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市城市中心区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飞灰处理服务公开招标
大连市城市中心区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飞灰处理服务公开招标
项目概况:大连市城市中心区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飞灰处理服务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大连昌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会议室(地址:大连市沙河口区太原街76-5号-1层)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3年04月20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DLTEDA-CL-2023-001
项目名称:大连市城市中心区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飞灰处理服务
预算金额: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招标范围:
(1).投标人提供飞灰处理螯合剂的同时,负责对招标人灰稳定化处理设施进行日常运行管理,范围为飞灰稳定化处理设施从飞灰储仓顶部分配螺旋到处理完成后装吨袋在暂存库堆放整齐并经检测合格后装至飞灰运输车。
(2).投标方提供处理设施运行所需的人员及处理药剂,并负责飞灰稳定化的运行操作,以及飞灰吨袋装车、设备运行操作、系统设备常规保养、现场环境与设施保洁、完善设备设施、提供生产所需货物及货物运输、保险、售后服务等其他类似的义务。
(3).投标方必须及时且保质保量的对招标方生产过程中产生的飞灰进行稳定化处理,并做好运行记录;
(4)投标方工作人员所需的食宿费用由投标方自行解决;投标方还应为其派驻现场的人员购买每人不低于一百二十万的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或工伤险并承担相关费用;
(5).投标方工作人员需严格遵守招标方厂内各项规章制度。
合同履行期限:1年
本项目(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投标人应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并长期从事飞灰螯合剂的生产制造商;投标人须具有履行本项目合同所需的资金、技术及相应的项目管理能力和服务保障能力。 2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3投标人2020年1月至今至少具有五个类似委托运营业绩或飞灰螯合剂供应业绩,提供用户证明及联系人或提供合同复印件。4本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5无不正当竞争行为包括涂改、伪造、租用或借用资质证书参与市场活动、以及串通投标、低于成本的报价竞标等扰乱市场秩序的行为;6投标方在相关权威征信系统中查询无失信行为。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3年03月31日 至2023年04月07日,每天上午9:00至11:30,下午13:0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大连昌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会议室(地址:大连市沙河口区太原街76-5号-1层)
方式:申请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须携带下述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一套(复印件须加盖行政公章)到大连昌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接受资格初审(仅限于购招标文件),详细资格审查以开标后评标委员会的审查结果为准。 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非三证合一的,还须提供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副本); 2.法人身份证复印件(仅限于法人本人购买)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3.投标人2020年1月至今至少提供五个类似委托运营业绩或飞灰螯合剂供应业绩,提供用户证明及联系人或提供合同复印件。
售价:¥3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3年04月20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3年04月20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大连昌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会议室(地址:大连市沙河口区太原街76-5号-1层)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最高限制价:每吨飞灰处理服务综合单价为 200元/吨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大连泰达环保有限公司
地址:大连市甘井子区拉树房村西
联系方式:马国晶041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大连昌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大连市沙河口区太原街76-5号
联系方式:孙晓丽041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孙晓丽
电 话: 0411-********
标签: 区生活垃圾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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