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外偏振光治疗仪项目招标公告

红外偏振光治疗仪项目招标公告

红外偏振光治疗仪项目招标公告

江阴市第三人民医院就红外偏振光治疗仪项目进行院内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供应商前来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江阴市第三人民医院红外偏振光治疗仪项目

二、项目要求:能快速镇痛止痛,促进肿胀消退、改善局部血液循环、加速组织愈合、降低肌张力缓解肌痉挛、调节机体功能。要求设备安全性强,性能稳定,操作方便。采购数量1台,控制价为8万元。

三、参数要求:

1.主机可方便的移动、锁止(例如:推车式、配带锁脚轮);

2.双路偏振光输出;

3.双路独立控制,可同时治疗两个病灶部位或两个病人;

4.光源:红外卤素光源;

5.偏振光有效光谱波长:600~1600nm;

6.偏振光配件:无易损易耗件,节约使用成本;

7.标准配置不少于三种治疗头,最大光功率分别不小于:1300mW、1100mW、4000mW;治疗头出光口光斑直径分别不大于:Φ7mm、Φ10mm、Φ80mm;

8.光功率调节功能:各治疗头均可在其最大光功率的10%~100%间分十档可调;

9.两路治疗头的调节支臂:万向阻尼式,长度≥100厘米,方便快捷;

10.输出控制模式:各治疗头均至少具有连续、间歇、振荡3种输出控制模式;

11.振荡模式下治疗光连续输出不间断,并能自动控制强弱变化,防止能量积聚引起灼伤;

12.振荡模式下可按治疗需要任意调节振荡功率变化区间,针对性治疗,增强疗效;

13.间歇模式下时间控制功能:通、断时间可在1~9s之间分别调节;

14.治疗过程中可根据临床需要调整光功率参数、输出控制模式和间歇时间参数;

15.显示直观(例如:液晶屏),实时可见治疗参数及动态变化;

16.具有参数设置记忆功能;

17.具有治疗头实时控温功能和温度显示功能;

18.可显示设备累计使用时间。

四、售后服务:质保期≥3年,终身提供维修服务,每年上门维护保养≥2次,报修相应时间≤2小时,到达现场维修时间≤24小时。若买方需将该设备联入内部网络或外部网络(LIS,HIS,PACS等),卖方必须承担所有相关费用(含开放端口费用)并提供技术支持。

五、投标人资质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应当具备的条件;

2、所投产品若为医疗设备,供应商必须为具有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的生产商或具有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的经销商(有效期内);

3、拟提供的设备必须在供应商有效的经营许可范围内;

4、供应商若非投标产品原厂家的,须提供该产品原厂家(或驻中国办事机构)出具的有效的经销授权书(仅限指政府规定必须提供厂家授权方能销售的产品)。

5、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6、无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投标文件信息:

投标文件一律用A4纸打印,正本一份,副本三份,须装订成册并加以密封,加盖公章。

文件内容原则上包含公司营业证照、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医疗器械注册证(可包括耗材注册证)、厂家授权书(仅限指政府规定必须提供厂家授权方能销售的产品)、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直接报名参与开标的无须提供)、法定代表人及委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产品详细的配置清单、产品参数、产品及服务报价(可包含所有或常用耗材省标编码及价格清单)等(如不属于医疗器械、前述资料中有关医疗器械的证照无需提供)。文件内容中可放入产品彩页介绍等资料、江浙沪地区销售合同或发票复印件、用户名单、国家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或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检验报告等内容供参考,以上材料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

七、招标相关信息:

1、报名

报名时间与方式:2023年03月31日至04月06日(节假日除外)

上午8:30-11:00下午13:30-16:00

报名资料:营业证照、医疗器械类许可证(非医疗器械的无需提供)、身份证及法人(授权)复印件(盖章)等(报名人非法人的,需提供最近连续半年内社保缴费证明材料)。

报名地点:江阴市第三人民医院5号楼3楼采购办,联系电话:051*****3006-8535。参数疑问可对接医院设备科(051*****3006-8622)。

2、评审

评审时间:2023年04月10日上午10点

评审地点:行政楼6号楼206室

各投标人现场招标时自带水笔(建议黑色或蓝黑色)。

各投标方须按要求按时到达评审地点等候参加谈判,如未能按时参加,则视为自动放弃本次采购活动。

按竞争性谈判的方式开标,根据符合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相等且报价最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综合考虑所用品牌、型号、价格因数(含设备和耗材等)。

八、交货时间:

中标单位签订供货合同后,在江阴市第三人民医院指定时间内交货和提供服务,如中标单位不能及时交货安装,医院有权终止合同。

九、付款方式:

货物交付验收合格后,一次性支付80%货款,剩下20%作为保证金,质保期满后付清。

十、倾斜政策:

1、根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的规定,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第四条所述情形的小型、微型企业参加本项目,给予10%的价格扣除。请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参加采购的小型、微型企业,应当出具《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详见《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及《国家统计局关于印发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的通知》国统字〔2011〕75号)。

2、同等条件下,对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实施政府优先采购。若提供的产品属于财政部、发展改革委所制定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以及财政部、生态环境部所制定的《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供应商应当提供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

江阴市第三人民医院

2023年03月31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治疗仪 偏振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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