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09净化间改造EPC工程-招标公告
B09净化间改造EPC工程-招标公告
招标项目所在地区:天津市
本B09净化间改造EPC工程(招标项目编号:ZKX********A001),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招标人为中国电子科技集团公司第五十三研究所。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项目规模:详见招标公告 。
招标内容与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标段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 第1包
001 第1包:
3.1投标人应具备独立法人资格,须同时具备:
设计资质: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丙级及以上资质,提供证书复印件。
施工资质: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证书复印件。
3.2业绩要求:投标人(投标人若为联合体则联合体成员一方具有即可)需提供2019年1月1日至今已完成的EPC(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业绩或施工业绩(洁净室施工类项目)的证明材料,提供合同复印件(合同中无签订时间、合同内容、双方盖章则视为无效)和竣工报告。
3.3信誉要求:
1)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近三年无行贿犯罪记录,提供中国裁判文书网相关查询结果。
2)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提供查询结果。
3)投标人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结果。
3.4主要管理技术人员要求:
项目总负责人:具备高级工程师职称或设计类注册工程师执业资格。
设计负责人:具备二级及以上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
施工负责人(施工项目经理):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提供证书复印件;投标时未担任其他在建项目的项目经理。
3.5本项目接受投标人组成联合体投标。
(1)本项目联合体单位成员不得超过2家,成员单位均需具备独立法人资格。
(2)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
(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中投标,否则各相关投标均无效。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获取时间:2023年03月31日09时00分00秒---2023年04月07日17时00分00秒
获取方法:/
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04月21日09时30分00秒
递交方法:/
开标时间:2023年04月21日09时30分00秒
开标地点及方式:/
本招标项目B09净化间改造EPC工程已经批准建设,招标人为中国电子科技集团公司第五十三研究所,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出资比例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建设内容:因产线升级需要对原有的B09号厂房二层的生产车间进行升级改造(本次改造涉及建筑面积1904.3㎡)。原厂房为普通生产环境的非洁净车间,改造完成后将升级成万级洁净生产厂房,厂房具备温湿度控制功能。
2.2 建设地点:天津市东丽区中国电子科技集团公司第五十三研究所B09号厂房内。
2.3招标范围:本次招标范围包括B09号厂房二层的生产车间内的改造区域,涉及建筑面积1904.3㎡,其中洁净区面积:1586.6㎡,其余为功能用房和走道。涉及的系统和工程包括:室内装饰装修工程、暖通空调系统工程、电气及其自动化系统工程、给水排水系统工程、消防工程、压缩空气管道工程、氮气管道工程等,具体详见技术要求部分。
以上内容的设计,出具正规盖章施工图。
所涉及的内容需要完成含税全包价,包括设计费、施工费、设备材料采购费、运输费、安装费、调试费、检测费、培训费等费用(即交钥匙工程)。
2.4 计划工期:计划开工日期:2023年4月30日;计划竣工日期:2023年7月30日。
3.投标人资格要求3.1投标人应具备独立法人资格,须同时具备:
设计资质: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丙级及以上资质,提供证书复印件。
施工资质: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证书复印件。
3.2业绩要求:投标人(投标人若为联合体则联合体成员一方具有即可)需提供2019年1月1日至今已完成的EPC (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业绩或施工业绩(洁净室施工类项目)的证明材料,提供合同复印件(合同中无签订时间、合同内容、双方盖章则视为无效)和竣工报告。
3.3信誉要求:
1)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近三年无行贿犯罪记录,提供中国裁判文书网相关查询结果。
2)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提供查询结果。
3)投标人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结果。
3.4主要管理技术人员要求:
项目总负责人:具备高级工程师职称或设计类注册工程师执业资格。
设计负责人:具备二级及以上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
施工负责人(施工项目经理):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提供证书复印件;投标时未担任其他在建项目的项目经理。
3.5本项目接受投标人组成联合体投标。
(1)本项目联合体单位成员不得超过2家,成员单位均需具备独立法人资格。
(2)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
(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中投标,否则各相关投标均无效。
4.招标文件的获取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3月31日至2023年4月7日17时(北京时间),登陆中招联合招标采购平台(网址:www.365trade.com.cn)购买并下载招标文件,现场不予受理。
4.2招标文件售价800元(从平台下载电子发票),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2023年4月21日9时30分,地点为北京市海淀区金沟河路与采石北路交叉口东南角88号大楼一层会议室。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招联合招标采购平台、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及全军武器装备采购信息网上发布。
7.联系方式招标人:中国电子科技集团公司第五十三研究所
地址:天津空港经济区纬五道9号
联系人:王工
电话:180*****193
招标代理机构:中科信工程咨询(北京)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金沟河路与采石北路十字路口东南角88号大楼六层
联系人:刘女士
电话:010-********
传真:010-********
电子邮件:zhaobiaobu@zonkex.com
2023年3月31日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详见招标公告。
招标人:中国电子科技集团公司第五十三研究所
地址:天津空港经济区纬五道9号
联系人:王先生
电话:180*****193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中科信工程咨询(北京)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金沟河路与采石北路交口东南侧88号大楼
联系人:刘女士
电话:010-********
电子邮件:zhaobiaobu@zonkex.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_______________(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_______________(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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