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回族自治区核地质调查院2023年度公务用车社会化租赁服务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宁夏回族自治区核地质调查院2023年度公务用车社会化租赁服务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HDY-ZCG2023/004号

项目名称:宁夏回族自治区核地质调查院2023年度公务用车社会化租赁服务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约8万元(结算以实际采购量为准)

采购需求:

标段

标的名称

数量

简要技术要求

预算(元)

备注

1

宁夏回族自治区核地质调查院2023年度公务用车社会化租赁服务采购项目

1项

为满足宁夏回族自治区核地质调查院公务用车需要,保证公务出行质量和安全,依据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决定通过竞争性磋商确定2023年度宁夏回族自治区核地质调查院公务用车社会化租赁服务采购项目,通过竞争性磋商最终确定2家公务车辆出行单位。

按实际使用量结算

具体需求详见磋商文件

数量

1项

预算合计

按实际采购量结算

合同履行期限:1年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须出具中小企业声明函,未出具声明函的为无效投标。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营业执照或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证明;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直接投标可不提供,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承诺书或证明材料;

(4)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缴纳记录和税收的承诺书或证明材料;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承诺书或证明材料;

(6)供应商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或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或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规定的行政处罚记录,其投标无效(以开标当日现场查询结果为准)。无法查询的行政事业单位或自然人等须提供书面无不良信用记录承诺书。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3年3月31日至2023年4月7 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磋商文件获取地点:宁夏回族自治区核地质调查院

报名方式:供应商需到宁夏回族自治区核地质调查院填写报名表。

售价: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年4月10日14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宁夏回族自治区核地质调查院

五、开启

时间:2023年4月10日14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宁夏回族自治区核地质调查院办公楼7楼会议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调整。调整内容只在“自治区地质局网站”以公告形式公示,不再以其他方式通知。如因自身原因未及时关注磋商公告或变更(澄清、补充等)公告从而导致响应失败,其后果自行承担。

2.本项目不接受分公司或不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单位响应。

八、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宁夏回族自治区核地质调查院      

地址:宁夏银川市西夏区贺兰山西路718号            

联系方式:0951-*******

2.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代军

电话:0951-*******            


宁夏回族自治区核地质调查院

2023年 3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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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社会化租赁 公务用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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