件购买确认工作,如供应商未预留合理的审核时间,使采购人未及时审核确认供应商,最终导致供应商无法下载比选文件的,由供应商自行负责。

9.2若应答人与招标代理机构存在关联关系,应答人需在比选采购文件发售截止时间前主动向采购人提出申报。

9.3特别提醒:为不影响供应商参与项目应答,请及时阅读《关于供应商全面切换CMCA证书服务的通知》并尽快按要求完成切换,网址连接为:https://b2b.*****.cn/b2b/main/viewVendorNoticeContent.html?noticeBean.id=21064。

采购人/招标代理机构:中国移动通信集团西藏有限公司/公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2023年3月30日
,广州市,天河区,西藏,拉萨市,城关区,广州,中山,拉萨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网络监控协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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