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心县扶贫产业园道路清扫保洁及垃圾清运项目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
同心县扶贫产业园道路清扫保洁及垃圾清运项目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同心县扶贫产业园道路清扫保洁及垃圾清运项目采购 | ||
品目 | |||
采购单位 | 同心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
行政区域 | 同心县 | 公告时间 | 2023年03月31日16:21 |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 | 2023年03月31日至2023年04月10日 每日上午:00:00 至 12:00下午:12:00 至 24: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 宁夏海宏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会议室(银川市金凤区新昌西路北侧亲宁巷国贸新天地A座8层A8011室) | ||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 | 2023年04月11日14:30 | ||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 | 宁夏海宏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会议室(银川市金凤区新昌西路北侧亲宁巷国贸新天地A座8层A8011室) | ||
预算金额 | ¥74.******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罗绍伏 | ||
项目联系电话 | 181*****889、0951-******* | ||
采购单位 | 同心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
采购单位地址 | 同心县新区罗山西路行政中心西侧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0953-******* | ||
代理机构名称 | 宁夏海宏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
代理机构地址 | 银川市金凤区新昌西路北侧亲宁巷国贸新天地A座八层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181*****889、0951-******* |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根据工信部等部委发布的《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按照本次采购标的所属行业的划型标准,符合条件的中小企业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2)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及《关于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有关措施的通知》(宁财(采)发〔2022〕275号)规定,中小微企业参加宁夏政府采购招投标活动,本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3)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证明文件的,视同为小型和微型企业;(4)符合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条件且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的,视同为小型和微型企业;供应商如符合以上政策标准,应提供声明函,未提供者不予以认定(自然人无须提供以上声明函);(5)凡在宁夏回族自治区境内注册的中小微企业,不分政府采购项目的资金性质(含财政性资金和单位自有资金)、不分合同金额,在取得政府采购中标通知书及合同后,均可按照《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合同线上信用融资管理暂行办法》(宁财规发【2019】8号)的通知办理融资业务。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如投标供应商为自然人的需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2)法人授权委托书、法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直接投标可不提供,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3)具有良好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注:1、(3)、(4)、(5)条款投标供应商可自行选择是否提供本承诺函,若不提供本承诺函,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及采购文件资格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2、以上资料原件均需放入响应文件的正本相应位置(原件扫描件放入副本中),开标现场核验,未按要求提供有效证明材料或模糊不清的,资格审查不予通过。(6)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响应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以下任一记录名单之一:①失信被执行人;②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同时,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实际查询结果以采购人或代理机构于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日在“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结果为准。
时间2023-03-31 14:50:00 至2023-04-10 18:00:00,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4: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地点:中国政府采购网;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
方式:电子下载
售价:0元
截止时间:2023-04-11 14:30:00(北京时间)(从磋商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10日;)
地点:宁夏海宏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会议室(银川市金凤区新昌西路北侧亲宁巷国贸新天地A座8层A8011室)
时间:2023-04-11 14:30:00(北京时间)
地点:宁夏海宏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会议室(银川市金凤区新昌西路北侧亲宁巷国贸新天地A座8层A8011室)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03月31日至2023年04月10日上午9:00-12:00,下午14:30-18:00,请持单位介绍信或法人授权委托书,以及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供应商出具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政府采购供应商反商业贿赂承诺书、“信用中国”和“中国政府采购网两网站”信用记录查询截图等相关资质材料的影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前往招标代理机构(银川市金凤区新昌西路北侧亲宁巷国贸新天地A座8层8003室)现场报名或电子件发送至邮箱(**********@qq )进行报名登记及领取磋商文件。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同心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址:同心县新区罗山西路行政中心西侧
联系方式:095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称:宁夏海宏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银川市金凤区新昌西路北侧亲宁巷国贸新天地A座八层
联系方式:181*****889、0951-*******
3、项目联系方式
采购人项目联系人:文玉军
电话:0953-*******
代理机构项目联系人:罗绍伏
电话:181*****889、0951-*******
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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竞争性磋商文件.pdf |
代理机构:宁夏海宏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发布日期: 2023-03-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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