陵水黎族自治县2023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
陵水黎族自治县2023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
陵水黎族自治县
2023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
文 本
陵水黎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二〇二三年三月
陵水黎族自治县
2023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
一、计划的目的、意义和编制依据
1、目的和意义:科学编制和有效实施建设用地供应计划,有利于落实土地政策参与宏观调控,合理配置土地资源,促进集约用地,为自由贸易区(港)建设提供用地保障,并逐步建立以供定需的良性土地供应机制。
2、编制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
(3)《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
(4)《国土资源部关于印发〈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编制规范〉(试行)的通知》(国土资发〔2010〕117号)
(5)《海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房地产市场调控的通知》(琼府〔2016〕22号)
(6)《海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深化“两个暂停”政策促进房 地产业平稳健康发展的意见》(琼府〔2017〕76号)
(7)《海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土地宏观调控提升土地利用效益的意见》(琼府〔2018〕3号)
(8)《中共海南省委办公厅 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稳定房地产市场的通知》(琼办发〔2018〕29号)
(9)《海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支持产业项目发展规划和用地保障的意见(试行)》(琼府〔2019〕13号)
(10)《陵水黎族自治县总体规划(2015-2030)空间类》
(11)《陵水黎族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下达陵水黎族自治县2023年政府投资项目计划的通知》(陵发改〔2023〕2号)
二、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1、指导思想: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科学安排国有建设用地供应,有效实施总体规划和土地利用年度计划,合理配置本县土地资源,促进节约集约用地,确保自由贸易区(港)建设用地需求。通过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编制发挥计划调控、引导作用,建设用地供应信息公开制度,建立健全建设用地供应监管体系,探索建立以供定需的机制,改变土地供应结构不合理、比例失衡的情况,全面提升本县建设用地供应计划管理水平,为建设自由贸易区(港)提供用地保证。
2、基本原则:
(1)城乡统筹的原则
(2)节约集约用地的原则
(3)供需平衡的原则
(4)有保有压的原则
(5)加强领导,公众参与的原则
三、计划指标
(一)国有建设用地供应总量
2023年度本县国有建设用地供应总量控制在283.*****公顷以内。
(二)国有建设用地供应结构
2023年度本县国有建设用地供应总量中,商服用地18.8066公顷,工矿仓储用地5.0512公顷,住宅用地84.*****公顷,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41.7558公顷,交通运输用地127.9072公顷,特殊用地5.5987公顷。
(三)国有建设用地供应布局
本年度计划土地供应总量为283.*****公顷,商服用地供应量约18.8066公顷,约占本年度计划指标的6.64%;住宅用地供应量约84.*****公顷,约占本年度计划指标29.68%;工矿仓储用地供应量约5.0512公顷,约占本年度计划指标1.78%;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供应量约41.7558公顷,约占本年度计划指标14.75%;交通运输用地供应量约127.9072公顷,约占本年度计划指标45.17%;特殊用地供应量约5.5987公顷,约占本年度计划指标1.98%。
四、重点项目建设用地安排
(一)住宅用地项目
2023年陵水县住宅用地供应量约84.*****公顷,约占本年度计划指标29.68%。
(二)商业开发项目
为进一步加快自由贸易区(港)建设战略的全面实施,确保项目顺利开发进行,商服用地供应量约18.8066公顷,约占本年度计划指标的6.64%
(三)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供应
为加快城乡建设,提升城乡基础配套设施,提高人民的生活质量,改善全县的城乡面貌,完善基础配套设施,优先保障卫生服务、教育,清洁能源、绿化、政企办公用地项目的公共管理配套设施的建设用地。2023年预计建设县医疗卫生提升改造工程、廉政警示教育基地、黎安国际教育创新试验区学校、试验区高品质饮用水水厂、香水湾污水处理厂等项目,进一步提升城市综合服务功能。为保证这些项目顺利实施,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供应量约41.7558公顷,约占本年度计划指标14.75%
(四)交通运输用地供应
为完善城市功能,实现多层次,多元化交通,促进城乡交流与融合,改善人们出行条件,繁荣市域经济,促进城乡经济社会协调发展。 2023年陵水县预计建设县2023年城市市政道路工程一期、二期、清水湾路网建设工程、安马大道、南门岭大道、椰林大道等项目,进一步完善城区路网及城乡路网。为保证这些项目顺利实施,交通运输用地供应量约127.9072公顷,约占本年度计划指标45.17%。
五、政策导向
(一)优化空间布局
为落实城市规划和土地利用规划的城市空间发展意图和各镇的功能定位,优先保障中心城镇建设,重点区域和重点产业发展的合理用地要求。
1.优化中心城功能布局。近期以利用闲置土地、盘活低效存量用地为主,远期以建成区为依托,逐步向各乡镇扩展,发挥椰林镇作为陵水县政治、经济和文化中心的功能。
2.大力推进各乡镇生态旅游度假区的建设,优先开发高科技无污染的项目,重点保障农副产品加工、绿色食品加工等高附加值项目和基础设施、教育、卫生、社会福利事业项目的建设用地需求。
3.加大保障房用地、交通水利用地和公共服务用地规模,切实用好用足用活建设自由贸易区(港)的各项政策,以高起点的城镇规划为指导,科学完善城镇建设。
(二)优化供应结构
优化土地供应结构,继续保障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的土地供应,充分满足招商引资、省市县重点工程项目和优势旅游产业用地需求,提升城市承载能力和服务能力。保障能源和资源设施、市政公用环卫设施、环境建设等项目用地供应,提高城市发展的保障能力,促进城市综合功能完善、改善城市环境和农村生产生活条件,不断提高城乡居民生活质量和环境水平。重点支持教育、科技、交通、文化、体育、卫生、应急管理等公共服务和公共安全设施土地供应,提升城市综合服务水平。
(三)促进土地集约节约利用
城镇用地立足内部挖潜改造,优化用地空间布局,强化规划管理,实行用地调控,以规划和政策引导产业聚集,积极培育土地利用市场机制。
(四)发挥市场配置资源基础性作用
继续推进土地市场建设,提高市场配置资源作用。商业、旅游、娱乐、商品住宅项目用地实行招标、拍卖、挂牌方式出让。有竞争性的工业用地、基础设施用地可以开展招标、拍卖、挂牌方式出让试点。土地一级开发倡导统一规划成片综合实施,分块推向市场的原则。经营性用地引导市场主体理性参与市场竞争。
六、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实施的保障措施
(一)计划指标的取得
2023年度建设项目,经省或县政府批准后可直接持政府有关部门的批准文件取得用地指标,列入《陵水县2023年重点建设项目计划》的项目即取得2023年度土地供应计划指标。
(二)建立协调配合的有效机制,保障土地供应计划的有效执行。对列入2023年度土地供应计划的项目,用地单位应切实负责,积极筹措资金、办理相关用地手续;各有关部门对项目办理土地供应涉及相关手续应予以充分支持;各级政府和相关单位对列入指标安排使用计划的项目应进行跟踪管理,积极协调项目推进中出现的征地、拆迁等问题,以保障年度土地供应计划的顺利完成。
(三)建立计划执行情况定期协调和通报制度。为保证2023年度土地供应计划的有效实施,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发改委会同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等部门每季度召开一次计划执行情况协调会,与各级政府和县重点工程责任单位等沟通计划执行情况,协调解决计划执行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和困难。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发改委定期向县政府报告、各级政府、相关部门通报计划执行情况。必要时,提出计划调整方案报县政府批准后执行。
七、本计划自颁布之日起执行。
发布日期:2023年3月 实施日期:2023年3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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