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智能接处警和智能指挥系统暨消防一张图项目招标公告
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智能接处警和智能指挥系统暨消防一张图项目招标公告
河南豫信招标有限责任公司受郑州航空港兴港智慧城市有限公司委托,对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智能接处警和智能指挥系统暨消防一张图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诚邀符合条件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1、项目名称: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智能接处警和智能指挥系统暨消防一张图项目
2.2、招标编号:SZGQ-**********
2.3、资金来源及落实情况:财政资金。
2.4、项目概况: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智能接处警和智能指挥系统暨消防一张图项目包含智能接处警子系统、智能指挥子系统、“消防一张图”子系统三个子系统。
智能接处警子系统计划部署智能接处警软件1套、智能接警坐席服务4套及智能语音接入系统,并新增网络安全设备与应用服务器。系统充分依托人工智能、智能语音识别与智能警情要素提取等技术,自动提取警情关键信息,快速生成119警情单及调度方案,实时监控火灾现场警情反馈,自动记录从接警、调派、处警、结案全过程。
智能指挥子系统按照应急管理部消防救援局智能指挥系统建设标准规范,先行开展系统基础功能部分建设,主要包含:基础框架、一张图基础功能、战备值守基本功能、应急指挥基础功能、重大安保基础功能及案例库等。系统汇聚消防内部资源、外部联动单位资源,切合城市综合灭火救援指挥模式,搭建一套围绕灾情研判、力量调配、作战指挥、辅助决策等要素为一体的智能指挥系统。
消防一张图子系统计划新增GIS数据服务器3台,建设统一的消防地理信息服务,提供基础地图数据、消防业务数据、GIS动态数据等,形成完备的消防空间数据库,为各类消防业务系统提供地理信息服务支撑。
2.5、招标范围: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智能接处警和智能指挥系统暨消防一张图项目,其中包括智能接处警、智能指挥、消防一张图、建设期租赁费等建设内容的软硬件货物采购安装、互联网专线开通、系统集成调试、试运行、验收、交付、售后服务、免费运维、技术培训以及为完成项目交付所做的其他工作。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2.6、标段划分:1个标段;
2.7、工期:合同签订后50日历天内供货安装集成调试完毕。
2.8、交货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
2.9、质保期:项目最终验收合格之日起,所有硬件免费质保期 3 年,硬件免费运维期 1 年,软件免费运维期 3 年。
2.10、质量要求:合格,达到国家及行业规定合格标准。
3.1、企业要求: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且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3.2、财务要求:企业财务状况良好,没有财务被接管、破产或其他关、停、并、转情况的,须提供2021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企业成立不足一年的,需提供财务报表或开户银行提供的资信证明)。
3.3、信誉要求:
3.3.1、投标人的相关主体须具备良好的社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者投标资格被暂停、取消状态,最近三年内未发生骗取中标,未发生严重违约(提供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3.3.2、投标人需提供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http://zxgk.court.gov.cn/shixin/)查询相关主体(含企业、企业法定代表人)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相关信息;若上述对象有一个或一个以上存在失信记录的,拒绝其参与本次投标活动,查询信用记录的网页打印件并加盖公章(显示查询时间),查询时间为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后,投标截止时间前,查询结果需显示查询时间。
3.3.3、在近三年内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没有行贿犯罪行为,以书面承诺为准(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承诺书)。
3.4、其他要求:
3.4.1、投标人在投标过程中如有委托代理人的,需提供委托代理人在投标企业缴纳养老保险的证明(提供社保部门出具的自2022年6月1日以来不少于6个月的缴纳养老保险的证明或者网络查询打印件,如因相关政策原因未及时缴纳的,需同时提供已缴纳的最近6个月社保证明及政府部门发布的相关政策文件);
3.4.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投标人须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查询公司信息、股东(或投资人)相关信息网页截图,查询时间自招标公告发布日期之后,截图须显示股东及出资信息,若弄虚作假一经核实取消投标(中标)资格。
3.4.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4、主要设备为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制造商仅能委托一个投标人参加投标。主要产品(智能接处警软件)。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4月3日09时00分至2023年4月10日17时00分,登陆“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www.zzhkgggzy.cn)”,凭CA数字证书在网上下载招标文件。CA数字证书办理及诚信库申报相关事宜详见港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公共服务--办事指南”栏目内《市场主体信息库申报须知》。
4.2、招标文件费用:0元。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年 4月23日09时0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www.zzhkgggzy.cn)递交(上传)电子投标文件;
5.2、逾期上传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5.3、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投标人无需到开标现场参加开标会议,不再要求投标人到达现场提交任何资料。不见面开标的具体事宜请查阅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公共服务--下载专区”栏目内《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不见面开标大厅操作手册》。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做好不见面开标的准备工作,否则由此可能引起的解密失败或无法解密等问题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上发布,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对任何转载信息不承担责任。
招 标 人:郑州航空港兴港智慧城市有限公司
联 系 人: 宋先生
电 话: 0371-********
地 址:郑州航空港区华夏大道与护航路交叉口兴港大厦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豫信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联 系 人:刘先生、苏先生
地 址:郑州市郑东新区商务外环路3号中华大厦19楼1904室
邮 箱:hnyxwb@vip.126.com
监督部门: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党政办公室
地 址: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兴瑞大宗产业园1号楼
电 话:03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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