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水利灌区管理局关于遴选海南省大型灌区灌溉用水水权分配、分析项目承担单位的公告
海南省水利灌区管理局关于遴选海南省大型灌区灌溉用水水权分配、分析项目承担单位的公告
海南省水利灌区管理局关于遴选
海南省大型灌区灌溉用水水权分配、分析
项目承担单位的公告
根据我局年度工作计划安排,现向社会公开遴选《海南省大型灌区灌溉用水水权分配、分析》项目承担单位。
一、项目内容
(一)项目名称
海南省大型灌区灌溉用水水权分配、分析
(二)项目内容
开展基础资料收集与调查摸底,复核灌区用水条件,计算灌区来水量、灌区需水量、灌区可供水量,灌溉用水水权分配,分析灌区水权管理。
(三)资金来源
省级财政资金。
(四)资格条件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提供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国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
申报单位需在农业水价改革类项目上有相关业绩和研究成果,较为熟悉海南省大型灌区方面基本情况;项目负责人有较强的组织和协调能力,具有较高的理论素养和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申报单位及其驻琼分支机构无失信记录等。
二、有关申报要求
(一)申报人填写《项目申请书》,提出工作思路、内容、方法、进度安排、经费预算等。申请书应加盖承担单位公章,纸质版一式五份(电子光盘1份)直接送至海南省海口市美兰区琼山大道11号海南省水务厅二楼219室(信封上需注明“海南省大型灌区灌溉用水水权分配、分析项目申报”并告知联系人)。只接受现场投标报价,不接受邮寄、电子邮件等投标报价。
(二)申报单位必须具有完成项目所必备的技术力量、人才条件和物质条件。
(三)申报截止日期为4月6日(以接收时间为准)。
(四)我局将组织对项目申请书进行评审,择优遴选承担单位,并签订委托合同。
(五)项目最终成果的产权归海南省水利灌区管理局所有,承担单位不得擅自对外发表。
三、其他事项
(一)项目执行时间为2023年4月至2023年9月。期间,我局将视工作需要听取项目进展情况汇报。
(二)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本项目由我局工程管理处林小姐负责,未尽事宜电话联系沟通(0898-********)。
附件:遴选项目申请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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