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局“经济区财政局帮扶点亮化工程”招标公告
财政局“经济区财政局帮扶点亮化工程”招标公告
文章基本信息 | |||
采购类别: | 市级 | 招标编号: | DY2015-33 |
采购人: | 兰州经济技术开发区财政局 | 代理机构: | 兰州市财政局政府采购办公室 |
采购预算:(万元) | 15万元 |
兰州经济技术开发区财政局拟对“经济区财政局帮扶点亮化工程”项目进行单一来源方式采购。该项目拟由扬州市鑫晟光电发展有限公司为唯一供应商,现将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一、采购文件编号:DY2015-33
二、采购名称及内容:经济区财政局帮扶点亮化工程;
三、单一来源采购理由
扬州市鑫晟光电发展有限公司分别于2013、2014年为兰州经济技术开发区财政局完成了帮扶点永登县坪城乡坪城村主干道亮化工程的施工,本次采购项目为延续项目,为坪城村巷间道路亮化工程。为保证路灯安装和后期维护的一致性、延续性及降低因其他单位技术力量不可预知造成的不稳定风险;根据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第三款规定,采用单一来源方式。
四、拟定的实施单位理由
该公司生产各种道路的照明灯具不仅质量可靠而且拥有广泛的市场声誉。公司长期以来一直在全国范围内致力于太阳能路灯的生产安装,能够提供良好的服务及专业技术人员的后期维护保障,具备较高的实力和可信度。
五、专家评审意见
专家一王正龙
甘肃省轻纺工业设计院有限责任公司/高级工程师
扬州市鑫晟光电发展有限公司具有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三级资质,公司生产的7米太阳能路灯技术参数合理,经多方调查性能可靠,经久耐用,能够满足永登县坪城乡坪城村太阳能路灯安装工程实际使用要求。
专家二陈江川甘肃省城乡规划设计研究院/高级工程师
扬州市鑫晟光电发展有限公司生产的7米太阳能路灯符合GB7000.1-2002《灯具第一部分:一般要求与试验》、GB7000.5-2005《道路与街路照明灯具安全要求》标准要求,质量合格,满足实际使用要求。
专家三赵光辉甘肃省轻纺工业设计院有限责任公司/高级工程师
该公司产品质量可靠,性能稳定,从未发生过故障。在售后服务上信守合同,售后服务热情周到。考虑到安装、运行保障的安全性和稳定性以及售后服务的统一性,同意推荐扬州市鑫晟光电发展有限公司为坪城乡坪城村太阳能路灯安装工程的施工方和路灯供应商。
六、该项目采购预算金额:15万元。
七、公示期限:自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八、供应商名称及地址
供应商名称:扬州市鑫晟光电发展有限公司
地址:高邮市送桥镇邮仪路工业集中区
九、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兰州经济技术开发区财政局
联系人:祁海燕电话:139*****835
十、任何供应商、单位、或者个人对该项目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有异议的,请于公示期满后2个工作日以内以实名书面(包括联系人、地址、联系电话)形式将意见反馈至兰州市财政局政府采购办公室,并同时抄送采购人。
2015年8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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