揭西县生活垃圾环保处理中心项目焚烧炉、余热锅炉及其配套设备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揭西县生活垃圾环保处理中心项目焚烧炉、余热锅炉及其配套设备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揭西县生活垃圾环保处理中心项目焚烧炉、余热锅炉及其配套设备采购项目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揭西县生活垃圾环保处理中心项目焚烧炉、余热锅炉及其配套设备采购项目招标人为揭西广业环保能源有限公司 ,招标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揭西县生活垃圾环保处理中心项目焚烧炉、余热锅炉及其配套设备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

2.2招标范围:揭西县生活垃圾环保处理中心项目焚烧炉、余热锅炉及其配套设备采购项目所需的货物以及必须的附属货物、随机附件、专用工具、试验仪器和相关技术服务。

2.3交货地点:揭西县生活垃圾环保处理中心项目施工现场。

2.4焚烧炉及余热锅炉布置空间:长:约53米,宽:约37米(从垃圾池池壁到锅炉与烟气净化间分界处)。

2.5交货期:

第一批设备(锅炉钢架,根据现场安装需求)交货时间:合同签订生效后4个月内;

全部货物具备交货条件、时间:合同签订生效后8个月内。

设备提资:首次提资合同签订后30天内,全部提资合同签订后3个月内全部完成。

2.6最高投标限价:人民币4441万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或登记,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应为有能力提供招标范围内的货物及服务的垃圾焚烧炉的制造商;(提交有效的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

3.2投标人需提供自2018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国内1台单炉处理量600吨/日及以上规模的生活垃圾机械炉排炉及余热炉成套设备供货的业绩证明;(提供合同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合同需至少包含单炉规模、炉排炉技术类型、签约时间、签署页、双方盖章页、业主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如未包含以上信息的需同时提供加盖有业主单位公章的业主证明材料)

3.3若投标人同时为余热炉的制造商,需具有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A级锅炉);若投标人非余热炉制造商,则需提供余热锅炉制造商向其签署的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书及余热炉制造商的营业执照、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A级锅炉)。(同一余热锅炉制造商及同一品牌的余热锅炉,仅能由一个投标人参加投标,否则将否决其制造商及品牌的投标资格)。

3.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如不同投标人出现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情形,则同意被视为自动放弃中标,由招标人没收投标人提交的投标保证金,赔偿招标人由此造成的所有损失,同意招标人把投标人列入黑名单,且承担因此而产生的全部法律责任。

3.5投标人已按招标公告的要求获取了招标文件;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参加投标之前,投标人应查询企业信息登记情况、拟报项目负责人的使用状态,以免出现企业信息登记、拟报项目负责人不能被使用的情况。上述情况有可能导致投标信息无法录入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服务系统。如出现上述情况,投标人有可能失去投标机会,因其可能所引起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4.发布招标公告、招标文件获取:

4.1发布招标公告时间:2023年3月31日15时00分至2023年4月6日16时00分。

注:招标公告发布时间不得少于5日。

5.递交投标文件时间、开标时间及办理投标登记手续:

5.1办理投标登记手续起始时间:2023年4月1日至2023年4月6日上午9时 30 分―11时 30 分,下午14时 00 分―16时 00分。请投标人务必在上述时间内将《投标登记申请表》和《登记申请资料》上传至广咨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网址:www.gzebid.cn)办理登记手续。《投标登记申请表》自行到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下载,加盖公章及法定代表人章。《登记申请资料》需按本公告要求提供。

5.1.1提供企业基本信息、资质情况。

5.1.2购买招标文件每套人民币2000元,由收款机构开具收据。

注:1.已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完成企业信息登记的投标人,请自行登录广咨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将以电子版的形式发送至各投标人网上购买文件时登记的邮箱。

2.如供应商尚未在广咨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网站注册,请根据网站指引进行注册,注册完成后登录系统完善资料并提交审核,只有审核通过的供应商才可以购买文件。文件购买支持微信、支付宝两种方式,支付成功后,我司会为您开具增值税普通电子发票,届时您可以登录系统选择对应项目下载电子发票。(有关网上注册及购买文件发票等事宜,请联系客服。热线电话:400-150-3001,网站客服(QQ):**********)。

3.在规定的投标登记期间,投标登记的单位不足3名时,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有权:

(1)发布公告延长接受投标登记时间。在延期投标登记时间内,已投标登记单位的资料仍有效并可自行补充资料,未投标登记的单位可根据公告的约定参与投标登记。

(2)依法重新招标。

5.2递交投标文件起始时间:2023年4月21日10时30分。截止时间:2023年4月21日11时00分。地点为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 开标室(广州市天河区天润路333号2楼)。

5.3开标时间:2023年4月21日11时00分。

5.4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5.5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计算编制投标文件时间,编制投标文件的时间不得少于20天。如招标人需发布补充公告的,以最后发布的补充公告的时间起计算编制投标文件时间,并需在补充公告中明确说明。请密切留意补充公告中的相关信息。

5.6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招标答疑中的相关信息。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开标时间因故推迟的,相关评标信息仍以原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的信息为准。

5.7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由评标委员会负责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评标时只对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进行下一阶段的评审。满足资格审查合格条件的投标人不足3名,或经评审有效的投标单位不足3名时为招标失败。本项目为非电子评标,投标人需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纸质文件及U盘。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网址:http://www.gzggzy.cn)、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s://bulletin.cebpubservice.com/)、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http://zbtb.gd.gov.cn/)、粤采易阳光采购平台(https://www.gdycy.com/)、广咨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www.gzebid.cn)网上发布。本公告在各媒体发布的文本如有不同之处,以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的文本为准。

7.其他事项

7.1 投标人自行踏勘本项目的周边环境。

7.2 本公告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更详细的信息以招标文件为准。

7.3 有关投标登记及购买招标文件相关事宜,与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联系。

7.4 潜在投标人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向招标人书面提出。

异议受理部门:揭西广业环保能源有限公司

联系人:王展治

电话:180*****028

地址:揭阳市揭西县坪上镇

7.5投标人应及时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企业信息登记,因企业或项目负责人录入异常造成投标登记不成功的,不予接收其投标登记。投标人应及时维护其企业登记信息。

8.联系方式

招标人:揭西广业环保能源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广东省揭阳市揭西县坪上镇

地址:广东省广州市环市中路316号金鹰大厦10楼1002室

联系人:王展治

联系人:巫奕健、陈吴锐、谭贤伟

电话:180*****028

电话:020-********、020-********


电子邮件:gdzbwu@163.com

9.监管单位

招标监管单位:广东广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陈欣

联 系 电 话:020-********

2023年3月31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配套设备 环保处理 生活垃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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