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曲市索县亚拉等四个乡(镇)超父塘等六个村2022年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区拆除地块复垦工程项目招标公告-招标/资审公告

那曲市索县亚拉等四个乡(镇)超父塘等六个村2022年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区拆除地块复垦工程项目招标公告-招标/资审公告

那曲市索县亚拉等四个乡(镇)超父塘等六个村2022年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区拆除地块复垦工程项目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3-03-31 12:47信息来源:原文链接地址

那曲市索县亚拉等四个乡(镇)超父塘等六个村2022年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区拆除地块复垦工程项目招标公告

那曲市索县亚拉等四个乡(镇)超父塘等六个村2022年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区拆除地块复垦工程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S140*****010*****

1、招标文件

本招标项目那曲市索县亚拉等四个乡(镇)超父塘等六个村2022年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区拆除地块复垦工程(项目名称)已由索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索发改【2022】125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西藏那曲市索县自然资源局,建设资金来自国家投资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标段划分及建设规模:项目区拆旧区总面积13.5359公顷(其中:亚拉镇超父塘村01#复垦地块面积1.4759公顷;亚拉镇乡庆达村02#复垦地块面积3.4718公顷;嘎美乡那达村03#复垦地块面积1.5215公顷;荣布镇那峨卡村04#复垦地块2.719公顷;色昌乡帕亚村05#复垦地块2.6422公顷;色昌乡如庆塘村06#复垦地块1.7055公顷。)

通过对原采矿用地进行土地平整、土壤培肥、撒播草籽、洒水养护、防护栏及标示牌安装,将闲置采矿用地复垦为农用地,复垦后新增农用地13.5359公顷。其中:

(1)土地平整工程包括:土地翻耕13.4031公顷;填筑土方客土夯填*****.82㎡;耕作层土方客土回填*****.08㎡。

(2)防护栏及地块标示牌工程包括防护栏5096米,直径50cm长度1.8米钢管立柱1282根,C20水泥墩基座1282个,铁门6扇,地块标示牌6个。

(3)草种工程包括撒播草籽(披碱草、老麦芒1:1混播)13.5359公顷。

2.2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包含的所有内容。

2.3建设地点:那曲市索县

2.4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国家投资,已落实。

2.5计划工期:5个月

2.6工程质量要求:合格

3、投标人资质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以上资质;近3年(2020年1月1日起至今)企业具有类似市政工程施工(类似项目描述)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具体数量)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4、关注项目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3月31日15时30分至2023年4月7日23时59分(北京时间,下同),在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通过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登陆,网址:ggzy.xizang.gov.cn)关注项目。

5、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通过上述报名者,请于2023年3月31日15时30分至2023年4月7日23时59分,在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ggzy.xizang.gov.cn)(购买网址)购买招标文件。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年4月24日15时30分,地点为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通过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登录,网址:ggzy.xizang.gov.cn),开标地点为西藏自治公共资源交易不见面开标大厅。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8、其他

(1)投标企业在投标时需要上传电子投标文件至系统中、并在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不见面开标大厅(即不见面开标大厅,可登录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访问)用企业CA锁制作电子标书的锁,解密上传的电子标书。备注:请投标人将投标文件中需要签字的页面打印出来签字,并制作成电子文件上传至电子招投标系统中,否则投标文件无效。

(2)本项目执行自治区建设工程造价与招标投标中心2020年3月12日下发的《关于调整我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网上在线评标有关工作的通知》。

(3)各投标单位须按《西藏自治区2016版预算定额》报价。本项目执行《关于调整2016西藏自治区建设工程费用定额中税金的通知》藏建招〔2019〕36号的相关规定。

(4)中标单位在施工期间必须严格按照《那曲地区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环境保护基本标准》执行,并与建设单位签订施工现场环境保护协议报住建、环保部门备案。

(5)根据藏建市管[2022]160号文及藏建市管[2022]187号文要求,不再对工程项目招投标环节吸纳高校毕业生作相关要求。本次招标不执行《建设类企业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招投标环节激励办法(试行)》及补充通知的规定要求。

(6)按照中共那曲市委员会办公室、那曲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那曲市关于从源头治理工程建设领域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实施方案》的通知(那委办〔2019〕9号)文件“招标投标前所有参与招投标企业须持有投标项目建设所在地劳动保障监察机构出具的“无欠薪”证明,住建部门对招投标企业“无欠薪”证明、项目资金到位等情况进行审核把关后方可参与招投标”的要求,各投标企业须在项目开标前持企业法人委托授权书、法人身份证复印件、资质证书复印件、营业执照复印件、办事人员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企业鲜章到那曲市人社局开具“无欠薪”证明(证明中会注明有效期,在有效期内均可参与投标)并将该证明一并做到投标文件中且在开标截止时间当天需送一份至那曲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未开具企业“无欠薪”证明或证明超出有效期的企业,住建部门及招标单位一律不予接收投标文件。

(7)中标单位要严格执行《关于在全区工程建设领域试行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的通知》(藏建市管〔2019〕38号)文以及《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区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工作的通知》(藏建市管〔2020〕1号)文件相关要求,规范建筑劳务用工管理,切实做好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保障农民工合法权益。

(8)本项目执行《关于进一步减轻企业负担推动保函替代现金形式保证金有关事宜的通知》(藏建市函(2021)4号)文件,投标保证金采取保函或保单保函等方式提交。

(9)根据区建设工程造价与招标投标中心关于调整招投标有关方式及相关要求的通知藏建招〔2020〕58号“我区要求建筑工程施工现场管理人员劳务员必须到岗履职;在招投标时,投标单位要对劳务员到岗履职作出承诺。

9、联系方式

招标人:西藏那曲市索县自然资源局

办公地址:西藏自治区那曲市色尼区高原西路1号

联系人:伦珠达杰

招标代理机构:西藏恒鑫合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拉萨市江苏大道江冲路世邦首座10-4号

联系人:普琼

联系电话:0891-******* 136*****678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亚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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