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市中心医院医疗责任保险项目

长春市中心医院医疗责任保险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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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市中心医院医疗责任保险项目
(招标编号:JM-2023-03-00110)
项目所在地区:吉林省,长春市,市辖区
一招标条件
本长春市中心医院医疗责任保险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
为其他资金/,招标人为长春市中心医院。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项目范围:医疗责任保险采购预算:200万元:服务期:1年具体日期以实际
签订合同为准)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长春市中心医院医疗责任保险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长春市中心医院医疗责任保险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投标人符合中华人
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在中国注册的企业法人,具有独
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
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并具备相关经营许可资格:
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投标人须具有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发的经营保险业务
许可证:
3.具有近三年(2019年-2021年)完整的财务状况报告,其文件能够证明财务状况信息。投
标人所属总公司2022年度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达到230%含以上以偿付能力状况或审
计报告为准):
4.近六个月任意三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及社保的相关材料: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投标人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
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n.ccgp.gov.cn)政府采购严
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在处罚决定规定的
时间和地域范围内):
7.在中国裁判文书网上,近三年无行贿受贿犯罪记录:
8.一个集团只允许控股的一个总公司或该总公司授权的一个分支机构参与本项目投标,否则
投标无效:
9.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10本项目为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
11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的有
关规定,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详见招标文件。
(2)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
(3)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4)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5)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6)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690号等国家最新政策。:
木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3年04月03日09时00分到2023年04月10日15时30分
获取方式:现场报名
五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04月25日10时00分
递交方式:长春市二道区洋浦大街6999号凯利中心AB栋101开标二室纸质文件递交
六资格预审开始时间及地点
资格预审开始时间:
资格预审地点:
评审办法:综合评分法
七其他
招标公告
招标项目编号:JM-2023-03-00110
长春市中心医院医疗责任保险项日由长春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工作办公室批准招标,采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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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来源自筹资金,采购人为长春市中心医院,采购代理机构为吉林省华澳国际招标代理
有限公司,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前来报名,潜在投标人应在长
春市生态大街与和美路交汇处中懋天地写字间(8号楼)1层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3年4
月25日上午10:0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长春市中心医院医疗责任保险项目:
项目范围:医疗责任保险:
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采购预算:200万元:
服务期:1年具体日期以实际签订合同为准:
服务标准:优质服务: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在中国注册
的企业法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并具备相关经营许可资格:
2.木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投标人须具有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发的经营保险业务
许可证:
3.具有近三年(2019年-2021年)完整的财务状况报告,其文件能够证明财务状况信息。投
标人所属总公司2022年度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达到230%含以上以偿付能力状况或审
计报告为准):
4.近六个月任意三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及社保的相关材料: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投标人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
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政府采购严
标不
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在处罚决定规定的
时间和地域范围内):
7.在中国裁判文书网上,近三年无行贿受贿犯罪记录:
8.一个集团只允许控股的个总公司或该总公司授权的一个分支机构参与本项目投标,否则
106
投标无效:
9.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10本项目为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
11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的有
关规定,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详见招标文件。
(2)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
(3)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4)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5)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6)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690号等国家最新政策。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3年4月3日至2023年4月10日,每日上午9时00分至下午15时30分北京
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长春市生态大街与和美路交汇处中懋天地写字间(8号楼)1层
方式:现场报名
报名时需以下材料本单位法人授权委托书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被授权人身份证及
社保证明被授权人必须是木公司的员工,需提供社保证明:
售价:500元/份,过期不售,售后不退。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3年4月25日上午10:00
地点:长春市二道区洋浦大街6999号凯利中心AB栋101开标二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2023年4月3日至2023年4月10日。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上发布。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
226
采购人:长春市中心医院
地址:长春市人民大街1810号
联系人:刘俊章
联系电话:0431-8133722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采购代理机构:吉林省华澳国际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长春市净月开发区华友华城因际三期
联系人:陈工
联系电话:0431-8100266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工
联系电话:
0431-81002668
4,监督部门:长春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工作办公室

话:0431-89865657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长春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工作办公室。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长春市中心医院
地址:长春市人民大街1810号
联系人:刘俊章
电话:0431-81337221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省华澳国际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址:长春市净月开发区华友华城国际三期
联系人:陈工

话:0431-81002668
电子邮件:/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尊)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医疗责任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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