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交通环境保护中心站(有限公司)长春至深圳国家高速公路河源热水至惠州平南段环境影响评价现状监测服务采购项目谈判采购公告

山西省交通环境保护中心站(有限公司)长春至深圳国家高速公路河源热水至惠州平南段环境影响评价现状监测服务采购项目谈判采购公告

山西省交通环境保护中心站(有限公司)长春至深圳国家高速公路河源热水至惠州平南段环境影响评价现状监测服务采购项目谈判采购公告

本采购项目山西省交通环境保护中心站(有限公司)长春至深圳国家高速公路河源热水至惠州平南段环境影响评价现状监测服务采购项目,已由山西省交通环境保护中心站 (有限公司)2022年10月17日批复/同意采购。项目资金来源为:项目预算。本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谈判采购,欢迎符合本项目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与。

一、采购项目简介

1.1采购项目名称:山西省交通环境保护中心站(有限公司)长春至深圳国家高速公路河源热水至惠州平南段环境影响评价现状监测服务采购项目

1.2采购人:山西省交通环境保护中心站(有限公司)

1.3釆购代理机构:山西交建高速公路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1.4交控集团招采认证编号:IKITHBGS-2023-WC-EW******

1.5项目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1.6采购项目概况:2019年11月,我公司与广东省高速公路有限公司签订了长春至深圳国家高速公路河源热水至惠州平南段改扩建工程环境影响评价专项合同。项目位于广东省河源市东源县、源城区和惠州市博罗县、惠城区、仲恺区、惠阳区,路线总长度116.35km,为了满足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需要,需进行环境影响评价环境质量现状监测,需从第三方专业从事环境监测的单位协作承担该项目环境质量现状监测。

1.7成交供应商数量:1家

二、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2.1采购范围:协助完成项目环境质量现状监测。

2.2本项目共划分为1个标包。

2.3服务期:共9个月,从2023年3月开始至2023年12月交工(交付)。

2.4服务地点:长春市、深圳市。

2.5服务要求:满足环境影响评价要求。

2.6采购限价:32.58万元。

2.7评审方法: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3.1供应商应依法设立且满足如下要求:

(1)基本资格:供应商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登记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账户信息表,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2)人员要求:项目负责人1名,须具备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3)业绩要求:近三年内(2020年3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完成过1项环境影响评价服务项目工作。

(4)信誉要求:未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目前没有受到上级行政主管部门做出的,取消投标资格或禁止进入相应市场且处于有效期内的行政处罚;未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的;未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供应商及其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在近三年内(2020年3月1日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之日)无行贿犯罪记录;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3.2供应商存在下列情形之一者不能参与投标:

(1)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

3.3供应商具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参与同一标包或不分标包的同一项目的投标: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2)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

(3)董事、监事、总经理、副总经理和财务负责人相互兼职的关联企业。

3.4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采购文件的获取

4.1谈判文件获取时间:2023年3月31日18:00~2023年4月6日18:00(法定节假日、公休日休息,北京时间,下同);

4.2谈判文件获取方式:已在“山西交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电子招投标采购交易平台”(以下简称“交控电子招采平台”)注册的供应商直接在线点击“我要报名”,按要求操作完成报名,并获取谈判文件;未注册供应商需在交控电子招采平台点击“投标人/供应商注册”,按要求完成注册并办理CA数字证书后方可报名获取谈判文件(供应商在注册时根据系统指引进行办理);此为获取采购文件的唯一途径,通过其他渠道获取采购文件的不具备参加本项目的资格;

4.3CA数字证书办理地点:太原市小店区长治路306号火炬创业大厦C座1312室;

4.4获取谈判文件需提供资料:

(1)具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

(2)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账户信息表;

(3)信用中国、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相关查询网页截图;

(4)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或单位介绍信、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

(5)供应商联系表(内容包括:联系人、电话、手机、传真、电子邮箱等信息)。

以上全部证件须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彩色扫描件并上传至“山西交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电子招投标采购交易平台。

4.5本项目严禁转包或自行分包,供应商应自行承担所有的工作任务及服务。

4.6谈判文件售价:人民币500元/套,售后不退(在文件获取时间内汇至代理公司账户,未及时付款后果自负)。

谈判文件款汇款信息

开户名称:山西交建高速公路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开户行:中国民生银行太原亲贤北街支行

帐 户:090*****700*****

联系人: 宋女士

电 话:0351-*******

供应商须公对公账户转账,并标注供应商名称、项目名称及标段号(可简写),且注明“文件费”

五、响应文件的递交

5.1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341015:00时(北京时间)供应商应于当日14:30时至15:00时内北京时间)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送达的响应文件将被拒收。

5.2响应文件递交地点:详见谈判文件

5.3谈判开始时间及地点同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地点,届时请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供应商代表出席。

六、响应文件开启时间和地点

响应文件开启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进行,地点为响应文件递交地点。邀请所有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参加开启会议,供应商未派代表参加开启会议的,视为默认开启结果。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项目公告在《山西省招标投标协会山西招标采购服务平台》《山西国资数智采购系统》《山西交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电子招投标采购交易平台》发布。

八、联系方式

监督部门:山西省交通环境保护中心站(有限公司)项目管理中心

地 址:山西省示范区武洛街27号

联系人: 原先生

联系方式:0351-*******

采购单位:山西省交通环境保护中心站(有限公司)

地 址:山西省示范区武洛街27号

联 系 人:闫女士

联系电话:0351-*******

采购代理:山西交建高速公路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太原市龙城大街1号

邮 编:******

传真电话:0351-*******

联 系 人:张先生



采购文件获取方式:网上在线获取。已在“山西交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电子招投标采购交易平台”(以下简称“交控电子招采平台”)注册的供应商直接在线点击“我要报名”,按要求操作完成报名,并获取采购文件;未注册供应商需在交控电子招采平台点击“投标人/供应商注册”,按要求完成注册并办理CA数字证书后方可报名获取采购文件(供应商在注册时根据系统指引进行办理)。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环境影响评价 现状监测 热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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