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代理]长春市中心医院医疗责任保险项目

[社会代理]长春市中心医院医疗责任保险项目

招标公告

招标项目编号:JM-2023-03-*****

长春市中心医院医疗责任保险项目由长春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工作办公室批准招标,采购资金来源:自筹资金,采购人为长春市中心医院,采购代理机构为吉林省华澳国际招标代理有限公司,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前来报名,潜在投标人应在长春市生态大街与和美路交汇处中懋天地写字间(8号楼)1层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3年4月25日上午10:0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长春市中心医院医疗责任保险项目;

项目范围:医疗责任保险;

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采购预算:200万元;

服务期:1年(具体日期以实际签订合同为准);

服务标准:优质服务;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在中国注册的企业法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并具备相关经营许可资格;

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投标人须具有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发的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

3.具有近三年(2019年-2021年)完整的财务状况报告,其文件能够证明财务状况信息。投标人所属总公司2022年度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达到230%(含)以上(以偿付能力状况或审计报告为准);

4.近六个月任意三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及社保的相关材料;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投标人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在处罚决定规定的时间和地域范围内);

7.在中国裁判文书网上,近三年无行贿受贿犯罪记录;

8.一个集团只允许控股的一个总公司或该总公司授权的一个分支机构参与本项目投标,否则投标无效;

9.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10、本项目为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

11、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详见招标文件。

(2)《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 号);

(3)《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 号);

(4)《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

(5)《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 号);

(6)《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6]90 号)等国家最新政策。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3年4月3日至2023年4月10日,每日上午9时00分至下午15时3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长春市生态大街与和美路交汇处中懋天地写字间(8号楼)1层

方式:现场报名

报名时需以下材料:本单位法人授权委托书、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被授权人身份证及社保证明(被授权人必须是本公司的员工,需提供社保证明);

售价:500元/份,过期不售,售后不退。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3年4月25日上午10:00

地点:长春市二道区洋浦大街6999号凯利中心AB栋101开标二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2023年4月3日至2023年4月10日。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

采 购 人:长春市中心医院

地 址:长春市人民大街1810号

联 系 人:刘俊章

联系电话:043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采购代理机构:吉林省华澳国际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长春市净月开发区华友华城国际三期

联 系 人:陈工

联系电话:043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工

联系电话: 0431-********

4.监督部门:长春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工作办公室

电话: 0431-********

2023年3月31日


采购人名称

长春市中心医院

采购人联系方法

0431-********

采购人地址

长春市人民大街1810号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吉林省华澳国际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方法

0431-********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

长春市净月开发区华友华城国际三期

采购项目名称

长春市中心医院医疗责任保险项目

预算金额(万元)

200

最高限价(万元)

200

采购人的采购需求

项目名称:长春市中心医院医疗责任保险项目;项目范围:医疗责任保险;资金来源:自筹资金;采购预算:200万元;服务期:1年(具体日期以实际签订合同为准);服务标准:优质服务;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在中国注册的企业法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并具备相关经营许可资格;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投标人须具有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发的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3.具有近三年(2019年-2021年)完整的财务状况报告,其文件能够证明财务状况信息。投标人所属总公司2022年度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达到230%(含)以上(以偿付能力状况或审计报告为准);4.近六个月任意三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及社保的相关材料;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投标人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在处罚决定规定的时间和地域范围内);7.在中国裁判文书网上,近三年无行贿受贿犯罪记录;8.一个集团只允许控股的一个总公司或该总公司授权的一个分支机构参与本项目投标,否则投标无效;9.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10、本项目为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11、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详见招标文件。(2)《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 号);(3)《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 号);(4)《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5)《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 号);(6)《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6]90 号)等国家最新政策。

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

2023-04-03 09:00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

长春市生态大街与和美路交汇处中懋天地写字间(8号楼)1层

获取招标文件的方式

现场报名

招标文件售价(元)

500

公告期限

5

投标截止时间

2023-04-25 10:00

开标时间

2023-04-25 10:00

开标地点

长春市二道区洋浦大街6999号凯利中心AB栋101开标二室

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

陈工

采购项目联系人电话

0431-********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医疗责任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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